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优秀(推荐33篇)》
请假制度优秀(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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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假需请半天或者整天。
(2)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员工将请假单交至前台秘书处,或将批示邮件转发至前台秘书处。经前台秘书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执行。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急提前请假者,必须当天上午10:00以前向直接上级电话请假,并由直接上级通知前台备案。返回后当天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前台秘书备案。
(4)请假单或批示邮件由前台秘书存查,前台秘书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5)员工请假期满,如不在假满当日以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除确因不可抗力时间外,均以旷工论处。
(6)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无故连续旷工,除因临时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之外,根据《员工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7)请假批准权限:
①请假5天(含),由部门经理批准。
②部门内若设组,请假两天(含)以内,可由组长批准;两天以上到5天(含)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③5天以上到10天(含)以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④10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⑤休年假须得到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的.批准。
(8)请假程序。需请假的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注明原因、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批准后将请假条
考勤员备案登记。
(9)销假程序
①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②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人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待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10)每月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考勤,计入员工档案考勤汇总表,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请假制度优秀 篇2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职工请假程序及有关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职工办理私事应主要利用假日和公休假期处理,凡需在这些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享受有关待遇,未经批准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探亲假
凡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母亲任何一方能够在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亲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请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可请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的,每四年可请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探亲均应在寒暑假进行,如果寒暑假天数不足探亲假期限,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补足探亲假天数,但在请探亲假的同时,不能再请事假。
4、夫妻双方在同一地方工作,因工作需要一方派到外地工作,在节假日不能团聚,由派出单位给予探亲假。
二、事假: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全年累计15天。
三、病假: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请病假。
四、婚假:职工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为3天。男职工年满25周岁,女职工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
五、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为3天,在外地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职工,如未享受探亲假,父母去世时可请探亲假前去料理丧事。
六、养育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年满二十四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可享受晚育假30天。
1、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的,其产假时间可以顺延。
2、女职工怀孕发生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不适用本规定。
4、已办独生子女证,需请假照顾婴儿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请长假3-12个月。
5、职工采取节育措施,上环者休息一周,结扎者休息一个月。
七、其它假期:在职职工因私出境请假,去港澳台的,全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出国的,全年累计不超过半年。
第三条 请假手续
一、职工请假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并经基层单位签署意见后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校医院诊断证明或经校医院医师审定签字的校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准假。
三、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周内办理续假手续,其单位接到续假报告后,应及时处理。
四、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离开工作岗位、续假未准而逾期不归者均按旷工论处。
五、职工请假一经批准,须及时将请假审批材料交考勤员,考勤员应如实考勤。
六、各单位负责人应督促考勤员做好考勤工作,对擅自离岗或超假者,应提出书面意见,报人事处。否则,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考勤员责任,并给予一定处罚。
第四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职工请探亲假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审批。
二、职工请晚婚、晚育假,养育假,必须经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由单位审批。
三、其它各类假由所在单位审批,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处级干部请假须经主管校领导审准,报人事处备案。
五、职工因私请假出国、出境,须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超越职权批假,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 假期待遇
一、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补贴照发。职工因公出国,配偶符合探亲条件,三个月内档案工资照发;职工因私出国,配偶符合探亲条件,一个月内档案工资照发;
二、职工因私出国出境或事假期间,按日扣发校内津贴;全年累计超过二十天,停发超假期间工资。最长的不超过六个月。
三、病假期间均按下列标准扣发;
1、一个月内,按日扣发校内津贴的50%。
2、一个月以上以至半年内,按月扣发校内津贴。
3、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超过六个月者,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70%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80%工资;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发给90%工资;
四、请长假照顾婴儿者停发校内津贴,发给70%工资。
第六条 凡请假者,若假期已满,须按时上班,并及时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超假处理。
第七条 凡旷工者,按日扣发其档案工资,旷工7天以内(不含7天)的,每旷工一天,扣发一个月的校内津贴,并扣发50%年终奖;旷工7天及以上的,扣发全年的校内津贴,并扣发年终奖。
第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执行。
请假制度优秀 篇3
为了适应深化改革从严治校的需要,严明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组织性、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并妥善解决好教职工生活上的一些实际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办公时间,教师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及学院统一规定的每周返校日和系教研室规定的必要活动的时间,均应上班。如因故不能上班,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休养的,可持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请病假。
(二)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三)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再婚者,给婚假3天。教职工父母在外地,需去外地结婚者,原则上应安排在寒、暑假期内办理。
(四)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或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死亡,可给丧假3天。
(五)探亲假: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探亲假条件的,可申请探亲假。
1.教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与父母分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给探亲假一次20天;两年探亲一次的,可给假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探亲假一次20天。
职工当年与父母或配偶团聚连续计算已满规定假期的(不包括女职工产假),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
4.实习生和学徒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实习或学徒、期满并转正定级后,可从下一年度起享受探亲假。
5.教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内一次性使用。
6.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可按探亲假有关规定发放探亲路费,或报销对方探望路费。
(六)计划生育假:
1.按国家规定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育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根据工作需要情况,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产假期满后继续休假照顾孩子,至孩子满6个月。?
3.女教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增加晚育奖励假30天。如产妇护理确有实际困难的,此奖励假,可由男方使用。
4.女教职工实施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手术,可以根据医生证明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请假。
(七)工伤假:凡因工负伤,经医院或本院卫生所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
(八)路程假:教职工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九)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看病确需陪同的,经部门领导批准,每月不得超过两天假,可不算事假,但应记入考勤,以便考核。
(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部门领导批准可按公假对待:
1.因住宅设施维修、拆迁或搬迁,由有关部门出据证明,一般不得超过两天。
2.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3.女职工产前检查,一般每次不超过半天;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每天给一小时哺乳时间。(适用于计划生育者)。
4.教职工结婚必须进行的婚前检查,一般不超过两个半天。
第三条假期计算
病假、计划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四条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本规定中所提的工资概念均指教职工本人的档案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与津贴之和。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百分之90;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发本人工资的80%;?
