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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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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通用31篇)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

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c.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d.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e.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f.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 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并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

1、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保留原办公室印章壹套,包括:“x办公室”公章壹枚,“x办公室财务专用章”壹枚。

2、对外联络和日常工作使用的新的印章壹套,包括:“领导小组”公章壹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壹枚。

二、印章管理

1、印章实行专人专柜保管,按保密要求,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盖印章,不得私自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交由他人使用或拿走使用。

2、设立用印登记册,主要登记用印时间、用印部门、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经手人等。登记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核查。

三、使用办法

经以下三种程序后印章保管人可按规定在文件资料上加盖印章。

1、已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可直接加盖印章。

2、未经领导审签的文件资料,用印经办人先填写“盖章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加盖印章。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机电设备、升降设备安装、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企划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XX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XX元以上,XX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XX日以内,处以XX元罚款;超过XX日,每延期天,增加罚款XX元;延期XX日以上者,处以XX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XX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XX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XX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XX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XX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六十四条获得省部级“飞天奖”和“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六条未尽事宜,按、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5

制定总则目的

确立工程项目管理的宗旨和目标,明确工程管理的基本内容,阐明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

工程管理宗旨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实现公司'全过程精品'的理念。

工程管理目标

充分运用项目管理手段,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方面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创建精品项目。

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

1.全面性原则。工程管理制度应尽可能全面地涵盖工程的实施过程。

2.规范性原则。制度一旦建立,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地加以落实。

3.开放性原则。制度不能一成不变,应采取开放的态度,根据事物的发展,对阻滞公司和部门发展的制度,及时加以调整和修改。

4.实用性原则。制度的执行要具有可操作性,需经受得起工程管理实践的检验;

5.符合性原则。应与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相符合,不得与其相冲突;

6.主动性原则。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不合理处,可以主动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的目标

1.规范工程管理工作程序;

2.明确工程管理的责任和内容;

3.增强部门员工的协作意识

4.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5.提高本部门工程管理水平;

6.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

7.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科学、高效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8.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发展;

9.培育发展廉洁、自律、团结、进取的工作团队。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6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

(2)试验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部颁标准和省交通质检部门要求进行。

(3)保持试验场地的整洁,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

(4)化学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试验仪器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5)未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过使用期限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6)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水、电、气开关。对需要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下应有专人值班。

(7)试验人员应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8)严格执行《质量手册》内规定的各项管理。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7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1、凡工程技术部组织机构所辖范围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定期参与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活动。

2、工程技术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业务技能力求精益创新。

3、本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友爱互助,同时应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同事之间相互尊重,以公司整体为大,杜绝工作中的个人利益行为。

4、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敷衍塞责。

5、技术部电脑专人专用,加设个人密码。电脑需要维护维修时,首先确保对有效信息进行拷贝,避免操作不当文件丢失。

6、为保障公司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安全、可靠,应对重要信息处理系统加设口令,防止泄露机密信息。离职人员在离开本岗位前一周内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资料,删除自己的文件账号,由本部门主管或新接岗人员修改有关口令

7、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8、接受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收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及工程回访和保修工作。

二、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三、组织机构编制及岗位职责

3.1人员编制

1、工程技术部经理1名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质安主管1名。

3、工程技术部档案资料主管1名,各专业技术员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4、项目部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编制

3.2组织机构图

3.3岗位职责

3.3.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工程技术管理,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和科研项目的开发工作。

(2)制定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办法和措施,并具体指导项目部落实公司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和目标,负责检查项目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掌握项目进度计划情况,落实对项目进度的动态控制。

(4)对公司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可行性意见。

(5)对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公司专业人员招聘和职称晋升的审核工作。

(6)组织项目部的图纸会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7)参加工程验收,负责验收报告的审核、组织工程项目的评审和奖评、技术成果的发布工作。

(8)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沟通和联系,贯彻、落实、检查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9)负责处理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并提出解决方案。

3.3.2工程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技术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4)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5)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6)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员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7)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8)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9)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3.3.3土建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各项目部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3.3.4安装工程人员岗位管理职责

职能管理说明:(包括水暖、电梯、人防、幕墙、钢结构、空调、排风、消防、智能化等专业)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具体化签证及文字化

a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2、签订合同

a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d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3、制定各项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a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b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4、目标管理

a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0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1

一、工程管理和工作流程

(一)、工程管理

1、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10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墩等全部由彩虹实业工程公司统一购材、施工、试验。

2、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接客户委托的业扩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范围开展设计工作。

(2)、承接客户业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送变电工程类)》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并按照施工资质范围开展施工。

