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值班制度(精选30篇)》
最新值班制度(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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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值班制度 篇1最新值班制度 篇2最新值班制度 篇3最新值班制度 篇4最新值班制度 篇5最新值班制度 篇6最新值班制度 篇7最新值班制度 篇8最新值班制度 篇9最新值班制度 篇10最新值班制度 篇11最新值班制度 篇12最新值班制度 篇13最新值班制度 篇14最新值班制度 篇15最新值班制度 篇16最新值班制度 篇17最新值班制度 篇18最新值班制度 篇19最新值班制度 篇20最新值班制度 篇21最新值班制度 篇22最新值班制度 篇23最新值班制度 篇24最新值班制度 篇25最新值班制度 篇26最新值班制度 篇27最新值班制度 篇28最新值班制度 篇29最新值班制度 篇30最新值班制度 篇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需严守岗位,仔细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早晚按时开关大门及教室、办公室门窗。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需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阅历证登记前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说、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校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不让闲人进校游荡,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化。
7、对校内物资出门要严格查询、登记。
8、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9、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10、下班时间,如有上级电话等应准时通知有关领导。
11、加强夜间巡察、值班,帮助保安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觉各种担心全隐患,实行处理措施准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准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最新值班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为带班期间值班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轮流滚动值班,为值班期间值班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各单位上报值班人员名单,采取工作日(17:30至次日8:00)、法定节假日(白天8:00至17:30,晚上17:30至次日8:00)轮流滚动方式值班,值班地点设在局办公楼4078值班室,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应急值班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根据上级要求和值班工作需要,为值班室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五条局机关股室、局属各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有关要求和值班安排,负责督促本部门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有关事项。
第六条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级环保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呈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和各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处置、督办和反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人员应当熟悉环保业务知识和应急值班的有关规定,养成恪尽职守、严谨细致、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当天值班领导请假并自行协商其他工作人员顶替值班,同时告知局办公室。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让非本局工作人员替班,不准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不准在值班室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九条值班记录应当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并做到记录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记录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何时、何地、何事、何因、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记录时间及记录人、处理结果等。
第十条对于一般性质的政务值班事务,应报告带班领导,并根据其意见作出处理;对于环境应急事件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带班领导负责,协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按照环境应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报送。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股室)派人接访。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期间未处理完毕的工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确保工作有序连续。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保持值班室环境干净整洁,值班完毕后打扫值班室卫生。
第十四条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汇总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值班制度 篇3
1、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应认真负责,按时值勤,以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校产及师生人生安全。
2、 校区实行轮值巡逻制,校门和教学大楼应全天候值班。
3、学校安全值班实行滚动式轮值制,每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晚上六点为交接—班时间,如遇节假日值班,负责处理学校日常工作事务,保证上传下达,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4、 来访客人要在校门传达室登记,经许可方能进入校区,客人离校时应办离校注销手续。
5、 非放假期间,学生要求出校门者,须有班主任和政教处批条方可放行。
6、学校安全值班要经常深入工作第一线,及时检查、了解当天全校的治安动态,掌握和收集各种信息。
7、领导值班时要保持联络,夜间必须巡岗一至二次。
8、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做好各种异常情况的登记,并及时报告处领导。
汝阳县三屯镇中
最新值班制度 篇4
第一条
为加强岗位值班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使值班人员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生产运行平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第三条
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指示、要求及有关精神。记录齐全、准确、清楚,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做到项项有记录,事事有着落。
第四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五条
严禁带外部人员进入场站。
第六条
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七条
根据生产情况的变化和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站内设备和仪表。
第八条
认真执行调度令,现场进行工艺操作或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认真核对方案后方可实施,坚决杜绝误操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
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进行逐一检查,特殊情况要加大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处理场站设备、仪表故障,及时汇报。
第十条
保持本班内各类设备、设施及岗位资料齐全、完好、清洁、整齐。
第十一条
按要求录取设备运行参数,做到资料数据齐全、准确,并认真记录当班生产情况。
第十二条
进行场站设备和仪表的日常保养,管理好各类工器具。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拨打和接听电话时应主动告知公司名称和本人姓名,并问清对方的姓名等信息,要求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相待。
最新值班制度 篇5
1、实行门卫、教师、中层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
2、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
3、值班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做私活。