(3)凡病假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
4.病愈恢复工作,须有合同医院和本院卫生所体检证明,经人事处同意后,当月可发本人全工资;如月内旧病复发,复工前后病假应连续计算。
5.符合离休条件的职工,病假期间发全工资。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按日工资扣除工资。尚未转正定级的学徒工、实习生,年内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15天者,应适当推迟转正定级时间。
(三)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四)符合本规定第(九)、(十)两款规定的,工资照发。
(五)凡不属国家规定出国、出境探亲范围内的出国、出境探亲访友人员,工资待遇均按事假对待。出国探望留学生配偶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六)女教职工的产假或职工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假,工资照发。
(七)上述各类假(按公假对待的除外),均按未出勤对待,因此不应享受请假期间的校内分配的岗位津贴、奖金等待遇。
(八)凡本年度并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的评优。连续半年并事假,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第五条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
(二)凡请病假、工伤假均须有合同医院或本院卫生所的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三)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出国、出境探亲访友或自费留学的请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第六条批假权限
(一)副处以上(包括相当职务)干部请假,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二)科以下(包括相当职务)职工请假,7天以内,由系、处负责人批准;8天至15天,应由各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批准;超过15天者,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三)产假、探亲假(境内)由各单位按规定审批。
(四)出境人员批假手续按学院《关于出境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办理。
(五)除并事假外,若超过本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再继续请假的,均按事假对待。
第七条旷职、旷工和待遇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职、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不按指定时间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教职工在旷职、旷工期间不发工资。若本年度旷工超过5天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若本年度旷工超过15天者,应予解除聘任,并限期调出;若超过30天者,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学院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并来不及请假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假。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除院内分配的岗位津贴的10%。本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不能评为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认真填写考勤统计表,对各类假期超出规定时间的及旷职、旷工者应及时通知人事处,按规定扣发工资或予以行政惩处。
第十条实行经济承包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因私出国管理的补充规定
学院关于出国出境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自经修订于1995年5月开始实施后,在因私出国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因私出国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凡我院在职职工手持因私护照者,请务于1995月11月底前将因私护照送交组织部统一管理;今后办理因私出国者,也须在假期期满归国后到组织部报到时交回因私护照;否则今后将不予为其办理因私出国手续
2.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配偶或子女,或长期在国外工作(公派、1年以上)的配偶,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可给予3-6个月假期,原则上假期应占用学院的寒暑假。
3.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到国外进修和做访问学者的配偶;或教职工到境外探望已在国外定居或长期居住的非直系亲属,在工作允许的前题下,学院最多给予三个月假期(按事假处理),假期必须占用学院寒暑假。
4.教职工境外访友或出国旅游,一律利用寒暑假,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开学不归按自劝离职处理。
5.请假的手续和有关待遇按《中国工运学院出国出境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享受探亲假待遇的除发放三个月工资外,岗位津贴、坐班津贴、创收福利一律停止;按事假对待的,工资与津贴停发,取消一切福利待遇。
6.二次因私出国的时间间隔,不得短于1年。
了解了国家规定的请假制度之后,打算请假的你有必要准备好请假条的模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请假条范文,仅供大家参考!
请假制度优秀 篇4
为保证在校师生身心健康,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进学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老师一律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遵照以下要求:
一、请假流程
1.本人填写请假条(包括公务出差),一式两联,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凭条离校,门卫留条放行,没有请假条,无论公务还是私事,一律不得出校。考勤组长负责做好因病因事请假追踪(一日三报体温)。
2.未在校期间和因急事或急病确实来不及当面请假,应根据请假时间长短打电话逐级报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返校后及时(两节课内)按规定程序补齐请假手续(考勤组要在假条上备注说明)。
二、审批权限
1.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所在考勤组组长、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
2.教师请假。两节以内,考勤组长签字;两节以上4节以内,考勤组长签字后分管校长签字;4节以上三天以内,考勤组长、分管校长签字后校长签字;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考勤组长、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报教办审批。
3.凡出市、出省人员一律需要向县教体局报备,经县教体局签字审批后方可离开。
三、返校规定
1.返校后及时到所在考勤组销假(由考勤组长填写返校时间和请假时长)。
2.凡出市、出省和离开校园超过24小时人员,一律需提供24小时或者48小时核酸证明方可入校。
3.若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一律严格执行上级防控要求。
四、违纪处理
1.在校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私自离校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值班门卫相应处罚。
2.未在校期间和因急事或急病确实来不及当面请假的,返校后未按规定程序补齐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具有以上两种情况的`老师,取消本年度评优选摸资格。
4.私自外出、隐瞒行程,一律按上级防控要求严肃处理。
五、几点说明
1.请假一律使用《东阿中学疫情期间请假条》。
2.本办法自3月17日起实施,若根据疫情变化做出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3.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
请假制度优秀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学生日常请假及审批程序
所有学生坚持非必要不出校,特殊情况需离校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公假,请假审批程序如下:
(一)请假1天以上至3天(含3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审批→团学办公室主任确认→学院备案。
(二)请假3天以上至7天(含7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审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请假7天以上至14天(含14天),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团学办公室主任复审→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批→学院党政领导确认→学生工作处备案。
(四)请假14天以上的,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向学生处备案。
(五)经同意准假后,学生出校门须向安保人员出示i昭院APP电子审批凭证。
二、疫情期间请假及审批程序
疫情期间学生请销假审批,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除十分必要的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一律不批。
(一)病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办理。学生因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须报学校医务室备案。
(二)事假。学生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辅导员核实具体情况,根据日常请假权限严格审批。
(三)夜间急病就医和其他突发事件。由24小时值班人员酌情处理,不通过i昭院APP请假审批。值班老师应根据事态情况联系辅导员、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事后值班老师、辅导员第一时间向学院、学生处书面报备事件详情。
(四)公假。按照《昭通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执行,不通过i昭院APP提出请假申请。
三、学生销假和续假程序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或续假手续。
(一)病假销假。学生销假时须提供请假期限内就医凭证,辅导员再次核实销假。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销假时,辅导员须向学校医务室再次报备,学校医务室做好病情跟踪。
(二)学生销假须通过i昭院APP提出销假申请,辅导员及时确认学生返校情况,为学生办理销假,并依照批假权限,分别向学院团学办公室主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院党政领导报告。
(三)学生请假期满仍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在i昭院APP上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续假后,学院根据请假总天数,确定审批权限。
四、学生返校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须主动出示i昭院APP请假审批凭证、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保卫处测量体温。请假期间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有旅居史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返校。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履行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职责,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工作要求,因审批不严格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辅导员要压实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请示报告、请销假追踪等工作,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如有异常及时向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学生因病请假不能参加上课等教学活动的,除了要履行请假和出门手续外,还要填写《昭通学院学生因病缺课(缺勤)情况登记表》,在学院存档。
4.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或变更行程,无故超假,返校不销假,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严格按照《昭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昭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给予当事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造成疫情舆情等重大影响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上级疫情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因疫情防控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昭通市和学校防疫工作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6.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请假制度优秀 篇6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加强公司的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
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能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凡公司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表现优良者给予嘉奖,小功,大功(100-500)奖励,对违规乱纪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100-1000),降职或记过开除处理。
1、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2、工作期间,不干私活,不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和争吵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讲究礼貌,注重仪容仪表,员工整洁、大方;
6、听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
面不公正意识时,须先服从后报备;