(3)、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应具备以下资料:

高压电气设备:省部级及以上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低压电气设备:生产许可证、3c认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3、供电公司在其营业窗口将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名录推荐给客户,由客户自主进行选择,不得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业务主办可应客户委托协助客户与承担业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签定设计和施工合同。

4、供电公司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的合格证书及安全认证等资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采纳。

(二)、工作流程

(1)公司工程(即由公司为主体投资项目)。由生技部牵头,实业公司参与进行现场勘察——生技部制定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组织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生技部组织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组织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对决算书签署意见后会同有工程验收人员签字的工程资料一并提交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业公司财审部进行财务结算。

分管生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2)业扩工程(即由客户为主体投资项目)。由实业公司牵头,客户中心、工程公司和相关供电所参与进行现场勘察——工程公司编制材料计划、实业公司搞出工程预算——工程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并通知用户预交工程款——报分管领导签批后转财审部——工程公司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组织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客户中心组织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组织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向客户结算工程款。

分管多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3)、发包工程。工程公司与拟承办单位洽谈——实业公司办公室组织拟承办单位投标——工程公司组织发包工程合同——报分管多产经理签批——实业公司办公室监督协调。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10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理、护墩等。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2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本煤矿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制作、工程施工(包括矿建、土建、安装)、调试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察哈素煤矿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1.3、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1.4、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工程参建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

1.5、公司和有关承包该工程的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试生产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213-199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并确保体系在本工程各项活动中有效运行,接受国家、地方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指导、检查。

1.6工程监理、设计、设备制造、施工、检测、调试、承包商均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择优确定。

2工程目标

2.1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井巷单项工程优良率100%,井巷分部工程优良率95%,

井巷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井巷分项工程优良率95%,

矿建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优良率100%,

安装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

分项工程优良率>98%,其中主要分项工程优良率100%;

土建单项、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主要井巷工程、主要设备安装全部达到验评标准优良级;

实现主皮带、副井提升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系统试运、联合试运转等项工作一次成功;

2.2工程安全目标

2.2.1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2.2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2.3一般质量事故3‰以下。

2.2.4试生产期及运行后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强迫停产事故;

2.2.5固定设备从投用到试生产全过程不发生因安装原因引起的二级以上非伤事故;

2.3施工工艺目标

2.3.1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装板平整、美观、无缺损、踏瘪,拼缝整齐,咬口不开裂;

2.3.2全厂油漆无色差,除锈干净彻底,漆层厚薄均匀,无剥落、流痕;

2.3.3集中敷设的小口径管道、阀门和仪表排列整齐美观,固定牢固;

2.3.4中低压管道安装横平竖直,支吊架按规范安装,所有管夹、零部件安装均按规定执行,做到工艺美观,杜绝跑、冒、滴、漏;

2.3.5平台扶梯、栏杆接头无错口、无偏折,焊缝磨光,格栅板整齐;

2.3.6电缆桥架走向合理,弯头弧度美观,电缆不交叉不缠绕,电缆绑扎间距一致,杜绝用火焊切割桥架、支架和开孔现象。

2.4其他质量管理目标

2.4.1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行有效。

2.4.2工程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

2.4.3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3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3.1工程部

3.1.1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并督促各施工承包商具体实施,确保实现达标投产、完成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

3.1.2在本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合完成本工程达标投产的自检、预检、复检各阶段工作。

3.1.3负责协调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工作,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

3.1.4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承包商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

3.1.5负责监督监理承包商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监理承包商定期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并负责对监理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1.6负责组织较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考核工作。

3.1.7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转。

3.1.8督促监理承包商检查各施工承包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3.1.9负责协调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出现的矛盾、交叉、遗漏或者现存体系未做规定的事宜。

3.2计划部

3.2.1严格合同管理、计划管理和工程统计工作,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3.2.2严格落实监理管理建设工程的权利,无监理承包商签字,不支付工程款。

3.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3.2.4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理、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的承包商,并对业绩进行审查。

3.2.5负责管理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设备合同、施工合同变更、扣款等事宜。

3.3物资部

3.3.1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制度做好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3.3.2落实、控制设备制造过程监造、验收工作。

3.3.3负责设备现场开箱验收和出库前的贮存、保管、检查、监控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跟踪、处理落实,并负责组织开箱资料的验收、管理和移交。

3.4生产准备部

3.4.1按照试运指挥部授权协助完成试运期间的技术、质量、安全的管理与控制,试运记录真实、齐全,满足追溯、检查等要求。

3.4.2负责配合监督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并完成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3.4.3参加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埋,参加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巡视工作。