4、填写好值班记录,并收发好书刊杂志及上级来涵,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5、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做进一步解决。
6、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7、做好校园门前三包工作。
8、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最新值班制度 篇6
一、消防控制系统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管理,当班班长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
二、消防控制系统要保证全时开启和运行,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关闭系统;
三、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报警后,要及时通知班长到达报警点,迅速处置报警原因,并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xx年最新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民主集中制: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机制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党和国家都实行民主集中制二、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有领导的民主制首先,民主与集中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最新值班制度 篇7
一、学校正门应二十四小时有保安值班,严格把好进出校园关;要加强巡逻,密切监控校园内教学楼、宿舍、围栏等情况,严禁闲杂人员逗留或破坏。学生不在指定区域上课或活动的一律由当班巡逻保安学公室及时处理。
二、做好交接班记录、每日值班记录、办公校车出入记录等档案工作。
三、学生、校外人员出入按以下规定,:
1、本校上课的学生没有带校卡要核实清楚再放行进入学校。非放学、放假时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批准持学校正规放行条才可出校门。
2、周一至周五中午、晚上放学期间,所有学生必须凭走读卡出校,其余学生按照学校的要求操作。放学时,一律不准家长骑车进入学校。
3、住校学生在放假期间经保安登记核实后出入(周六晚8点后制止出校)。
4、教学楼、学生宿舍、后门等地点要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及相关要求按时开门、锁门。教学楼、后门早晨、中午由白班巡逻保安开、关门、值班,下午放学由夜班值守上半夜的保安开、关门、值班,学生宿舍上课期间由白班保安开、关门,晚上查寝后由夜班巡逻保安锁门,教学楼、学生宿舍锁门前应先检查是否有师生在楼内、水电是否关好。
5、夜班保安轮流值守大门、巡逻,值守大门的'保安在午夜一点轮换巡逻保安在校内巡逻,由值守上半夜的保安值守大门,两人互相监视,不得睡觉,假设有当班睡觉现象,那么对当班另一人处以每次20元罚款。负责前半夜巡逻的保安要主动配合学生部值班教师检查宿舍,处理偶发事件等。
6、校外车辆及人员要进入校园必须先与被联系人确认后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准许进校,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活动,上午或下午放学期间,除学校车辆外,其余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四、运出学校的物品必须有学校主管领导的放行条经查验相符前方可放行。
五、保安上班时要着统一服装,做到文明值班,礼貌效劳。当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放校外人员或学生出入。
六、接听要耐心细致,接待来宾要热情周到。
七、保安分两班上班: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个月15日早晚班值班人员对换一次。
八、违反以上的,保卫科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最新值班制度 篇8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6、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室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传呼或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特别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最新值班制度 篇9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卫生清洁等制度
1、做好传达室及学校大门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
2、做好规定区域内的卫生、绿化和维护工作。
3、办好学校临时分配的一些杂务。
最新值班制度 篇10
教师提出如下要求:
一、值班时间
白天:7:40——下午5:30;夜间:下午5:30——次日7:40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教师要维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受损失。
2、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记录,接好电话,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或与校长联系。
3、在值班时间里值班室内要始终有值班人员,值班教师必须每隔30分钟对全校巡查一遍,并作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4、夜晚值班教师休息时做到传达室和值班室各一人。
5、值班时间如个人有事不能到岗者,自行协调调整值班情况,学校不再出面协调。
三、处理措施
1、值班教师要及时交接班,并交接好值班钥匙。不按时到岗按迟到一次论处,每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在值班时间内电话查岗时,如果打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每隔5分钟再打一遍,如果连续三遍无人接听则视为空岗。
3、在值班期间,如因值班教师个人失职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值班人员必须负全部责任。
4、夜间值班必须两位教师,如果在值班期间出现一切财产损失,值班人员必须负全部责任。(到岗者承担10%责任,未到岗者承担责90%任)。
5、在值班期间,如发生财产丢失或损坏等事件,值班教师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的价格100%赔偿。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不准家属代替值班,如果家属代替值班出现财产损失、损坏物品,该值班教师按照丢失物品或损坏物品的价格100%赔偿。
上述内容,望值班教师严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师玩忽职守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有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所有法律责任,值班教师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学校教师门卫寒假值班责任书
为了强化暑期岗位职责意识,构建完善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根据门卫职责以及守校教师的要求,特签订以下寒假值班责任书。
一、门卫责任
1、门卫值班人员于每天24小时到值班室上班。
2、做好有序开门或关门,严禁闲杂、陌生人员进入校园。
3、假期值班期间,不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确保校园安全。
4、校院内任何物资不允许任何人带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出门。
5、关注校门口的通道,不让物资在门口停放,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
6、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校长或总务处,催促学校及时处理。
7、门卫房屋及相关设施经常检查,尤其是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8、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有人值班。
9、巡视校园若干次,检查各办公室及其他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可疑人员进入,做好放盗、放火工作。
10、接受学校领导或教师对门卫工作的监督,实事求是地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及时向校长或当天值日的校务委员反映门卫、安全等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应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地处理。
二、处理
1、门卫人员在规定的时段内不在值班室,经校务会成员抽调监控录相查出,立即取消
其值班资格,学校安排他人值班,并作相应处理。
2、因值班不力,造成闲杂人员等进入校园出事、发生校园失窃等重大事故,针对门卫失责行为,学校将给予其严肃处理;严重的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门卫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最新值班制度 篇11