7、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在产品中,由于结构、尺寸、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
了顾客的要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一定的处罚;
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 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 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德”主要是指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1、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并附上相关证明,在特殊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告知总经理,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2.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请假而擅自离岗者;
2.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
2.3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者;
2.4迟到或早退达到旷度者。
3、旷工的处罚标准:
3.1旷工1天,扣罚当月平均日的三倍工资;
3.2旷工2天,扣罚本人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下调一档;
3.3全年累积旷工5天者,按规定扣罚本人当月工资,给予记过处分一次,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下调一档;
3.4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积旷工6天者,视作自动离职,公司予以辞退。
各岗位工作职责
厂长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营,负责指挥、协调公司的整体运作;
2、组织各项产品的生产、监督、控制及执行,负责对公司各种夹具的设计与制作,对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及试样;
3、密切配合公司的业务订单,确保订,定产品交货期与相关条例的履行,负责制定车间生产计划、材料计划;
4、负责抓好生产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全生产;
5、负责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干净整齐有序,重视环境工作;
6、督导各部门的日常生产活动,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线正常运转;
7、组织公司员工共同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8、处理、协调员工的内部矛盾,做好员工的工作,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
9、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其它任务。
岗位要求:
1、8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或生产制造的高层管理经验;
2、熟悉工厂生产运作和管理,拥有丰富的和平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理方面的经验;
3、了解iso9001质量体系和5s现场管理;
4、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分析判断能力强,执行能力强;
质量经理的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与厂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质量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质量检验标准,参与内部质量体系审核、过程质量审核、产品质量审核;
3、负责统筹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及组织实施后的跟踪和验证;
5、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处理,并跟踪记录处理结果;
6、组织供应商生产过程的质量指导和监督;
7、组织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校准及偏离校准状态时的追踪处理,组织编制内部校准规程;
8、组织和指导检验设备和器具、计量设备和器具,协助厂长对新产品的开发及试样并协助各种夹具的设计及制作,协助安排生产及监督生产;
9、负责组织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厂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
10、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权力和义务;
11、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年以上机械五金行业产品质量管理经验;
2、热爱公司,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4、熟悉本公司产品工艺流程,了解和掌握质量检验和管理。
保管员职责制度:
1、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2、物质入库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清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3、送货人与领货人必须在交接本上签字,保证数量、质量无误。
4、验收货物发现商品、货物价格变动、货款少收等,立即向厂长汇报,并与经办人核实后发货。
5、仓库货物排列整齐、检点方便、过目见数。
6、所保管物质未经厂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经同意借出必须有借货人签字。
7、仓库严格保卫制度,未经保管员许可不可擅自进入。
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出条人办理交接,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9、发料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10、保管帐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月报及时。
11、保管如调动,办理好交接手续,帐目清晰,列出清单,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档案室存档一份。
12、完成好厂长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请假制度优秀 篇7
1、任何人不得无故请假。
2、请假必须到院办公室填写请假条,交上级主管批准后交财务处备案。
3、请假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以便院部安排人员替班,或自己安排人员调班。
4、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除扣除请假当天工资外,额外扣除2天工资,在院部公示栏公布。
5、当班人员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如查出不在岗,而且没有登记者,扣除当天工资。
6、指定登记地点和请假地点是院办公室。
7、部门领导包括院长外出也必须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
8、员工请假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但是上级领导必须做好替班安排工作,如有问题向院长请示。
9、部门领导请假由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必须电话告知,院长必须安排好替班工作。
请假制度优秀 篇8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劳动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修订教职工请假制度,请认真执行。
1、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有事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凡需要请假者,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按规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批准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登记备案;校长办公室负责通报教导处做好课务调整;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或生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第一时间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尽快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4、教职工经批准同意的`病、事假按20xx年xx月首届三次教代会通过的《学校结构工资微调说明》执行相关处理;
5、教职工若有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准假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1天旷工作3天事假);
6、学校以前规定的请假制度如与本修改稿不符的,以本修改稿为准;
7、本修改稿经首届四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8、本修改稿解释权属校长室。
请假制度优秀 篇9
一、公出制度
1.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开会、培训、参加教研活动等称为公出。
2.公出人员须提前填报《公出审批表》,并附相关会议通知、文件等,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教师公出,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职工公出,由所属处室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干事、中层副职干部公出,由所属处室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层正职干部公出,由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教务处根据领导审批结果安排课务。《公出审批表》送交办公室备案。
3.教职工公出,必须以有关单位通知为凭,并办妥相关审批手续,否则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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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假制度
4.教职工因个人原因请事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并必须经过有关负责人批准。
5.教师因事请假1天以内且不牵涉课务者,只需经教研组长同意,如牵涉课务,须由教务处主任审批,严禁私自调课(监考),违者以教学事故论处;1天以上至3天者,由教务处主任审批;3~7天者,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超过7天者,须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
6.职工因事请假1~3天者,由所属处室主任审批;3~7天者,由所属处室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超过7天者,须由所属处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
7.教研组长因事请假1天者,由教务处主任审批;1天以上者,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8.中层干部、各处室干事因事请假,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中层副职干部、干事请假1天以内且不牵涉课务者,只需经所属处室主任同意,如牵涉课务者,须由所属处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主任审批;1天以上至3天者,由所属处室主任和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超过3天者,须由所属处室主任和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中层正职干部请假1天以内且不牵涉课务者,只需经主管校长同意,如牵涉课务者,须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1天以上者,由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教务处根据领导审批结果安排课务。
9.以上所有请假单均须送交办公室备案。
三、病假制度
10.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须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教师病假1~3天者,至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职工病假1~3天者,到所属部门办理请假手续。病假3天以上者,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请假条和医院证明均须送交办公室备案。
11.教职工请长病假(半年以上含半年)病愈,恢复工作,需凭医院复工证明办理销假手续,并试工1个月(试工期间工资仍按病假工资计算)。试工期满后,确能正常上班者,则补发试工期扣发的工资。
四、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12.教职工结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初婚者可给婚假10天(含双休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13.女教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自然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自然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女教职工法定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婚育年龄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产假期增加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女教职工若在寒暑假内生育,则产假顺延。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条件许可,可申请哺乳假半年(从产假满后起算),难产或多胞胎可延长哺乳假15天。产假期满,如因病需续假者,按病假处理。
14.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苏州大市以外)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15.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教职工,按国家规定给假。一般应利用寒暑假探亲,如寒暑假期短于探亲假期的,可以补足。
16.请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探亲假者,一律至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审批。教务处根据校长审批结果安排课务。
五、旷工制度
17.未办理请假手续(因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者除外)擅自离校者,或逾期不归又未办续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六、处理办法制度