3.4.4配合完成试运期间各项调试措施的讨论、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和执行。

3.5监理承包商

3.5.1建立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正常。归口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作,协调解决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对本项目工程工程部负责。

3.5.2突出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装备的完好程度;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对原材料、设备抽检核查;以及对影响工程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预控。

3.5.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煤炭工业部以及煤炭行业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项目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制度。

3.5.4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3.5.5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按照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专业例会、事故分析会、各种节点总结会、现场联络会、技术分析会等,并负责编写纪要和组织签发、归档。

3.5.6负责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程联系单、工程委托单、缺陷通知单、限期整改通知等项目实施阶段重要质量控制文件的集中闭环管理、签发和归档工作。

3.5.7接受本工程项目工程部的监督考核、对考核项目进行改进,并接受工程部建议对不满足现场质量管理要求的人力资源进行调整。

3.5.8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

3.5.9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确保本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5.10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组织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进度监督、质量跟踪和复验验收。

3.5.1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质量控制和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

3.5.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

3.5.13参加并指导、监督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

3.5.14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15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本工程项目方。参加本工程项目方召开的设备缺陷处理方案处理、协调工作。

4制度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设计质量管理

4.1.1设计承包商必须拥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勘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严禁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

4.1.2工程勘测设计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

4.1.3勘测设计必须认真按照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进行。

4.1.4设计承包商所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包括勘测设计大纲、勘测试验任务书、招标技术规范书、设计计算书、设计报告及说明书、科研试验报告、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等,都必须按规定认真校审和核签并存档。

4.1.5应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前现场会审、由负责施工图会审的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对涉及质量的问题作出明确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由监理承包商监督设计承包商进行及时闭环处理。在施工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设计质量问题或者需设计处理的安装质量问题,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承包商、工程部、生产准备部、施工承包商一同参加协调处理。

4.1.6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时,首先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条件。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最优的方案。

4.1.7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设计交底,收集施工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工程公司反映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4.1.8设计承包商须派出现场设计代表机构,在工程进入施工安装阶段以后现场代表机构应做到专业服务及时配置到位,人员相对稳定,人员技术素质强,为施工现场提供设计技术支持,并及时协调解决现场相关设计问题。

4.1.9设计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设计文件档案,并按照竣工达标要求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出版。

4.2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4.2.1设计承包商应对设备和材料的选型负责,选型时应明确设备、材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但不得指定供货厂家和产品。

4.2.2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时,招标人应对投标商的资质、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同中应明确制造标准、性能参数、监造、检验、分包和技术服务等条款。

4.2.3设备监造工作由物资部具体负责。监造人员有权禁止制造厂将有质量问题的材料和零部件用于设备制造,有权制止质量不合格或无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出厂。

4.2.4设备、材料的生产和运输单位,应作好包装和运输组织工作,安排好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防止运输途中损坏。

4.2.5现场的有关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保管要求,设立必要的仓库并配备有经验的仓储管理员,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对于到场设备、应按照保管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进行保管,防止保管中的质量损坏。应对到场设备和材料由保管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因保管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保管方根据保管责任性质及时联系处理。

4.2.6公司生产准备部、制造厂、施工单位、代保管承包商都应建立完整的设备、材料质量管理档案。物资部门应该建立完整的采购、到货、出库和库存档案。

4.3施工质量管理

4.3.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施工单位,才能参与工程的施工。

4.3.2施工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劳动力安排、施工方案、施工机具配置、力能供应、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等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3.3没有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不准分、转包的项目如施工单位分包,必须事先征得公司书面批准。

4.3.4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其正常运行和贯彻落实。

4.3.5施工承包商应组织其职工(包括临时合同工)的技术培训,坚持员工按要求持证上岗,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工程的质量负责。

4.3.6施工承包商每月向公司和监理承包商报告本月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提交试验、检查验收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3.7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4.3.8工程开工前,施工承包商要有针对性的编制创优计划及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计划、质量事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做好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建设单位审批,以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否则不得开工。

4.3.9在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特殊工种、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以备案与复查。

4.3.10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

4.3.11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检测仪器的检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并严格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

4.4调试质量管理

4.4.1只有具备相应资质和同类工程业绩的调试单位,才能承包工程的调试工作。

4.4.2工程调试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并经过工程试运指挥部批准。

4.4.3工程调试工作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遵守执行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4.4.4在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切换轮换制。

4.5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管理

4.5.1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一般包括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4.5.2工程开工前,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设计、矿建、土建、安装等施工承包商按照煤矿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和有关规范确定工程项目的验评范围表,对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等级、检查评定标准进行规定,并报公司批准、备案。