第一条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办公室、在建的工程项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节、五一、国庆、重大活动等法定节假日期间,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各相关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条 节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重点对“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现场临设(包括围墙)、起重机械、防火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应在节前3天,将工地节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项目部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填写,并将本单位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及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报公司。
(三)对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免在节假日期间进行,确需施工的`,必须在附表1中详细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和各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重点对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
人员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特别应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落实跟踪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将在节前检查工作的.督查,通过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各级部门及施工项目部应对外公布节假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第五条 节假日期间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值班:
(一)值班时间按照市政府或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
(二)对于节假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带班轮值。上述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值班的,必须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组提出申请,并书面委托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带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工地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踪处理。
(四)公司值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坚持对节假日期间不停工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现场无值班人员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和公司相关责任人要保持信息畅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当接到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层级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 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现象,并加强安全保卫、
防火、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第七条 在节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执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职责的值班人员,公司将依据奖惩制度进行严肃查处。
第八条 在节假日施工中,对于未执行本制度、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严厉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值班制度 篇12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修订本制度。以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班级建立班干部值日制度。
一. 校领导带班制度
学校领导实行值班制度是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学校领导深入实际,及时了解情况,搞好信息反馈,从而加强学校的正常秩序的管理。具体制度如下:
1. 学校领导实行每周一至周日轮流值日制度和节假日带班制度。
2. 值班领导全天候、全面负责学校当天各项日常管理,具体包括:每天早7:50前到校检查当天校容校貌,师生及值班人员教师到岗到位情况,督促值班中层人员做好当天的各项工作。
3. 值班要求24小时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与其他校领导置换代替。学校对学校领导值班情况进行一月一小结,每学期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奖惩学校领导履行职责的依据之一。
二. 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值班制度:
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值班是其工作范围内应尽的职责,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履行值班职责。
值班工作由学校制定并统一安排时间表。按照值班表,每天值
班时间为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每日上午7:50——8:00在政教处交接班。
值班职责为:
1、必须恪尽职守,及时到位,坚守岗位;值班时应全权统领和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以人为本的意识,增强关爱师生员工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的发生,应立即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2、应加强校园巡视工作,密切注意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况,尤其要对要害部位的检查和监督,加强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在学校领导带领下,协同政教处理校园内当天发生的偶发事件;维护校园内当天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督查门卫值班情况;巡视校园内学生课间纪律情况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习、午休晚睡及一日三餐就餐情况;上午、下午、晚上放学时监查并维护学生离校秩序;放学、就餐时中层领导在校门口、学校带班领导及班主任在餐厅维持秩序。
3、夜间值班中层领导及班主任负责学生宿舍,学校领导负责校园、教学楼及办公楼。
4、中层领导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5、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值班时间段内,值班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
6、值班人员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岗,应由相应人员替班,不得空班;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真实反馈当班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应向接班人员讲明情况,以便更好地处理问题。
三. 班级值日制度
各班按照本班实际情况,规范制定各班的值日制度,具体值班人员由各班班主任指定本班班干部,并落实到位,具体制度如下:
1. 各班值日干部须认真做好值日记录,当天值日班干部须将当天情况及记录一并交至班主任。确定的值日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值日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实做好值日记录。
2.轮值人员如确实不能到岗,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更换之日人员,经批准后,报政教处备案。值日班干部有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本班级,但须注意言谈举止,穿戴整齐(包括不穿背心、拖鞋),不得大声喧哗。
3.值日班干部热情、积极主动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若遇重大问题须及时向老师汇报。
最新值班制度 篇13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办急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协助科室组织对危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伤员的特殊善后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4.对发生重大事故、灾害及其它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并根据领导意见迅速处理,凡重大问题或没有把握处理的问题不得擅自答复。
5.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每月末由院务部排班,定时接班。
7.凡因病、因事、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按时接班者,不能让非值班人员顶替,可在值班人员内调整,并通知院务部。
8.值班完毕将值班本交回院务部
最新值班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保安值班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值班日志的要求
1、保安值班日志是记载保安值班情况的重要文件,必须每天填写,不得延误和漏填。