18.病假期间结构工资扣款办法:(工作量津贴+兼课兼职津贴)÷20×病假天数。
19.事假期间结构工资扣款办法:(工作量津贴+兼课兼职津贴)÷20×事假天数×2。
20.若未请婚假则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若婚假未休满5天,护理假未休满3天,则不扣其结构工资;若婚假在5~10天、护理假在3~10天,期间结构工资扣款办法:(工作量津贴+兼课兼职津贴)÷20×请假天数。
21.女教职工休产假、哺乳假期间,其结构工资(工作量和兼课兼职津贴部分)全部扣除。 22.教职工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休丧假,不扣其结构工资。
23.教职工休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探亲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半休人员以及长病假人员不实行结构工资,其他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4.教职工公出,并办妥相关审批手续,其结构工资全额发放。 本制度未予规定者,按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请假制度优秀 篇10
为了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对教职工的请假管理,经院行政会议研究决定,重申请假制度,望全院教职工认真执行。
一、履行请假手续
(1)职工(科室环节干部)请病、事假在3天以内者,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
请病、事假在4天(含4天)以上者,要持请假条,病假要有诊断书,写明事由、去向、时间,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岗。
(2)系、处、部级环节干部请病、事假在3天以内者,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到人事处履行备案手续;
4天(含4天)以上经主管院长签字,并有由院长批准,妥善安排工作后方可离岗,请假手续需在人事处备案。
(3)副院级领导干部,请病、事假经书记、院长批准,妥善安排好分管工作后方可离岗。
二、履行销假手续
请病、事假结束后,按请假程序销假。一个月内请病假7天(含7天)、事假4天(含4天)以上者扣发当月30%的工资。病、事假1个月以上,职务工资扣发40%,津贴全部扣发。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视为旷工。行政工勤人员旷工一天、教师旷工一节课扣当月津贴的50%;行政工勤人员旷工2天以上,教师工旷工2节课以上,当月职务工资、津贴全部扣发。病、事假超过3个月,各部门应将请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系、处、部级环节干部销假手续在人事处办理,其他人员在本部门办理。
三、因公出差或参加各类会议请假手续
因公出差或参加各类会议、短期研讨班等,均要经主管院长批准,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严禁绕道旅行、游览或私自延长时间。
四、教师进修等请假手续
教师进修(含国内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读研究生等)需经主管院长批准,并要在教务处履行备案手续,返校后及时向主管院长和教务处报到。超出期限不返校者立即停发全部工资,超出规定期限一学期者,学院予以除名。
五、请各部门认真传达贯彻本规定,凡教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
假后部门未及时上报以及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请假制度优秀 篇11
一、病假:
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事假(每月计算时间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三、年假:
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
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
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工作日数÷365天×12天
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
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
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
1、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
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
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
请假制度优秀 篇12
一、请假原则上采取逐级上报的形式。
二、病假需凭本院“疾病证明”。
三、护士长请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科主任同意签字,上报护理部主任批准后方可休假。护士长休假之前做好护士长管理相关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护士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请假超过3天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报护理部主任批准后,按病事假处理。
五、因疾病等原因不能上夜班者,应于接班之前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休假。
请假制度优秀 篇13
为维护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贯彻“依法治校”和规范化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行素质教育,强化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依据县教育局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和请假制度,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拟定我校教师请假暂行办法,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考勤范围:受聘上岗的全体教师
二出勤事宜:
1 、迟到:指无故不按作息时间上操、上课、参会、办公或其他活动视为迟到。
2 、早退:指无故不按作息时间提前下班、离开课堂、集体办公室、学校。
3 、旷工:指未履行请假手续不按时上操,上课、办公、听评课、参加教科研活动、集合或其他学校活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4 、变形课:指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随意调整学校课程安排或不按学校课程安排授课、随意更改授课内容、未经批准随意上室外课或外出实践活动课。
5、溜课:指上课途中无故、随意离开课堂。
6、周日、开学报名、节假日收假教师例会不到按半天假对待;周五中午以后请假按半天假对待。
三、 请假类型:
1、病假:
(1) 一般性病假(有门诊病历、购药凭据等),教师本人在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要临时(一周以内)请假治疗。
(2) 住院病假,指教师本人因重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长期(一周以上)住院或手术治疗。
(3) 特殊病假,指精神患者,半身不遂或瘫痪者,双
目失明或严重耳聋者,确诊为绝症者,长期患病且年龄男52岁、女50岁以上者。
(4) 护理假,指教师本人或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有病,需要请假照顾。
2、 事假:指教师因要事或急事等个人私事需请假。
3、婚假: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登记(持结婚证件)结婚的请假。
4、丧假: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亡故;请假人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亡故。
5、产假:
(1) 法定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计划内准生证等合法证件)。
(2) 流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持计划内准生
证等合法证件),怀孕后流产。
(3) 陪护假:配偶正常分娩需照顾。
6、 嫁娶假:夫妻或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婚嫁;请假人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婚嫁。
7、 公假:教师因公事、公差或由学校委派外出培训、参加各项会议、报送领取文档、考察等。
五、请假程序及要求:
1、任何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准假,离校前在主管领导处办理好工作、代课、代班等各种工作交接手续。
2、假期已满,请假人必须及时返校销假,接受原工作任务;并核对登记给自己代班、代课人的课时数量和班级管理工作量,不销假按继续请假对待。
3、无特殊原因打电话或委托他人带话,不填写假条,不准请假。
4、产假、病假康复后,向批假领导出示所需各类证件复印件(病例、购药票据、诊断证明、住院一日清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事假对待,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
六、批准权限:
1、教师三天以内事假(不累计)、一般性病假、住院病假、婚假、丧假、公假、产假、嫁娶假由主管考勤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两周以内在主管考勤领导处填写请假条,再由本人申请校长审批;教职工请假半月以上(或长期假)由本人提交校长批准向教育局主管领导申请审批。
2、学校正职请假由主管局长审批,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由主管领导批准。
七、考勤、请假规定。
1、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溜课每次扣30元;变形课每节扣20元;旷工每节课扣50元;旷工半天扣100元;旷工一天扣200元,旷工超过一天依次类推。
2、长期病假(即半月以上)和特殊病假、长期事假、进修等由本人提请校长批准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按照教育局请假制度规定执行。
3、 一天以内的一般性病假和护理假。由请假人自行调配代课、代班人,不扣工资待遇,代课金自行负责。请假期间,如出现空堂课,则按旷工处罚授课人;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一般性病假或护理假,扣除请假人请假时间内的50%的绩效工资,由学校安排代课代班人员,代课金由学校安排支付。请假人需在销假时提供相关医药证明和手续,如变相请病假或护理假,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3、符合婚姻法且证件齐全的婚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有相关证明的产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配偶分娩给男教师陪护假一周,工资待遇照常发放。
4、丧假、嫁娶假。属夫妻或夫妻双方直系亲属的.给假2天;属请假人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的给假1天。工资待遇照发。婚、产、丧、病、嫁娶假等任何假遇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延续记假不再进行补假
5、事假。一天以内的事假,由请假人自行调配代课、代班人,不扣工资。请假期间,如出现空堂课,则按旷工处罚相关授课人;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事假,扣除请假人日平均工资,由学校安排代课代班人员,代课金由学校安排支付。
6、公假。由个人委托或学校安排代课、代班、代岗人,代课、代班、代岗补助由学校支付。
7、晚上不请假私自外出或夜不归宿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自负。
8、为弘扬先进和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每学期设立全勤奖励,即累计请假(公假除外)天数不超过三天且无旷课旷工记录的,奖励200元。
附:代课补助。代课:20元/节;代班:30元/天 本制度经教代会研究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教师以德为先,实事求是,模范遵守,学生为本。
中 心 小 学
20xx年2月25日
请假制度优秀 篇14
1.教职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和就诊病历)送交园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副园长处备案,课程由业务园长负责安排。返校后及时做好销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或强行休假作旷职处理。
2.教职工因急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需由他人或电话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返校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职处理。
3.教职工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调动课程需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课。迟到、因公、因私外出,因病就诊外出或早退均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登记表,不履行手续而外出、迟到、早退者,一次作半天事假处理。(不擅自外出)教师请人代签到视为旷职。
4.政治业务学习等,按时考核,无故缺席作旷职半天处理,每次请假作1/4天事假处理,会议迟到、早退按时间考核记载。
5.病、事假批准权限
请假手续一律由分管考勤的领导统一办理,记录在案。
⑴事假、病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的园长审批。
⑵连续事假、病假半天或以上由园长审批。
⑶连续事假3天以上,病假1周以上由校长室研究审批。
6.各种假期规定:
⑴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假10天,考虑教育工作的特殊情况和教师享有寒暑假,教师婚假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节假日中结婚不另行补假。
⑵产假90天,晚育假120天(难产或剖腹产另加15天);晚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3天,产假期满按时上班3个月内可享受哺乳期照顾(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基础上,一天两次哺乳照顾)。
⑶无计划怀孕不得生育。因医院节育手术事故造成计划外怀孕作公假15天,不扣奖金。凡未采取节育措施或无计划怀孕,手术中一切费用自理,假期作事假处理。
⑷直系亲属丧假3天,非直系1天。(路程假除外)。
⑸教师外出学习,参观培训或者突发事件,学校安排课务,统一代课。
7.职工出勤情况每月由副园长室公布一次,一学期汇总公布一次,记入教职工档案。
8.教职工因私利用工作日外出旅游,不能作为请事假的理由(因教职工享有法定的寒、暑假)。教职工利用节假日前后的'工作时间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遇特殊情况,学校照顾一天作为事假,但在此基础上,超出一天在学期结束考核中另扣50元,超出两天另扣150元。超出三天以上(含三天)学校不准假,若强行休假或以此理由继续休病假,经查实,则作旷职处理(除不可预见性因素外)。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9.考勤考核办法(满分100分)
⑴事假一天扣30元。
⑵病假每天扣30元。(每学期凭病历免扣1天病假)
⑶迟到或早退(含零星事假)5-30分钟的,每次扣2元;31-120分钟的,每次扣4元;121分钟-180分钟,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不满5分钟的,每5次折合为一次迟到或早退5-30分钟计算。
⑷旷职一天扣50元。