4.5.3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序的质量检验,实行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并实施检验、记录、签字、验收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对于四级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监理承包商进行检查验收。

4.5.4监理承包商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的,监理承包商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5.5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承包商,监理承包商应邀请本工程公司、勘测设计、厂家等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可举行隐蔽和后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承包商限定的时间内处理后重新验收。

4.5.6煤矿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整体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设计、施工、运行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上签字或签暑意见,监理承包商签署验收结论。在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由监理承包商组织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签署质量验收结论。

4.5.7煤矿机电设备的试运转和竣工验收,按mt5010-95《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执行。

4.5.8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的班组及作业队(施工现场)设须专职的质检员,施工单位工程部和质检部质检员要分设,施工单位质检员要报监理单位和公司备案,一经确定不经监理单位和公司同意不得变更。

4.6质量监督管理

4.6.1工程开工前,公司向国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提交“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并获得批准。公司应及时向质监中心站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6.2公司必须协助质监站制定年度的质量监督计划,同时报公司工程部。并按照质监站确定的质量监督计划搞好工作配合策划落实工作。

4.6.3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的检查项目和检查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包括设计、矿建、土建、设备监造、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等阶段,和主副井工业广场建筑、主副井井筒施工、机电设备安装、井底车场施工、主要运输大巷重点等项目。

4.6.4在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前,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要求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不符合项组织纠正整改,完成闭环。

4.6.5在实际工作满足质监活动条件和完成自查工作后,公司向质量监督站提交监督检查验收申请,并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4.6.6每个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中,公司应组织所有承包商按质监大纲规定要求进行汇报,并做好人力、材料等资源配合服务工作。

4.6.7质量监督检查项目活动后,针对检查提出的要求、发现的问题、发出的不符合项,组织整改、纠正,并及时进行跟踪关闭。

4.7质量事故管理

4.7.1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试运转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质量事故。

4.7.2按对工程寿命和正常便用的影响程度,对工期影响时间的长短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6个月以上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或造成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上,3个月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影响时间10天以下或造成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7.3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4.7.3.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一般质量事故不用立刻上报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可在上报的月度统计报表中给予说明;较大及以上的事故,公司同时应向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15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4.7.3.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单位的有关工地(部门)需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当事单位应在2天内报监理、公司和质监站,并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在5天内将质量事故报告送交监理和公司。其处理工作应在技术方案报监理审核同意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和公司复验。

4.7.3.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应在5小时内口头向监理质监站和公司报告事故概况,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在4天内书面报告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监理和质监站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由建设单位转报有关主管部门。事故发生6日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由建设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上级机关。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技术处理方案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并报监理,经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等共同商定、签字后实施。处理完毕后报监理等单位复验。

4.7.3.4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4.7.3.5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予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对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法律制裁。对经常违返规范、屡次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予以中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7.3.6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全过程的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救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由质量事故当事单位保存,并编入单位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中,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

4.7.3.7如发生质量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分歧时,由建设单位报请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

4.7.3.8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的审批和处理结果的验收,需由质检站参与,并签字盖章认可。

4.7.3.9一般质量事故由监理单位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进行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由国电集团工程建设部组织调查。

4.7.3.10一般和较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和特大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由公司委托设计院提出,公司组织专家组评审后批准实施。

4.7.3.11根据事故大小和情节轻重,公司将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直至建议有关权威机构给予责任单位资质降级的处罚。质量事故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质量事故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7.3.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加重行政、经济处罚。

4.7.3.12.1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

4.7.3.12.2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4.7.3.12.3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4.7.3.12.4对按规定进行的质量检查、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

5质量奖惩

5.1公司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按规定应有质保期、质保金和质量奖惩的条款。

5.2各承包单位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经济处罚具体制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公司察哈素煤矿项目工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施行。

6.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切实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经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制定本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金300——1000元:

(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

(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生产安全事故;

(六)、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背措施。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

(六)、检修、安装的十一个必须

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安装的外协企业必须有相关的资质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置换、吹扫、降温和泄压,不得违章拆卸和超标排放。

4、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检修、安装中的“五口”(楼梯口、吊装口、坑口、井口、护栏口)必须设立明显的警戒线和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6、检修、安装结束后,必须清点人数、工具、材料等。

7、电力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及电力检修工作票制度。

8、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

9、占路施工,必须办理占道证。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4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距明火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xx)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

1、动力设备厂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

1、各厂(车间)负责管辖内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2、动力设备厂负责本部门内部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公司各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部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1、各相关车间负责冰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各相关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5、生产办公室负责各厂(车间)的协调工作。

