《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热门28篇)》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通用28篇)
内容导航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5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6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7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8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9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0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2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5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6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7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8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9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0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2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4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5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6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7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8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出售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1.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2.合同总值:
3.包装: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运期限: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注:经买卖双方以电传或电报谈妥条件,议定合同货物品、数量、交货期及价格等,尔后由卖方书就售货合同,正式签约后作为成交的依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
买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_________。
2.验收方法:
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标准:
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甲方:
乙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行纪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办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行纪人对自己所占的委托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若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若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增加报酬数额的确定方法是_____。
第五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六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也可以作其他约定)。
第九条 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数额是_____,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纪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4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R条款)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给买方。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 ( 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卖方: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__酒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酒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价格表附合同).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附终端明细目录),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万元)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件——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_____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四、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附:
1、《经销商级别评定标准》
2、《经销商调查表》
乙方附:
1、酒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乙方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终端明细目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6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7
买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地址: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卖方:____地址:____
电报:____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地 点: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8
合同 甲方:(浙江)______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 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 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 路 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浙江)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9
甲方:
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
浙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甲方:
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0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 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买方:
卖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
规格或型号
品牌
生产商
数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路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
支付方式为:
十、知识产权: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一、保密条款: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三、违约责任: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
验收迟延的违约责任:甲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并由乙方承担损失风险,同时按日支付违约金元;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文书和意见的送达地址: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2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________%,计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3
供方:(简称供方)
需方:(简称需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皖20xxJ112标准验收,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合格证随货提供给需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等)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江东大道东侧与印山路南侧交叉口)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交货期限:本合同生效后十天进场安装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约定验收。如遇质量异议,由需方收货后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实际安装数量经施工员、质检员签字确认为结算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八条付款方式:安装到顶后经验收付75%货款,余款待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1、买方免费提供上楼吊运和少量钢筋料头及提供符合相应标准预留孔位。
2、卖方免费安装就位(不吊模不灌缝)。
3、需方须提供安装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供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需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的千分之十计算;
2、如遇价格上涨停止供货,除赔偿损失外,应按未供部分货物的.总金额_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一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方各壹份,公司财务、项目财务各壹份。
供方:
需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4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 银行开立由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 .该信用证在 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发给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除外)一份寄给,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吨,长 米,宽 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须申请____ 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 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5
合同编号:中国(以下简称卖方)和国(以下简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二、数量: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________年第1季度吨;第2季度吨;第3季度吨;第4季度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七、目的口岸:。
八、付款条件: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XX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份,随船带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份航寄。