请假制度优秀 篇15
一、目的与范围
1、目的
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的行为,确保全体员工进行请假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范围
该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正式员工,不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临时性工作人员以及外包人员。
二、制定程序
1、确定草拟人员
该规章制度的草拟人员为人力资源部门,草拟成文之后须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审核。
2、企业内部审批
该规章制度的草拟稿须经过企业内部相关人员的审批,如企业法务部门、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主管等人员进行审批。
3、公示与推广
审批通过以后,该规章制度将被公示于所有员工所能够接触的地方,以此提高员工的认知度,确保所有人员能够遵循该规章制度进行行动。
三、规章制度名称
本企业员工请假规章制度
四、内容
1、请假的种类与申请方式
(1)员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申请。
(2)员工在申请请假时,应按规定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请所属部门主管签字审核,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
2、请假申请的审核流程
(1)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后,由所属部门主管进行审核;
(2)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需将请假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3)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核准的请假申请表交回所属部门。
3、请假的期限
员工请假期限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办理,其中病假和个人事务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以内,婚假和丧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以内。
4、非正常请假的处理
(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属于旷工行为,根据企业相关制度规定,将被予以扣除相应工资。
(2)员工未按请假的申请时间返岗属于旷工行为,因此将视为员工主动离职处理。
5、请假期间安排
员工请假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工作安排应由部门主管做出安排,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进行。
6、违反请假规定的惩罚
员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擅自请假的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将被予以相应惩罚。
7、其他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五、责任追究
对实施该规章制度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的处理将由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惩罚。
请假制度优秀 篇16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班级簿;教务处每天对教师上班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考勤记录表。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教师因故缺勤,必须向教务处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主管领导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教师、学生患流行病、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班上课。学校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上级疾病防控办公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填写好登记表。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教师请假一周以上的',需校长审批签字。
6、师生中途离校的,应凭请假条出校门,请假条由门卫收存。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8、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通报家长。
请假制度优秀 篇17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老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老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老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嘉奖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方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老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育处记录并支配老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老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老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支配代课等事宜。
2、老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嘉奖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觉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老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需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支配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支配,若有特别状况,的确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嘉奖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嘉奖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嘉奖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嘉奖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嘉奖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供应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状况公示表。
6、如有特别状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准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老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别状况,必需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需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育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缘由、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老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需在同学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请假制度优秀 篇18
为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力求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教师工作热情,经校行政讨论决定,特此规范学校请假制度。
一、请假相关规定:
1、实行请销假制,教职工持请假条请假,假期到时必须销假。请假时先到部门领导处请假,待工作安排后持部门领导的审批假条到学校请假。严禁不假离校和请霸王假,严禁无病呻吟和小事长假。
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休假延期未及时补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在日常考勤检查中,任何人不得故意隐瞒、欺骗检查人员,违者将与当事人同样处理。
3、除婚丧嫁娶按规定请假外,教职工因其它原因请事假应严格控制,一学期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7天。
二、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请假要先办理请假手续(遇急重事件且无联系条件除外),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无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或请“霸王假”,均以旷工处理。
2.请假审批权限:一天以内,由校点负责人或值日行政审批;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学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学校行政会审批;十五天以上的报教办审批;一月以上报教育局备案。
3.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五个工作日以内病假,由乡镇级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五个工作日(含五个工作日)以上病假,由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教职工患病较严重,需到就近医院检查或输液,在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工作的'情况下,经学校行政领导同意,可视为出勤。
4.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5.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而怀孕生育或流产的女教职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6.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或监护人、被监护人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教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或孙子、孙女及兄弟姐妹去世,准假一天(下葬当日),视为出勤。
7.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8.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教职工生日,可酌情处理,尽量不影响工作。
9.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参加学习和活动的出勤情况,记入学校考勤。
10.教职工离校在1小时以内可不计入考勤,但在离校前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并在学校门卫室作好登记,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可视为出勤;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1小时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1、教职工每周到校、离校都要按要求到行政办签名,未按规定签名,按缺勤处理。签名弄虚作假,按工作失误处理。
12.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庆祝活动等),活动开始后2分钟后未到视为迟到,10分钟后未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3.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提前调好课,安排好本职工作,并报学校负责人(或值周行政)、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4.所有“视为出勤”的假,也必须具备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15.本制度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项,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16.本制度经学校行政会通过,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三、奖励处罚办法:
1、每学期期末出勤奖200元,请假一个小时记一个零星假,当月4个及以内零星假算半天事假,5-8个零星假算一天事假。事假期合计超过7天的,从超过之日起按日平均工资扣出勤款。全期无事假的,学校另外奖励100元。
2、病假一天者(不含常规假),扣除出勤奖10元。病假连续超过14天的不发该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连续超过两个月的不发该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也不得享受学校出勤奖励。(文件规定的特殊病除外)
3、对不假休假,越级批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假,超期休假等,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追究纪律责任。短期旷工处日均工资3--5倍的教育费,连续旷工15天以上的学校不安排工作岗位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凡不在岗者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出勤奖励。
4、凡期累计事假7天以上,病假14天以上,无故一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请假制度优秀 篇19
一、目的
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等。
二、范围
1、请假种类: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的各种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假、调休等。
2、请假条件与要求: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期间因私事或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情况。员工请假须事先经过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请假,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
3、请假时限:该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请假时限的规范。员工请假时间略长或需长期休假的,需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报告、申请备案,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请假权利。
三、制度制定程序