第八条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为做好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承包工作的质量、进度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及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设备维护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

三、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1、所有施工、技术改造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委托授权的部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 3.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4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5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4.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4.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4.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的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发包方审核。

4.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4.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违反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全等部门均可按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事故、故障的,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2、人员安全教育

2.1凡进入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外包工)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施工由施工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2.2针对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2.3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受教育者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落实专(兼)职安全员,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

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如遇特殊情况以及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亡,由乙方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7.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者甲方人员工作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调查、处理、上报。

8.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施工前安全要求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4.乙方施工人员应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措施,必须派专人监护。

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严格按照特种作业安全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

6.乙方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4.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用火。

5.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6.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

7.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9.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10.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11.严格车辆管理,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车辆要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12.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4)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7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2、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3、以人为本:即以顾客、相关方和企业员工为关注点,综合考虑他们的安全和利益。

4、追求与时俱进:积极开展预防污染、预防风险的活动,持续改进各项管理,紧跟时代发展,争创一流。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8

由于设计图纸有遗漏或错误,业主要求改变局部设计,施工时地基、土层、管线等与原设计调查不符,造成无法按原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或影响工程施工难度等原因造成需进行工程变更。对特大型工程来说,工程变更打乱了原有的施工进度安排,在计划安排、物资供应、人员安排、机械设备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并增大投资或延长工期,但为了完善工程的功能、适用等要求,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工程变更的步骤及途径

根据监理制和施工实践,工程变更有以下几种途径及相应步骤:

(1)业主要求改变或完善设计内容,由业主、设计院发出书面变更设计文件,施工单位按照文件的内容组织实施。

(2)在有业主、设计院、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四方参加的会议上提出问题,共同研究,由设计人员确定,形成设计交底或会议纪要等书面材料可先执行,但以后必须补发正式设计变更文件。

(3)深化设计,可根据功能适用性、现场实际进行局部变更,此类深化与修改需报设计院,业主审批。

(4)由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设计、业主提出的书面文件,经监理工程师、设计、业主签字认可后实施,这种变更往往需要在正式签证前几方进行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正式以工程洽商形式几方签字认证。

(5)工程变更造成返工的签证工作。设计变更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检查核对返工量,并办理签证手续,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变更均要有正式的变更文件,由承包商提交的变更报告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正式答复后才能实施执行。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作由总承包统一负责办理,并统一编号归档保存。

(二)工程变更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要注意工程变更的严肃性和预见性。

贯彻先洽后干的原则,要作到及时、准确齐全、有效,办理签证要齐正,文字规格、图表、数字要准确无误,各种变更办理要及时,特别是返工量的认可必须核准,要经过相当一级的认可签证才能实施。对于施工单位自己提出的工程变更,在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正式答复前,施工应按原设计图纸进行。对工程变更必须有一定的预见性。分部工程开工前,要认真熟识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提前提出变更的项目,及时立项,准备相应的资料,完成规定的'报批手续,尽可能使工程变更发生在工程开工之前,为施工准备及安排赢得时间,避免返工损失。

2.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特大型工程施工时间长,工程量大,分包单位多,在工程变更的同时,要建立完整的记录,需要拍照的一定要拍照,按时间顺序或工程项目分门别类编号整理存档。在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及时做好变更资料的移交工作,保持工程变更的连续性、完整性。

3.工程变更文件一定要及时完整地给经营管理部门,以供及时办理经济洽商。

4.要尽量简化施工程序,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为目的。工程变更在达到业主提出的美观、适用、满足功能要求和设计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简化施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达到施工总体最佳效果。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为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明确各步骤的责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乌什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七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健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在授权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阿克苏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掌握本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提出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五、对受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参加受监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第八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对全县水利工程质量总负责,工程现场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业主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项目建设中,驻工地甲方代表的职责:

一、必须做好每天的现场记录;

二、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进度和质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在现场做出处理意见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进行工作量认证的,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项目建设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地区和县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甲方代表上报需要处理的问题、认证工作,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掌握,并上报分管领导;

四、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以预防为主,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招标承包制合同规定,在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均应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方案、措施和各种图纸、资料,经过审阅后,方可施工。审查时,必须严格认真,对正确的部分予以肯定,对不足之处或错误,则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再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坚持质量标准,加强现场控制。坚持制约。坚持对质量要求的高标准,绝不能降低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已出现的问题,应坚决纠正,凡是采用补救措施的,要及时进行补救,对于较为重大的质量问题,则应坚持制约,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不怕推倒重来。