十、附注: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总则:本部分条款与
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负担。
3.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X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X米。如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选择。
三、装船通知:
1.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在本条
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
第五条第
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dca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c)》
第七条的金额保证(cb保险)以及a协定。
2.由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________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c)》及a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
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由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十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盖章):(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地址:地址:电报挂号:电报挂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返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6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 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 证 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7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2
包装
3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 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8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甲方向乙方供应干杂调味品等。
二、商品的质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商品的价格及定货明细表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确认的定货清单为准。(见下表)
3、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商品上涨后产生的超定单货款在下一季度支付。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商品的包装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甲方自合同签订日起向乙方供货。
2、若乙方更改需求,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定货单交货。
3、供货的地点为8888各店配货中心(库房)。
4、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严格按照乙方指定的时段,在8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5、甲方交货时,送货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作已退货处理,在超定单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如没有超定单货款的在下一季度定货单中扣除。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于甲方开始送货起30日内付清本次定货单货款。
2、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3、若无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情况下,乙方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
4、如有超出定货清单的货物,双方协商补货,补货款下一季初支付。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定货单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甲方为单位时,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地址(住址):地址(住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日期:20__年__月__日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19
合同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分运:_________转运: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卖方必须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_________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计_________.该信用证在_________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的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_________.(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十条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0
(CFR或CIF条款)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买方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买方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1
一般货物买卖合同范本最新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卖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3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五、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救济
六、国际货物分批装运与违约
七、国际海上货物提单运输
八、国际货物集装箱多式联运
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十、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支付
十一、国际贸易商检
十二、国际贸易索赔
十三、国际贸易诉讼
十四、国际贸易仲裁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体
1、案情介绍
1988年北京某贸易公司与日本某商事株式会社订立了一份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约定由北京某公司(卖方)向日商出售700吨银杏,买方须于1988年6月15日前开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6个月内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北京某贸易公司与江苏某贸易中心订立了委托出口协议。协议约定某贸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银杏 700吨,交货期为1988年底。 协议签订后,某贸易中心即着手银杏的收购工作,共收购银杏430多吨。江苏某贸易中心多次催促北京贸易公司按协议办理出口,同年11月日商到中国看了某贸 易中心入库的银杏,认为质量符合要求。 但履行期届满时北京某贸易公司未能按委托协议的规定履行出口任务,原因是日方不要货,只在1989年1月出口了100吨,余下的300吨没能出口,给某贸 易中心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某贸易中心遂于1989年5月向江苏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 偿经济损失。
2、 审理结果
江苏省中、高级法院两审判决北京某贸易公司败诉,并赔偿江苏省某贸易中心的经济损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理由是:
1) 委托出口协议明确规定,江苏某贸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贸易公司出口银杏700吨,受托方北京某贸易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即占合同总金额的3%,外汇留成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按国家当时进口的政策,符合委托出口的规定。
2) 北京某贸易公司未按照委托出口协议出口,已构成违约,当日商违反与该贸易公司所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又拒不向外索赔,以致于超过了索赔期限。
3、 基本理论
代理人(agent)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重要当事人之一。一般来说,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本人的合法授权,就认为缔结合同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所订合同因 此无效。1983年2月15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通过《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该公约是调整国际商事代理关系的一项重要的国际公约,对代理权的确定 和范围、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代理权的终止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外贸代理制是调整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产物,有关立法是1991年8月29日对外经贸部颁发的《关于对 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该暂行规定把我国的外贸代理分为两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调整。对于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业 务,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则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制度的规定加以调整;如果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则适用暂行规定加以调 整。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也须适用暂行规定加以调整。
4、 案例分析
江苏某贸易中心、北京某贸易公司和日本某商事株式会社是本案的3个当事人。其中,江苏某贸易中心不具有 外贸经营权,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北京某贸易公司办理进出口业务,二者之间具有外贸代理关系, 应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作为受托人的北京某贸易公司应承担的义务之一即:及时按进出口合同及委托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外商提起索赔或采取其 他补救措施。但在本案中,北京某贸易公司违反了该项基本义务,在对外索赔的过程中不及时向日方索赔,以致于超过了索赔期限。因此,北京某贸易公司应江苏某 贸易中心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绍
我国某公司应荷兰某商人请求,报出某初 级产品200公吨,每公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到我方报盘后,没有表示承诺,而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 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公吨,价格每公吨cif鹿特丹减至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两次延长,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 盘,但附加了包装条件为“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我方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对 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最终我方以承认合同已成立而告结束,从而使我方损失 23万元。