该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以下程序:
1、明确制度起草人及审核人;
2、调查分析员工请假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3、确定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4、征求员工意见,修改制度;
5、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6、印制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使用。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请假制度。
2、《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员工因病或非本人原因不能工作的,享有带薪病假或事假。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设立请假制度,规定请假的.种类、条件和要求,以及请假的程序和时限等相关规定。
4、《行政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经过程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的要求,果如此制定可能影响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利益的,必须听取其意见。
五、制度内容
1、请假种类
该制度将员工请假分为以下种类:
(1)事假:员工因事请假,在额度允许范围内可无偿放假,不影响薪资;
(2)病假:员工因病住院或非重大疾病/小病情的,享受带薪病假;
员工在单位工作时患病需请假的,按绩效工资的100%支付工资;(3)年假/调休:员工获得的年假、调休等假期均须提前向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申请备案。
2、请假条件与要求
员工请假前,必须先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商量、协商,获得同意。
员工申请请假,需要填写规定的请假申请表,详细写明请假原因、日期和持续时间等。
员工请假的事由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擅自请假或造假。涉嫌造假者,公司有权审查调查,并视情况予以惩戒。
3、请假时限
员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若实际请假超过时间以及未经事先得到批准而擅自请假的,将取消该员工请假权利,并按规定处理。
请假时间如有变更或提前操作,需提前与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沟通。
4、责任主体
(1)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对所在部门员工的请假、复工情况进行审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规定,协助管理请假,核实员工请假情况和相关事宜的处理等。
(3)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方式和时间提交请假申请,申请备案后才能享受相关假期。
5、执行程序
员工请假须填写统一的请假申请表,并报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员工在请假期间需联系公司、保持通讯畅通,如假期提前结束需提前告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未经批准直接不到公司工作或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视为自行放弃请假权利,严重者将被追究责任。
6、责任追究
对于在公司里擅自请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究法律责任,并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有权进行人事处分、劳动纠纷等相关处理。
请假制度优秀 篇20
一、总则:
为了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员工的合理休假,并遵奉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订立本规定。
二、假期分类及相关规定:
(一)、法定假期:
全部公司员工享受以下规定节假:(带薪休假)
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公历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妇女节(女员工放假半天)
公司对于法定假期支配工作的员工,支出不低于300%的工资酬劳。
(二)、过年休假:
全部公司员工均可按公司规定过年休假,(年假期间包括春节三天固定假期)。
(三)、事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员工供应4天/月的带薪休假,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得缺勤或请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实际情形调休。无论任何其他原因超过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过一周者,当月资薪按0.75工资基数计算。一个月累计事假达一周,扣发当月奖金。
(四)、病假:(带薪休假)
1、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需治疗或疗养,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突发急症可依四周诊所诊断参考。
2、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公司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3、员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疗,持转院证明,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延长假期,但需要办理相关的续假手续。
4、员工在聘任期间,经有关医疗部门诊断患严峻或重点疾病者(如恶性肿瘤等),在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可延长假期或停薪留职一年。
(五)、婚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结婚时供应3天带薪休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双方初婚的`可加添不带薪晚婚假7天。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享受同样待遇。
2、员工凭结婚证复印件在半年内请假有效。
(六)、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供应三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去世,公司供应一日带薪丧假。路途远者另给假。
(七)、公假:(带薪休假)
查体、培训等因公需要请假,需要呈验有关证件,经上级主管签字批准。
(八)、产假:
1、公司为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女员工供应90天带薪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加添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加添产假15天。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赐予产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产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在月经期间赐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男员工因对象产假,可享受7天带薪休假。
(九)、护理假:
1、女职工产假满后,若婴儿无人护理,且工作岗位离得开,经人事部门批准,可申请护理假,但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3个月以内,按80%发给基本工资;超过3个月的,按60%发给基本工资。
2、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公司赐予在班劳动时间内赐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加添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来回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十)、公伤假:
1、员工因公伤需要休息,依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书参考假期时限,并发放9元/天的生活费。
2、特别病伤假期满仍未能上班者,可办理续假手续或停薪留职手续。
3、因打架斗殴致残者,公司停发全部工资奖金。
三、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应由本人于事前填写请假条,附交有关证明呈请核准,(电话或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必需讲明请假种类、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交接事项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确。
2、请假时间:
≤1天,必需由部门紧要领导批准。
1—3天,必需由部门紧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3天,必需由部门紧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再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请假,不得越级。
3、对于紧急或特别情形,应托付告知部门领导,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岗位,作旷工处理。若造成生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赐予批判教育、书面检查、行政处分等,屡教不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4、对于请假的内容,经查实是私自捏造或与事实不符的,将视请假无效,作旷工处理。
四、续假规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时,可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续假手续,或超假时间可作为事假处理,若不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处理。
2、因不行抗力或其他特别情形不能如期返回,持有关证明可事后办理续假手续。
五、销假规定:
1、假期届满之后,应立刻到部门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处销假。假期已满而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
六、附则:
1、全体员工必需严格执行公司订立的有关请假制度的规定。
2、全体员工病事假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做累计、统计,作为考核紧要依据,并存入档案。一年累计旷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考评资格。一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或连续旷工超过7天者,予以辞退。
3、请假期间不影响工龄、晋级调资金。
4、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以前发文中若有与本规定不全都,以本规定为准。
5、本制度解释权在总经办。
6、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请假制度优秀 篇21
公司全体人员: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公司决定一、因私事或其他事件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必须提前一天当面向部门组长或主管提出申请、递交请假条,同意后方可休假,没有批准者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二、因身体不适或临时突发不可避免的事情,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请假。请假人员且应于假期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望各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如上规章制度。特此通知。
请假制度优秀 篇22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病假、事假
(一)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局长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副局长及班子成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向局长请假;科室负责人向分管局长请假;其余干部职工1天以内向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向分管局长请假。
(二)干部职工病假在2个月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月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探亲假
(一)职工探望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合并休假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20天。
(四)如配偶属学校教职工,已在假期探亲的,组织不再安排探亲假。
(五)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可凭据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报销。
(六)探亲假原则上可和公休假合并使用。
四、公休假
(一)公体假由各科室年初作出计划,经分管局长审定并报局长同意后,原则上按计划休假。
(二)凡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享受公休假。5年至10每年休假7天。10年以上不满20年每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三)凡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本人享受公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已享受公休假的职工,其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时间的,下一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四)由组织上安排疗养的干部职工,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如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公休假的天数,可补足公休假天数。
(五)参加党校学习、培训、进修及各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当年不享受休假。参加函授学习的干部职工如因听课、考试复习或调查研究、撰写论文而告假,其请假时间等于或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
五、加强考勤,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局长离广出差、休假,事前应书面向市委、市政府和分管书记、市长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并报告。
(二)凡请假1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并到办公室登记方能休假,假满后向准假人销假或续假。不办请假手续或不续假的按旷工论处,不销假按请假对待,不到办公室登记者按旷工论处。