2、保安值班日志应完整、真实地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所有事件,包括人员出入、设施设备检查、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
3、保安值班日志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不得潦草或涂改。
二、保安值班日志的内容
1、日期、时间:应记录值班的准确日期和时间。
2、天气:简要记录当天的`天气情况,如晴、雨、雪、风等。
3、值班人员:记录当天值班的保安人员姓名。
4、钥匙交接:记录钥匙的交接情况,包括交接时间、交接人、钥匙数量等。
5、人员出入:记录值班期间人员的出入情况,包括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
6、设施设备检查:记录值班期间对设施设备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7、突发事件处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事件时间、事件概况、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8、其他事项:记录值班期间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三、保安值班日志的填写要求
1、保安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严禁弄虚作假。
2、保安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值班日志,避免丢失或损坏。
3、保安值班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值班日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4、保安值班日志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四、保安值班日志的归档
1、保安值班日志应按月归档,由保安主管负责整理、装订。
2、保安值班日志的归档时间一般为每月初,具体时间由保安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保安值班日志的归档地点为保安部办公室,由保安主管统一管理。
4、保安值班日志的查阅和借用应经过保安主管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五、附则
1、本制度由保安部制定,并由保安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最新值班制度 篇15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处理好值班值宿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
三、遇重大、紧急情况,边处理边向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请示。
四、增强安全责任,保守秘密。
五、遇特殊情况需换班,要请示办公室同意,无故不到岗者,罚款100元,值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在交班前做好值班值宿记录,未做值班、值宿记录的按脱岗处理。
七、值班值宿人员,每天都要对办公楼内的水、电、门、窗等设施适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等物品带进办公楼内。
九、机关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将公物带出办公楼时,要由分局领导批准。
十、值班值宿期间,严禁喝酒和非公务活动禁止将外来人员带入办公楼内闲谈和留宿。
最新值班制度 篇16
1、春节期间队干人员分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员按时签到,不得在值班期间请假或者脱岗,特殊情况可以相互调换。
2、值班期间严禁私自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睡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3、值班人员要合理安排吃饭时间,外出就餐必须与同值班人员协商安排。必须有一人在岗位坚守。
4、值班人员要做好车间及宿舍的防冻工作,遇天气变化,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保证车间车辆不被冻坏。
5、坚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间及宿舍的消防工作,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7、修理工根据车辆运行情况安排好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维修,抢修,如因维修不到位影响车辆运行,对负责人严肃处理。
8、节日期间,杜绝酒后上岗和疲劳工作等现象,队领导在每班班前会期间重查工人的精神状况,重点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疲劳驾驶,严禁酒后入井上岗,对酒后准备入井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退回人力资源公司。
9、节日期间,队领导除按时跟值班外,加强车库内周边及宿舍生活区的管理,严厉打击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现象,以确保节日安全。
10、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矿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1、认真落实值班工作。按照乡信访办值班制度,仔细编排值班表,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做好交接班工作,无迟到、早迟,缺度和擅自离岗现象;要求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来文,来电,来人的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同时要求各村,乡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
最新值班制度 篇17
一、汛期值班从6月1日零时起至9月31日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各值班领导组成员负责上下联络,掌握水、雨、工情动态,了解当地防汛抗灾情况,逐一细致排查学校的不安全隐患,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及时起动应急预案。
三、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细致工作,切实保证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防汛值班电话转移呼叫,如出现脱岗现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轻者通报批评,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五、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收电话、传真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需要请示处理的事情办完后,要记录办理情况、值班人员签名,做到事事有着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防汛要务时,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严禁积压拖延,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最新值班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区以外的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扑救为主、专群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森林航空消防机构等组成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其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长,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提高抵御森林火灾风险的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森林防火工作。
第八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森林防火组织,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机制,做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负责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第九条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组织和联防制度,共同做好联防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边境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防御境外山火入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第十一条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发布命令,调整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
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调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及危险程度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加强森林火险气象自动监测站建设,提高森林火险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信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开展森林火险预警、森林火灾监测、林区防雷、人工增雨的科学研究。