第十三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采用“控制”与“协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解决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可能出现的矛盾,对建设工程要时刻以实现高速、优质、低消耗视为己任,要时刻为工程建设想办法、出主意,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在工程建设中,要努力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认真监督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

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复核设计变更,核实工程量。工期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期控制。对不能按计划执行的,认真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罚。

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检查建筑物所用材料、购配件、设备质量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实施质量预控,在施工中,通过重要技术复核、工序操作、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成果检查、认证和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工作。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将安全生产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来抓。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把好材料和试验关,对拟在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各种材料,不论是业主负责供应,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都必须提交生产厂家材质证明及其资料进行认可。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材料质量抽检工作,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抽样检测,以确切地掌握每个时期材料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工程建设中,两管理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的手段,以合同为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信息管理以收集、整理、保存施工现场的各种资料,并准备各阶段的验收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期间图纸会审,审查不涉及变更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更,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努力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之间的关系。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问题、技术方案进行讨论,所有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编制、讨论、审定三道程序方可实施。在每月工程量审核过程中,必须完成对档案、技术资料的同步审查,审查人、负责人经鉴定认可,再由审查人、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十七条本制度具体由水利质量监督站负责执行,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0

第1章总则

1.1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1工程管理部是负责城市燃气管道施工建设的管理部门,安排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监管。

1.1.2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有许多危险源点值得我们下力气去防范,但往往有很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又是那些平常不显眼的隐患所造成。落实各单位日常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1.1.3燃气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之目的,意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方针、政策和法规。

1.2.2建立体系,培养各级安全管理专业人才。

1.2.3强化施工企业法人安全责任制。

1.2.4对工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预防性科学管理。

1.3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1.3.1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3.2现场安全管理:工艺安全、人员、消防、设备操作、交通、电气、检修、治安、重大危险源、劳动健康卫生等。

1.3.3建立安全信息、预测和监督检查机制。

1.3.4逐步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化工作。

1.3.5不断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1.3.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以生产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安全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由监理单位全面进行安全管理及监察。

1.3.7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有义务配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优秀者进行适当的奖惩。

1.4安全管理的核心

1.4.1强调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人是主体因素,起最关键的作用。

1.4.2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任何有生产活动的地方,都会存在不安全因素,都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危险性,就是要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4.3安全目标管理。就是通过目标激励作用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强调个人工作成果,提高个人自我目标,以此来确保公司“创安”目标的实现。

第2章安全组织

2.1安全相关单位

2.1.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

2.1.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

2.1.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

2.1.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

2.1.5燃气公司安委会

2.2各安全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框架

2.2.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1人,安全主管1人,专职安全员1人,班组安全员数人(每个班组1名兼职安全员)。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察主管1人,安全监察员10人(确保对应每个施工单位有1人负责安全监察)。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经理人1人(工程管理部主管经理),安全主管1人,专/兼职安全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2.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经理1人,安全监察员1人。每个财年需将安全人员组织架构书面报燃气公司安委会备案,如有相关人员变动需从新上报备案。

2.3相关单位安全制度

2.3.1燃气管道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监察责任制》其内容明确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监察管理人员职责和相关流程,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必须建立《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2.3.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及工程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4安全工作方针

2.4.1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有关部门的指示和精神,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2.4.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指导和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对特殊工种的职工和兼职安全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2.4.3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2.4.4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查清原因、性质,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重、特大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4.5严格劳动纪律,实行劳逸结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4.6建立健全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总结、推广劳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评选、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3章安全教育

3.1教育范围:各相关单位。

3.2教育项目的实施:任何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对于重要的、大型的安全教育应有实施计划及相关记录,做到有计划、有人负责、有效果等。

3.3各相关单位安全教育要求:

3.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有三级安全教育,对象是全员要求每2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及高危工种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要求每周1次。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照片,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都必须上报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备案。

3.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月1次。安全例会对象是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所有监理人员及相关领导,要求每周1次。新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必须上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备案。

3.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必须每月有安全培训及教育,对象是工程现场代表组,新员工(包括转岗员工)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培训及教育记录和照片,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4章安全检查

4.1安全检查目的:就是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各种危险和隐患,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2安全检查内容:

4.2.1查物:检查现场防护、电气设施、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与规定,是否存在不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定期自查并填写《施工单位工程机械、设备、材料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定期负责核查。

4.2.2查人:查人的不安全行为。

4.2.3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和员工是否重视安全,各个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做到齐抓共管。

4.2.4查制度落实: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4.2.5查隐患:检查有无违章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