(三)干部职工的病假、事假、公休假、探亲假等列入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职工的内容之一。各科室要落实1人负责考勤,负责考勤的同志要按时将干部职工请假情况和假条交办公室,年终公布一次请假情况。
(四)病假一月以内不扣奖金,一月以上扣发当月奖金,按年平均奖金计算。
(五)事假10天以上扣发当月奖金,事假一个月以上扣发全部奖金的50%。
(六)旷工3天以上,扣发全年的奖金。
(七)公休假可以冲抵病事假,但不得冲抵旷工。
(八)病假三月以上、事假15天以上、旷工3天以上,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的资格。
六、其它法定假按规定执行
请假制度优秀 篇23
一、自觉服从驻县管理教师和实习学校的管理和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请假后按时返校。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销假实行“组长-驻县教师-实习学校领导”三级管理。无特殊情况(公共课补考、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重病、直系亲属突发事件)一律不准请假,出校园购物等离开学校的.必须向实习组长请假,并向实习学校领导说明方可。方可。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必须按照程序请假。实习期请假(24小时以上)次数超过4次者(包含4次),取消其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具体请假程序:跟组长申请,组长同意后和所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年级组长或教导主任协调好课程安排,让学校主管校长给驻县教师打电话证明,驻县教师批准请假后,给驻县教师送递请假条。方可离校。如回师大,到校后辅导员给驻县教师打电话证明已返校;如回家,到家后让父母给驻县教师打电话证明已到家。组长做好本组成员的请假记录。
四、实习学校放三天假以上方可离校,提前和驻县教师请假,组长做好离校返校登记。周末无论所在学校有无课,都不得离校。
五、不按规定请假私自离校者,一次扣10分(见博文《驻县教师对实习生评分项目及标准》),两次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三次被定为实习成绩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停止顶岗实习送回学校。
请假制度优秀 篇24
一、考勤制度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2、凡超过上班时间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小时按半天计算,扣元;旷工小时按一天计算,扣元,旷工天,扣元;旷工天,除名。
二、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可由本部门其他员工协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条,报部门经理签字,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④未获批准或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罚。
2、病假工资:
①病假当日工资按照日工资%结算。
②凡全病假累计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有权取消原职位或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3、事假:酒店员工因私请假批准程序休息,公司视为事假。
①正常事假:员工有事,须提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查。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②紧急事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关证明(如交通执法部门开据的非公司员工责任车祸证明等)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此假以公司认定证明为准,未获批准,按旷工处罚。
③事假工资: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④事假时间:累计或一次因事休假超过天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原职位劝离,终止劳动合同。
4、婚假:凡连续在酒店工作满一,符合国家规定结婚龄的正式员工,可按归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天(含公休及节假日)。酒店正式员工结婚可按国家规定,结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须在结婚时一次享用,不得分开使用。使用期在领取结婚证日起半内有效。
婚假请假:酒店正式合同员工申请婚假,须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休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换休、换班:
酒店原则上不准换休、换班。员工必须按照酒店规定的班次时间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调换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正式换休、换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6、补休:
员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将在度内,根据工作安排给予同等时间补休。酒店各部门不允许借休。如部门已有借休员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门负责人承担借休责任。
7、丧假:
酒店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员工可获直系亲属三天有薪丧假及非直系亲属一天有薪丧假。员工申请丧假应凭有效证明。此假在办理丧假时一次使用。,
请假制度优秀 篇25
为严肃食堂请假制度,履行正常请假手续,以便于食堂请假制度的`严格执行,现对食堂员工做出如下请假规定。
一、早餐后请假扣5元。
二、上午或者下午请假扣10元至15元。
三、全天请假扣25元至35元。
四、在工作中,有急事需要请假者,在请假一个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工作不扣,也就是不需要借助别人帮助的情况下,也不是早上或者下午上班,在一个小时之内不扣,如果在一个小时之内影响正常工作照样扣。
五、请假1个小时以上,2个小时以内扣5元,2个小时以上3个小时以内扣10元,3个小时以上按半天扣,请假三天以上扣当月奖金。
六、请假时要经过领导同意,要有请假条,没有时间写的,来上班时及时补上。
七、如果请假没有写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
八、无故旷工者,旷工1天者按2天扣,旷工2天以上自动离开食堂。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请假制度优秀 篇26
为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请假纪律,维持总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师院人(20xx)第7号《关于重申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病、事假
1、请病假者需提供医院开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单,请事假者需填写事假申请单送交所在部门审核。有特殊情况需及时联系说明并补假。
2、所在部门需将签批后的病情证明单、事假申请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准;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准。
4、病、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待遇及相应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病、事假期间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拿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享受。
二、产假
1、产假假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作计划生育手术,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休息。
3、产假请假手续可由家属代为办理,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照发。
三、哺乳假
1、女员工生育后确有困难,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哺乳假假期及给予抚育未满一周岁子女的女员工的哺乳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哺乳假期间,国家工资发放80%,岗位工资不发。
四、婚、丧假
1、填写请假申请单,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给予婚假三天,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增加十二天;丧假一般为一至三天。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人事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当日工资标准扣除;
(二)病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工伤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但不超过保险公司最高保险限额6000元。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
(四)婚假:正式员工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五)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六)产假:公司正式员工凭生育证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七)矿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100元。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因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经理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均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xx年3月1日),解释权由河南申通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请假制度优秀 篇27
为了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下午七点,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考勤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考勤方式采取不定期签到和签退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或大声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以旷工处理。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不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含半天)五天以下(不含五天)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雄关区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书记审批,五天以上(含五天)书记签署意见后报雄关区审批。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六、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一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书记、雄关区)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七、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书记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书记办公会研究处理。
八、出勤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按百分制计算,迟到一次扣0.5分,事假每半天扣除1分,病假减半,旷工半天扣5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区上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桑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在书记办公会。
请假制度优秀 篇28
1.病假凭我院的疾病证明书、请假条请假;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长有审批1天病事假的权利,1-3天者,经护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超过3天者,经护理部同意、院长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如果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诊病假条我院只认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医或上班。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可按补休处理,电话请假须接受相应处罚。
2.应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夜班者,必须当日下午4时前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3.因病来院看病,当日不能上班者,必须按上班时间到病房向护士长请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条,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来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凡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夜班,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经护士长批准,一律按病、事假处理,不能用补休代替。
5.原则上个人进行业务学习,学历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护士长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个人的.休息或补休),安排不开时,以工作为重,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
6.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干私活、扎堆聊天、看电影、看电视、看非业务性期刊书籍、穿白大衣上街、脱岗和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7.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科护士长请假,科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护理部主任请假。
请假制度优秀 篇29