2、基本理论
与其它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样,双方当事人的签约意志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一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或反要约的反复磋商而最后达成的结果。
要约对受要约人没有拘束力,受要约人只有承诺的权利,没有承诺的义务。但要约对于要约人来说,则是具有拘束力的,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要约 原则上可以撤回,但须附一定条件。要约邀请是容易与要约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愿意交易的意向,邀请对方提出具体条件。在国际贸易实务中 常使用的实盘概念是指确定的要约,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而虚盘则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发盘一方不具有约束力。
反要约和承诺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经常发生混淆的又一对概念,区它们的标准视对要约是否作了实质性修改。对要约中所提出的有关货物价 格、付款、货物数量和质量、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以及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视为对要约的实质变更,构成反要约。反之,凡未对要约做出实 质性修改而做出的承诺,是有效承诺。
3、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荷兰方面对我方公司的实盘附加了包装条件,中方应已外方对承诺附加了实质性修改条件为 由,否认承诺的有效性,主张反要约的构成。而中方对该反要约又未予以承诺,合同因此不能成立。中方由此可解除一切责任,合法地解除合同。但在该案中,由于 中方人员缺乏外贸业务的法律知识,未能抓住要害和关键点。以市场价格变动为由撤回要约的理由缺乏说服力,自然就显得牵强乏力,以致于坐失良机,在争议中完 全处于被动地位,使财产遭受损失。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1、案情介绍
美国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条件向 英国庞德公司购买300吨葡萄牙松节油,而实际上该批货物由葡萄牙供货人供货,并规定由该供货人取得出口许可证。但当作为买方的美国船只到达里斯本港口 时,葡萄牙政府拒绝签发货物发往东德的出口许可证,卖方船只由此未能装船。美方向英国上议院提起上诉。
2、判决结果英国上议院判决,根据fob合同规则,英国公司须承担未能装船的全部责任。英国庞德公司败诉。
3、基本理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即合同当事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方式履行合同项下之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则构成违约。
价格术语是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的国际惯例,是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常见的fob、cfr、cif三种价格术语都属 于象征性交货方式。其中,fob价格术语是最重要的国际贸易价格术语之一。按照fob价格术语的一般解释及《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有关规 定,fob价格条件下卖方承担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报关、商检等出口手续;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完毕通知,并提交单据等。
4、案例分析
卖方与供货方之间的约定不影响他在fob价格条件下对买方应承担的义务。本案中,卖方英国公司与供货方葡萄牙商虽不在同一国家,但并不影响其承担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许可证的义务。 卖方因未申请到出口许可证致使货物无法装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英国上议院的判决于法有据。
四、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1、案情介绍
出口商甲向进口商乙出售小麦1000公吨,cfr价格条件。但在装运港装船的小麦都是混装的,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分拨1000吨给买方。但小麦在路途因高温天气发生变质,共损失1200公吨, 其余1800吨得以安全运抵目的港。卖方向买方声明其出售的1000吨小麦已在途中全部损失,且认为根据cfr合同,风险从货物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买方,故卖方对以上损失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方则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双方遂提起仲裁。
2、判决结果
仲裁庭认为,卖方应承担货物在途中灭失的一切风险,其不能推卸责任,应向买方交付1000吨小麦。
3、基本理论
风险的转移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同样十分重要,它涉及买卖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到由何方承担风险和损失。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并不涉 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实践中一般由受理国际货物买卖争议的法院或仲裁庭依据有关国际惯例或以国际私法冲突规范指引的国内法来解决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 题。例如,在国际贸易惯例中,《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明确规定了cif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货物所有权既不在订立合同时移转,也不在交货时移转,而是在卖方把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付给买方时移转。《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把货物的所有权 转移与风险的转移区分开来,原则上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本案涉及到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 移。所谓“划拨”,又称为“特定化”,是指对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 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货物已归于
合同项下。 经过划拨的货物,卖方不得任意处置。
4、案例分析
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 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根据以上理论分析中所阐述的有关“划拨” 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在货物海运途中, 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及其救济方法
1、案情介绍
中国台湾某出口商与斯里兰卡某进 口商在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以cif colambo价格条件销售泼纹绸,合同价款共计514.50美元。但在产品接受出口检验时被发现其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约占货物全部39.4%,且卖方未 予清理。因卖方在合同与信用证上均未标明在货物中混有不合格产品的比例,故当买方发现货物存在瑕疵后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卖方减价赔偿损失。
2、案件结果
本案经双方协商后,卖方准备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货物减价的方式,承担交货不符的法律责任,买方也同意按照汇票金额付款。卖方因此在另一批准备向买方装运出口的玩具制品中扣除价金总额中的150美元向买方供货。
3、基本理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正当合法理由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合同违约分为实际 违约和先期违约。实际违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4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农作物种子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品种、数量、质量和价格的种子:
二、供方对以上种子出具农作物种子检验证书(标明种子实际质量指标)供需方复检,需方收到货后15天内,对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的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供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三、调运种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种子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发货时需方与供方对每批种子共同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于生产收获结束。
四、供、需双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等供货、付款,如有变化,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合同,否则,视一方为违约,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违约金额10%经济损失费。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据当地生态类型进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区种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如种子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补充条款,增补条款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家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为:
注:以上价格含运费、税费。
二、交货地点:
炕货时间:
三、运输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详细方式)银行转账考虑预留质保金事宜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无
六、违约责任:(具体内容及违约赔偿标准需约定)如乙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在30天内可退货给乙方或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加条款:
乙方以上电器免费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器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
八、附加条款:乙方以上电器免费保修一年,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器损坏乙方不负责保修。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7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 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称
规格或型号
品牌
生产商
数量
二、 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为:
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运输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 篇28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工厂交货价: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
5.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FOB和CFR条款下,保险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8)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