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应当根据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要求,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险天气预警预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森林防火区设置火情瞭望台(塔),开设防火隔离带和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单位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每年12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第十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森林防火的计划烧除规程,实施计划烧除和清除林内可燃物。
第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开展旅游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防止野外违规用火。
森林防火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居)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
经批准进行野外农事用火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含三级);
(二)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三)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四)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进行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烧纸、烧香;
(二)烧蜂、烧山狩猎;
(三)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
(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五)焚烧垃圾;
(六)其他非生产性用火。
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因民俗活动需要特殊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森林防火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森林防火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并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护林员履行以下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二)巡护森林,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制止并协助查处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
(四)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在执行森林防火任务时,应当佩戴森林防火标志。森林防火标志式样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统一确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五条在森林防火区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在森林防火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方案,在开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项目竣工时通知审核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工程造林或者成片造林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森林防火设施和防火林带与该造林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不得干扰依法设置的森林防火专用电台频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应当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和专用电台。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让行。
在森林防火期,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等时,免收车辆通行费。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特点制定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扑救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区内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方案,做好自防自救工作。
第三十条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要求和森林防火发展规划,组建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配备专业装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应当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负责扑救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托本地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组建森林火灾应急扑火队,配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负责初发森林火灾的扑救。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扑火指挥员、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防火扑火物资,保证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全省森林火警电话为12119。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接到报告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核实情况,并迅速处置。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实行24小时全天执勤、备勤制度。
第三十三条森林火情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归口管理,抄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省、州(市)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省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四条扑救森林火灾时应当优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扑火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参加火灾扑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发生森林火灾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调集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参加救援,统一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在森林火灾现场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
第三十六条发生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第三十七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威胁居民区(点)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四)6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五)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城镇面山的森林火灾;
(七)乡、镇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八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州(市)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督促、指导或者指挥扑救。
(一)国界两侧5公里以内的森林火灾;
(二)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发生的森林火灾;
(五)城市面山的森林火灾;
(六)县级以上行政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九条开展森林航空消防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航空消防协作机制,负责协调解决地空配合的有关事项。
第四十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一条森林火灾等级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扑救情况、物资消耗、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参加扑火的,扑火期间人员工资、差旅费等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农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由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四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行政交界地区森林火灾信息由共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