深圳*有限公司关于请假制度事宜的通知致:全体员工为加强对公司的请假制度的管理工作,明确请假范围,经过总经办的讨论,现对请假制度补充如下:一、 请假的程序1、 员工请假要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凡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助理审批;三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最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2、 部门经理请假报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审批。二、 关于事假规定1、 员工请事假必须经书面批准,不经适当批准就休假,则视为擅自离职,以旷工论处。填写请假申请单必须填写完整,对于请假理由需详细说明,如“家里有事”、“个人办事”等笼统的理由不得请假,必须写清楚详细请假理由。2、 请假时间最少为2小时。早上临时要请假的除急诊或家人急诊需要照顾、家中突发事件无法脱身的,其他如“塞车”、“起的晚不来”等非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3、 员工事假必须于前一天申请,特殊情况可于当天电话请假(须在8:30点之前,否则视同迟到、旷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4、 员工每请事假一天,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原则上一个月最多只允许有两天事假,一个月事假超过3天(含)者,每请事假一天,扣除2倍的日基本工资。三、 关于病假规定1、 员工生病不能上班时,必须于早晨8:20之前打电话向其直属经理报告,并于上班后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2、 所有病假必须提供相关的生病证明。一天以下病假要提供当天的购药发票或病历为证(病历要求提供复印件留存)。病假2天或以上者,需要有正式的医生证明。请病假员工上班后交回病假证明给行政人事部并补办请假条手续。四、 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期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以上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深圳*有限公司文件签署:
请假制度优秀 篇30
为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具体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严肃我校教职工考勤纪律,根据海教发(20xx)77号关于印发《海城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不管何种原因不能上课(上班)、参加会议和升旗仪式的,均需办理有关请假手续。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签到或签退,以考勤机为准。办公室考勤工作要有日记录(每日两次查岗记录),月小结,学期末总结、公示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备案。
二、凡请假者,均需在事前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及出门条,请假条存根要交由办公室存档,持出门条方可出校门。
三、科任老师请假半天的,由年级主任批准,请假一天的由分管校长批准。教务处同时安排好调课等工作;请假超过一天的必须由校长批准,准假后到教务处说明,教务处负责安排调课、补课工作。
四、班主任请假半天的由年级主任批准,年级主任安排带班班主任;请假一天的,由主管校长批准,准假后,向年级主任说明,安排人员代班。请假超过一天的必须由校长批准,准假后,向年级主任说明,安排人员代班。
五、其他员工请假半天或临时外出的,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一天的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由校长批准,准假后,向分管部门领导说明,并做好岗位安排事宜。
六、中层领导无论公假、私假,必须直接向校长请假,准假后,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说明。安排好离岗后各项事宜。
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教职工,按续假时间长短,当面或直接电话向相关部门领导或校长续假,由准假部门或校长告知相关部门安排好该员工离岗后各项事宜。
八、病假:凡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均需有市级以上证明方可请假(三级甲等医院)。连续一个月以内,累计两个月以内的病假由校长审批。二个月以上的病假由本人申请,学校申报,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医学鉴定后,到市局领导办公室审批。工作满十年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6个月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3—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6个月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九、事假:年内累计事假不超过年休假5个工作日的发给原工资(基本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年内累计事假超过上述时限的,每超过一天,减发(基本工资)的3%。年内累计事假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计算连续工龄,并停发绩效工资。连续请假一个月以内的,由学校和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履行相关手续;事假一个月以上的要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人社局审批。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属旷工行为,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旷工或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常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年累计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十、规范女职工生育人员管理。
1、产假假期,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男方护理假为15天。
2、《实施辽宁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期限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3、对实施晚育(指女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可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另增加15天。
4、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不影响评先进。
5、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任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6、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学校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十一、规定教职工婚丧假的管理。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情况,校长批准,给予一至三天婚丧假。
2、教职工晚婚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登记初婚的),除按规定享受的婚假以外,另增加婚假七天。夫妻双方谁达到晚婚年龄谁享受。
3、教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含晚婚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十二、教职工不论何种原因请假,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处室或校长审批,由办公室存档,回校后要到审批部门报道销假。(如查岗没查到,又没有假条的视为旷工处理)
十三、教职工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续假的,一律按擅自离岗或旷工处理,由此带来的工作安排不当和其他不良影响,由该员工负责;情节较轻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四、各处室在批准或得到教职工准假说明后,必须及时妥当安排好教职工离岗后的各项工作;若安排不周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处室责任。
十五、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法规,则按照新的政策、法规执行。
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
请假制度优秀 篇31
一、总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法》,为培养龙茗学生组织性、纪律性。预防学生意外事故,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特制定《上海市龙茗中学学生请假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和各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学生请假须持有“龙茗中学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班主任处领取。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须持医生证明或家长的报告单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教育教学管理部批准存档;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休学。
第六条:学生上学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七条:无故旷课,经教育屡教不改者。根据《龙茗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予以处分。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参与,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方可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上课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就医证明或校医开具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代班老师或年级组长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如有必要再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息,并由家长带领离校。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如无法当时提出申请,必须事后补假,但必须由家长签字。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凡是病假,卫生委员必须每天向医务室上报情况。
4、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若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1、早操、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及时交学生管理处存档。
2、请假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管理处以免丢失,过时间的假条一律作废。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起止时间、原因及项目(早操、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长假应注明并说明情况,长假时间为一周一清。对书写不详、不明的假条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4、班主任要加强请假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免丢失,杜绝乱发假
5、给寝室管理老师(住宿生交,非住宿生不交,班主任掌握),缺一不可。
6、关于宿舍方面的假条应按时送交宿舍管理员处存档。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学,将假条在当天下午放学前上交—班主任。早操不能参加者,在早操期间必须一律离开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的'不许进入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门时,应凭班主任开据的请假条交门卫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一但发现不合格的假条应双倍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9、检查早操、早自习、晚自习人数的人员应由学生会组织如实填写各班人数及表内的各项内容。
10、纪律检查人员应记录好违纪学生姓名和班级以便查对,并及时上报给学校政教处。
11、早操、课间操、晚自习人数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同学及时上报学校,如有人数变动应及时核对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数计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同学应及时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核对本班人数及纪律情况。
请假制度优秀 篇32
一、 上班时间:
上午8:30点—12点,下午2点—6点。
二、 迟到早退:
迟到1到10分钟扣5元;
迟到10到30分钟扣10元;
30分钟以上,扣基本全天工资(按月工资每日40元计算)。
早退1到10分钟扣5元;
早退10到30分钟扣10元;
30分钟以上,扣基本全天工资(按月工资每日50元计算)。
三、 病假事假:
病假、事假需提前向公司领导请假,如不提前请假扣除全天工资。
四、 旷工:
旷工一天按每日工资双倍计算,无故旷工5天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请假制度优秀 篇33
一、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方能离园,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来电向领导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事后补假。
二、事假一天,考核奖50元,地方奖30元。
三、病假需医生证明,领导同意,方可休息。病假一天考核奖20元,二天起扣30元,扣地方奖30元。
四、因公外出,时间在一天以内的,自行调课,完成带班,处理好工作,不作代课处理。
五、各种假期规定(婚、产、节、丧等按规定执行)1、探亲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凭结婚证到园部办理休假手续,一次休清。因工作需要未休完的'假作加班处理。凡符合晚婚条件并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妇(以领结婚证时间为准)享受婚假十天,双方符合,双方享受,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否则为三天。
3、产假:晚育的初产妇,在三个月内(剖腹产六个月)落实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由女方单位在正常产假九十天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否则为九十天。
4、节育假:上环自手术日起休息三天,取环休息一天。上环后避孕失败人流休二十天,同时上节育环增加休假三天。中期引产休假四十天。假期内,干部、职工工资照发。对不落实有效节育措施所致的人流、引产在休假期内,干部、职工工资不发。
5、丧假:直系亲属死亡,本市三天,外地七天(不包括往返路程所用时间)。
6、有婴儿者,哺乳期十个月内,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