4.2.6查组织建设:检查各级部门是否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活动及岗位安全培训,安全员是否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

4.3安全检查管理方式:

4.3.1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单位:由其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每道工序进行前需由班组安全员检查合格后,向专职安全员汇报后经同意方能进行施工,对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3.1.1其中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高危环节及市政开挖围挡施工期间专职安全员和安主管必须每天都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拍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4.3.1.2施工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问题要执行《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进行内部处罚,并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要进行100%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必须有书面记录及照片,并保证记录的同步性。

4.3.2燃气管道工程监理单位:由安主管安排检查工作并检查日常执行落实情况,落实具体项目监理的工作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机具设备和安全装备定期进行检查。明确监理单位内部安全责任人和督办人。每周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处于高危环节(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有火灾隐患场所、与其他装修工程共同施工时、动火接口等)工程项目每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杜绝。对发现的施工单位安全问题,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及落实整改,并通报工程管理部。

4.3.2.1每周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将情况汇总后,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报交日期为每周一早上12点前,检查日期为上一周的周一到周日,如工程项目无安全问题在报表中填写无,如有安全问题需填写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照片。

4.3.2.2每月将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同类问题分析、杜绝方法)于23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报工程管理部。检查日期为上一月的23日到本月22日。

4.3.3燃气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主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管理监理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状内容负责安全工作。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接收监理单位关于安全检查的相关报表,落实现场代表日常进行安全抽查工作,并按照相关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现场代表进行安全工作考核。

4.4.4燃气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指导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的进行,并抽查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安排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4.4.5上述检查均应编制适宜的《安全检查表》、《安全工作报告》,每次检查应留下检查记录、整改报告等,安全检查记录应做为考核指标。

第5章安全管理考核

5.1目的: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罚为手段,以教育杜绝安全隐患为目的。

5.2机制:实行各单位全面的安全考核评分机制,将安全与经济效益相挂钩。

5.3安全管理职责划分及处罚:

5.3.1相关单位责任顺序:第一责任施工单位,第二责任监理单位,第三责任工程管理部,第四责任安全监察部,第五责任安委会。出现安全问题后必须对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处罚。

5.3.2安全问题责任划分:划分原则是按照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进行到位,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责。(例如:发现工地存在安全问题,施工单位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a、监理单位如未及时发现该问题,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但未采取措施,也需要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b、如监理单位发现该问题并已经采取措施(发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单位可向施工单位发“停工令”,并书面通知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此种情况监理单位无责任)。关于个人责任划分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3安全问题处罚原则:按照责任顺序处罚,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包括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单位方面:(例如:安全监察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安全问题,如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都未在此之前发现该问题或未采取措施,燃气公司将按照制度处罚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按照制度处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责任人方面:参照各单位相关制度。

5.3.2安全问题级别:将各个类别项目分为三个级别,第一个级别为轻,第二级别为重,第三级别为严重。其中有部分项目不允许有任何违反,(例如:高空作业、商场内电焊作业、动火接口等必须书面报监理公司审核,通过书面和现场审核后方能施工)。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1

1、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司炉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员工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2、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安全操作情况。

3、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二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4、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时,主管或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5、对变配电、锅炉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修。

6、对中央空调、变配电、锅炉的各种表、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7、变配电室、锅炉房、冷冻机房、卫星站等为重要机房,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8、处理蓄水池的入口处、机房、变配电室均应上锁,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考试。

9、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0、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除锈上漆。

11、对各配电设施的接地,要定期保养检查,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2

装饰工程材料、构配件运输及存放管理

(1)材料公路运输

对于运输,我司拥有自己的车队,并有完备的载运设施和防护措施,因此能够保证加工后的产品能够安全、顺利、完好地到达目的地。幕墙各种组件将直接从加工基地运输到施工现场,并直接进入到每个预安装的层间进行定置摆放,安装时,物料直接从安装层窗洞口内取出到室外。

(2)现场材料运输

公司内加工完成的成品材料,用汽车运输方式发运至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院内卸车,因在地面及楼内水平运输距离极短,且材料重量较轻,一般采用人工搬运即可,对于人工搬运困难的材料,则采用叉车或吊车装卸,用手推车进行平面运输。 材料的'垂直运输,大部分的主材、附件等都可以用现场已有的卷扬机操作的提升机来进行。对较长型材等少量材料因重量不是很重,可用滑轮、人工提至存放施工部位。