第四十五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医疗保障、抚恤;符合烈士条件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二)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的;
(三)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四)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五)吸烟、烧纸、烧香的;
(六)烧蜂、烧山狩猎的;
(七)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
(九)焚烧垃圾的;
(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十一)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值班制度 篇19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展有效监控和严格治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出入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说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别状况需出校门时,必需按保卫科制定的规定持有班主任教师签字同意的,查验前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状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需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需在学校进展登记,经允许前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展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必需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前方可入校。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沟通或了解学生状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教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制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展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展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急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宗物品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查验登记前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新值班制度 篇20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日常管理,协助督促各部门做好各工作,及时汇报处理突发事件,特设本制度。
2.范围
轮值时间从星期一到星期六7:00—7:30、17:00-18:003、轮值人员
主要是公司车间主任以上及管理人员,具体包括:___.....。
3、值班要求
3.1轮值人员上午须提前30分钟上班,下午或加班后推迟30分钟下班。早上值班欢迎各员工上班,并监督员工考勤,记载管理人员出勤情况和厂规、厂纪的执行情况。下午值班班检查各部门的电源开关、门窗、水阀,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协助各部门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2 轮值人员每天须不定期检查6s的执行情况(至少一次),并做详细记录,有权合理化建议。
3.3 轮值人员须及时处理协调值班期间的突发事情,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联系部门主管。
3.4 轮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玩忽职守,在当值期间出现问题,后果或者影响严重者,公司将追求其连带责任。
3.5 轮值人员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3.6 轮值人员须态度和蔼,注意言行举止,做到文明值班。
3.7 轮值人员须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规范记载值班情况。
3.8 轮值人员须相互做好工作衔接,做好交接记录。
3.9 轮值人员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值时,可自行协商调班,同时须向办公室说明情况。若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
4、轮值安排:附后
5、值班日志:附后
值班细则(试行)
1、值班时间:7:00—7:30 17:00-18:00
2、值班内容:
2.1 厂规、厂纪、考勤监督
2.1.1详细记载员工考勤执行情况(例如迟到员工的名单等);监督员工规范打卡,是否存在代打、漏打或者重复打卡的现象。
2.1.2督促员工规范着装,注意仪容仪表,是否佩戴工作卡或厂徽。
2.1.3是否存在员工将零食或者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带入车间。
2.1.4维护正常的上班秩序,。
2.1.5检查员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行为。
3、6s的检查内容:
3.1 检查车间工位、工具、器具是否按规定摆放整齐;
3.2 检查周转箱是否定点定置;
3.3 检查车间剩余零配件或者在制品是否按照规定放置;
3.4 检查车间地面是否存在零配件;
3.5 检查车间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3.6 检查车间辅助用品是否规范放置。
3.7 检查车间门窗是否关闭。
4、清洁卫生
4.1 检查下班是否安排人员进行清洁卫生工作。
4.2 检查现场或者所负责的楼层区域是否清洁,地面是否存在烟头、纸屑、杂物;员工工位或者流水线是否存在灰尘;墙壁是否存在蛛网或者油渍;
4.3 检查窗户是否存在油渍或者灰尘;
5、仓库
5.1 检查仓库是否做好安全工作;
5.2 检查仓库物资是否按照规定放置;
5.3 检查仓库的6s执行情况
最新值班制度 篇21
为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行政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值班人员由行政领导和保安队成员组成。
2.政教处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编制值班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制度,寒暑假期间全部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1.周日至周六由行政领导和值班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7:00—次日早上7:00。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离岗,需完成交接班后方可结束值班工作。
3.寒暑假期间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值班的,请提前自行调整并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报备。
三、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务必高度负责,按时到岗,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按要求交接班,如发现脱岗者、不能按时接班者、因工作失误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区域从事各类娱乐活动或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3.值班人员应确保固定值班电话处于良好的待机状态,不得随意占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手机应保证24小时开机。
4.值班人员应记录处理重要公务来电,并做好相关记录,并针对来电内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联系政教处或校长室。
5.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抽查、暗访等,值班人员应及时上报政教处或校长室,并做好接待和值班汇报,不得借故推诿。
6.值班期间应及时处理学校内部的值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关爱学生责任心和义务感,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情况和问题;如遇到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汇报,请求指示,并及时处理,将事态控制到最小。
7.加强校园巡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夜间巡查,密切注意学校内部的安全情况,尤其要对风险领域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
四、其他
1.值班地点设在学校保安队办公室,值班室保持24小时开放。值班电话。
2.值班人员应保持防护器材的安全以及办公室环境整洁。
最新值班制度 篇22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最新值班制度 篇23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社区值班工作由党政主管领导分管,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值班时间:
1、双休日、节假日、夜间值班,必须从早8:00至次日早8:00.
