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安全协议(汇编三篇)》
外包服务安全协议(精选3篇)
外包服务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北京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就派遣乙方人员到甲方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事宜,为保证甲方维护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及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合作范围及内容
乙方以安排人员到甲方现场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上述乙方安排的到甲方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现场技术人员”)
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现场技术人员人数及资格要求如下: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
现场技术人员人数:1人。
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乙方所派遣人员试用期为15天。如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予以更换,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费用及付款方式
费用。
人员费用单价为5000元人民币/人/月
如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和维护结束时间与本合同第条的约定发生变更,双方则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费用结算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人月,未满1月则按元人民币/人天计算。实际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的确认依双方协商后为准。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工作期限结束后并在双方签署书面认可的现场技术人员数量、工作量确认书后付款。
付款方式为:(季付半年付年付),合计:元(人民币),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如因发票问题延误付款时间,由乙方承担责任。
如因本合同第条约定的服务结束时间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服务结束时间为准。
付款账户
甲方按照如下账户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相关的费用。
公司名称:北京九运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西客站南路支行
账户:x6
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维护计划对现场技术人员按照甲方临时人员编制进行管理。
甲方有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现场技术人员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内部调动。
甲方有权制定工作方式,如加班等。
甲方有权对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应用能力、工作状况进行考核,有权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
甲方义务
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合理安排部署现场技术人员工作,保证日常工做的.高效有序。
甲方安排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设备维护,甲方有责任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人员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工位、加班餐;如有外出维护,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人员安排食宿;如有外地维护,则甲方有责任为乙方负担交通费及食宿。具体标准由甲方制定。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了解现场技术人员在双方合作期间的工作表现。
乙方有权在项目终止时对乙方人员进行调配。
乙方义务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符合甲方项目要求。如技术人员在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安排其他技术人员前来解决。
乙方应保证现场技术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能够如期启动。
现场技术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班、维护或外出维护。
现场技术人员应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信息保密等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甲方内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承认,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开发期间的一切工作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人员变动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现场技术人员。
乙方要求更换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如重大疾病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工作的,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更换的技术人员,由甲方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替换人员未到岗时,原技术人员不得离岗,以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甲方要求更换人员:如果甲方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难以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的,则甲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更换的相应技术人员,甲方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由甲方安排工作。如未通过考核,乙方负责继续协调解决,并扣减乙方的相应工作量,如因此导致工作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的费用。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有违反国家法规法规行为的;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有恶意破坏项目组工作,以致对本项目组造成重大危害的;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无法胜任项目维护工作的,未通过甲方的考核;
乙方现场技术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未按甲方工作计划要求完成任务的。
人员缩减。
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人员缩减。
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如向乙方提出缩减人员的要求,需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如甲方要求本项目增加相应人员数量,人员结算单价同第二条所示单价及结算方式。
任何人员变动均须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服务时间调整
如甲方需要调整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须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
由于工作时间变化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费用结算的依据。
保密及知识产权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保密制度,严禁复制、盗用项目有关信息以及项目开发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其他信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作,拒绝支付任何项目费用,并保留进一步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权利。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和约束其现场技术人员遵守本条规定,若现场技术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故意或无意地透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也不得以转让、许可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上述工作成果中的任何信息。乙方及其技术人员在上述成果开发完成后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项目组进行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成果。
乙方承诺,现场技术人员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侵犯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违约责任
如因、条款引起人员变动,乙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扣减166元/人天的费用。如因此导致项目延期,乙方不再收取延期工作量对应的费用。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条款,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未按计划进行维护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计划进行技术工作采取补救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逾期超过一个月仍未进行或未按计划进行维护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返还所有甲方已支付的费用,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或双方或乙方在本合同营销工作中所产生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如乙方擅自中断维护工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起7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合同变更
任何一方如需要对合同内容作修改或补充,须提出变更理由和变更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生效,作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其他
双方合作终止后1年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乙方提供的现场技术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应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不可抗力的内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力对合同双方均适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受阻一方,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证明。甲乙双方可凭此证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人员为双方负责人,负责双方合作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任何一方如需更换联络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费用结算单》
附件二:《人员变动单》
本合同作为双方意思之真实表示,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外包服务安全协议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
协议内容:
1、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管理,保持良好的服务秩序和服务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制定。
3、本协议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三、 甲乙双方履行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1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危险情况的说明。
1.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
1.3甲方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上给予乙方提供方便,对乙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4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和工程项目作业,如可能引发火灾、爆破、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害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及大型吊装作业,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对施工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乙方职责:
2.1乙方负有管理其成员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责任。
2.2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
2.3乙方开始提供服务前要对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乙方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提供服务。
2.4乙方工作人员有既定的工作区域,严禁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
2.5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范围内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气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人员负责办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的意见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涉及工作中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2.7 乙方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严禁任意乱动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和设施;严禁乱动现场任何安全消防设施;对于集中施工和有污染的项目,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封闭措施。
2.8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合格的安全带,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和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2.9乙方进入生产现场施工前,应制定施工负责人并在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20人以下设兼职),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接受甲方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2.10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如需动火作业,乙方应根据动火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证,经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设计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2.12乙方严禁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
四、甲乙双方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置:
1、甲(乙)方原因造成乙(甲)方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由甲乙双方联合调查处理。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外单位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甲、乙以外的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设备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保证派遣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切实采取并对所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部履行本协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对乙方安全教育管理、违章罚款等费用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日期:
外包服务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乙方遵照《___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维外包服务合同》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外包服务承担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外包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乙方承担或参与该外包服务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外包服务合同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甲乙双方之间工作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6.甲方计算机终端中的文件信息和各种资料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外包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外包服务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甲方批露的保密信息只用于对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中。
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外包服务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
六、甲方为实施外包服务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外包服务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其他外包服务工作的单位、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在实施外包服务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外包服务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乙方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外包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外包服务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外包服务工作后的五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方持有陆份,乙方持有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