2、星期一至星期五值班,中午12:00至下午3:00,晚上6;00至次日早8;00.
三、值班人员的主要责任:
1、处理工作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工作。
4、向社区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社区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好工作来电,接电话应做好来电人的单位、姓名、
联系方式,来电内容,并将来电内容及时报带班领导,并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除少数人员留岗而外,其余人员应由带班领导及时赶往现场。
3、对县、镇相关来电应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如遇紧急会议通知,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工作,群众来访,应认真接待,认真做好记录。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如在值班期间离岗,应作出相应的处罚。
2、在值班期间离岗,发生重大事故,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3、认真做好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应对未处理完的工作作交接。
最新值班制度 篇24
一、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对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的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二、学校(幼儿园)都要设立警卫室室,按要求配备专职警卫。有条件的学校要聘请专职保安。
三、学校(幼儿园)要在警卫室内配备警械(警用钢叉、警铃、橡皮棍等)、手电筒和通讯工具等设施。
四、学校(幼儿园)要给警卫配备保安服装,警卫上岗时要身着保安制服。
五、学校警卫要二4小时值班,并定期对校园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臵。
六、学校(幼儿园)要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监控终端要设在警卫室,并安排专人看管。
七、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好教师值班地点,实行二4小时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学校大门管理和校园内安全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范围。
八、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相关教师,由校长带队,在每天的上学、放学、课间、午间、出操集会等重要时段,在校门口进行护导工作,确保学生安全进出学校。有乘坐校车的'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护送好学生上下车。
九、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和应急值守预案,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坚持预防为主,多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突发性应急事件教育和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十、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不准进入校园。
十一、学校(幼儿园)与各科室、各年级、所有值班人员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学校和幼儿园,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最新值班制度 篇25
1、认真学习保安工作条例,严格按保安工作职责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值班时间不干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语言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2、门卫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和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总务汇报。晚上值班要不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假日内关闭校门,不准外来人员进校活动。
3、严禁非本校人员入校,对来访人员的进校和离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不允许任何人员在门卫附近聚集、看报、聊天、下棋等。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私自出校门,或在附近买零食。
4、对携带财物出门者,问明情况,弄清财物来源,方可放行,不允许任何人将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5、上课期间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对来访者问明情况,得到有关领导准许后,方可进校。教学时间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喧哗、吵闹、奔跑等,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开关学校大门和侧门。
6、遇到侵害师生安全或学校财产时,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立即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做应急处理。
7、认真做好电话接听、电话记录和内容转达工作,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严禁校外人员在传达室接打电话,按时做好报刊杂志和往来信件的收发工作。
8、有权制止和杜绝在校门前摆摊设点、乱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现象,协助值班领导和教师维持好上学和放学期间校门口的秩序。
9、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门前卫生三包区域和部分区域的卫生工作,协助学校做相关的临时性服务。
10、门卫人员要,勤奋敬业,用自己高质量的工作和良好形象为学校增光,对不认真履行门卫工作义务,缺乏责任感的人员,学校采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将有权辞退和解聘。
最新值班制度 篇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本协会工作,树立协会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严格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国超级人才协会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对协会值班人员及值班期间拜访协会办公地点的会员及其他人员有效。
第二章办公室值班安排
第四条 值班时间:
第五条 值班地点:
第三章 值班人员职责
第六条 值班人数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在值班时若遇紧急事务,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遇事提前向办公中心请假,假条需有值班负责人签字。补交的假条无效。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鉴于项目处管辖团队数量之多,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整理好广大师生对本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由负责人处理。
第十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热情接待工作电话及来访者。认真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并提示相关人员。第十一条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重要情况请示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必要时立即向理事会成员或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要严格维护团队联合会形象,不得在办公室吸烟、打牌、下棋、酗酒、上网聊天以及从事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办公室进行任何违反协会规定的活动。
第十三条 值班负责人负责考勤并如实记录反映,办公中心人员负责监督值班情况。
第十四条 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整理好后方可离开。考勤人员负责监督,并填写考勤日记。
第四章 外来人员规定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协会办公室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监督,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外来办事人员按顺序找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人员工作。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应在办完事之后及时离开办公室,不得无故在办公室内逗留。
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奖惩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本制度颁布之日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
最新值班制度 篇27
为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值班制度,根据泉塘镇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村干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和时间
全体村干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集中办公,处理村务工作,下午轮流值班。周一:仰条云;周二:宋俊兰;周三:卢贤荣;周四:刘修才;周五:吴泱;仰条云负责检查值班情况,节假日全体村干部必须保持通迅畅通,处理村务随叫随到。
二、值班任务
值班干部主要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为群众提供政策或有关业务咨询,办理有关事务,接待来访或办事群众,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处置突发性事件(发生重大事件要立即向村“两委”主要领导及镇党委、政府报告)做好当日值班记录。
三、值班纪律
村干部值班期间必须准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值班干部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先自行协商好替班人员,再经村“两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离岗,未经请假擅离工作岗位,引发事件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最新值班制度 篇28
1、实行领导组节假日、星期天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轮值表》要求,认真完成值班工作。
2、实行校长查岗制度,如第一次查岗值班人员不在,15分钟后再查还不在,不但扣除值班费,而且从绩效中扣除50元,每天查岗至少2次。
3、做好校园巡逻工作,每一个小时巡逻一次,对不关灯、不锁门、不关窗户的班级作好记录,给予通报,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
4、按时值班,处理应急事务或突发事件,保障校园正常工作和安全。
5、如果值班学校财产损失按价赔偿。
6、不准换人顶替,如果本人有事不能值班,可以通过办公室调剂别的领导值班。
7、星期天所有大、小门全锁,不准开门。
8、做好交接手续。
__学区中心学校
__年9月6日
最新值班制度 篇29
1.0目的
为了确保本小区公共服务系统能保持24小时正常管理和运行,管理处工程维护部实行24小时值班。
2.0适用范围
小区工程维护部夜间值班管理工作
3.0职责
3.1早中班值班人员对本小区低压房、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低压电气等设备、设施巡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小区设备安全运行。
3.2夜间值班人员代表工程部全权管理本小区低压房、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消防系统、低压电气等设备、设施巡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小区设备安全运行。
3.3确保本小区各系统在当值期间的安全运行;
3.4根据本小区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各系统的运行方式,力保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节能降耗;
3.5故障/事故发生时,负责指挥组织当值人员对事故作临时处理,确保各系统安全运行,并迅速报告工程部部长/主管作进一步处理;
3.6当值期间应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7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记录各系统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问题作好记录,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或做好备注说明。
3.8工程维护部主管根据记录对需要处理的事情,安排人员进行跟进处理.
4.0相关记录
《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
值班制度篇4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最新值班制度 篇30
一、办公室值班实行轮流值班制。正常工作时间由 秘书 科专人值班,夜间和双休日由机要室、 秘书科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安排表由相关科(室)负责在上月底编排分发。个别人员因事需调班的,由所在科(室)负责调整。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值班工作岗位。要认真处理当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根据主任要求及时做出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问题,应交接班人员继续处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应符合规范,并班班移交。
三、对 领导 在值班记录或电话记录簿上的批示,要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不得延误。
四、值班人员应加强对全区有关重要情况的了解掌握,对各部门(单位)职责范围、主要负责人和常用电话号码记忆清楚。
五、主动向信息科提供值班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的信息。
六、做好前来联系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礼貌问候,站起相迎;值班人员接听电话,用语简洁,不得用电话聊天、处理私务,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线路,保证通话畅通。
七、协助机关事务处、保卫科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 领导 同志的工作不受干扰。遇到闲杂人员进入领导办公区,须主动询问,进行劝阻。
八、爱护值班室内设备,搞好值班室卫生,做到美观、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