(3)材料存放

各种型材根据设计尺寸都以在工厂内加工、组装完成,框架、玻璃在现场存放时要根据不同的安装位置存放在各楼层距离安装位置较近的地方。附件等较小材料易丢失且较贵重,因此,存放在库房内。对饰面材料,玻璃板块因面积较大,且数量也大,在固定地方存放,势必造成多次倒运,影响工作效率,所以这些材料需存放在距离这些材料安装部位较近的地方,即存放在使用这些材料的楼层。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3

1、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重伤频率0.045%,月轻伤频率1.8%,安全教育率100%,安全技术交底率98%。

2、管理措施:

(1)认真执行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定。

(2)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削除事故隐患,禁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等。

(3)主管质安的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分管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遵守纪律教育。

(4)技术负责人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总施工、质安质量及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能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电气,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

(6)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班组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工长报告。

3、具体措施:

(1)工人进场时,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因现场施工用电人员较多,现场应设专业电气安全人员,主要负责工程照明、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施工用线不得使用无绝缘裸线、已破坏的绝缘电线等,施工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和接地接零。

(4)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手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0v低压防爆工作灯。

(5)防火除按有关规定操作外,重点强调:

1)临时设施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按规定架设。

2)按规定配备和放置好灭火器材,防火责任人应进行严格管理。

3)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通道、入口无阻碍。

4)凡靠近木制品、油漆等易燃物品进行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护措施。

5)动火作业时或动火完成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发现火种,要及时扑灭,消防隐患。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坏、不合格的电器。

(7)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体及所有用电设备和金属金属外壳等必须接地。

(8)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均要带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

(9)现场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

(10)现场专职安全员每天班前检查安全情况,每周定期开安全例会,并落实必须的奖罚制度。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4

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建设出投资省、环境优、资源消耗低,社会满意度高的优良工程,特制定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工程周边自然的环境保护工作,全体参建单位要将环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

二、要严格按照《公路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规范和要求搞好工程施工,不得随意破坏自然环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要适时制定出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搞好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改造及恢复等工作,做到“环保”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5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区)电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和办法。

1.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凡参加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组均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工程业主单位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协议。

1.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1.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1.4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2.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乡(镇)供电所人员和农村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用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2.l专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2.1.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属于集体承包工程项目的.,应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并在供电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2.1.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2.2.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2.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3.施工现场“十不准”

3.1不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送电工作。

3.3不准在大雾、雷雨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3.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3.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3.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3.8不准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皮卷尺、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

3.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电、送电工作。

3.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它电力器材。

4.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组织好安全施工。现场工作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好开工会,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详细布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周围带电部位,做好危险点控制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召开收工会,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变电工程

4.1.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或短裤,女工长发应扎起盘放在帽内。

4.1.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安全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规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4.1.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损坏。

4.1.4在变电站内讲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架构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4.1.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充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4.1.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用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4.1.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式电工工具应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后确认工作正常、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中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应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4.1.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4.1.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4.2线路工程

4.2.1高、低压线路工程所有线路改造工程均应办理工作。

4.2.2立杆工作

4.2.2.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应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划定安全隔离区,装设相应围栏警示标志物并清散安全隔离区内所有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4.2.2.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旁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4.2.2.3立杆前应检查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2.2.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过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重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4.2.2.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准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按工艺要求回土夯实,然后撤除牵引绳具。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4.2.3杆上工作

4.2.3.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上杆前必须检查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根埋上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4.2.3.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定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4.2.3.3使用梯子登杆(或在墙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须装有防滑橡皮套。

4.2.3.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体,上下传递物品应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处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跌。

4.2.3.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施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2.3.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2.3.7在低压主干线路上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4.2.4敷设线路

4.2.4.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4.2.4.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等,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要求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4.2.4.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2.4.4紧线前应确定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它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4.2.4.5紧线前应确定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障碍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4.2.4.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方法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等到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2.5撤线、撤杆

4.2.5.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接线。先撤直线杆两边村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避免产生交叉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之外。

4.2.5.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2.5.4用吊车拨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牢于电杆重心以上部位,确认起重臂上方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拨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4.2.6装卸和运输电杆

4.2.6.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4.2.6.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4.2.6.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山下山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2.6.4人力

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4.2.6.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4.3配电台架工程

4.3.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统安全带等)。近电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4.3.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架构、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护与带电导体的安全检查距离。

4.3.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米,其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援的设备或架构。

4.3.4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配电箱(柜)的箱体应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6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7

1.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建筑安装工程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1)不准酒后上岗。

(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7)不准串岗会客。

(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8

业务控制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专业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超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等。本制度所规定的业务控制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集团办公类和其它。

工程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的招标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发计划管理等内容。包括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1、设计工程管理

公司实行严格的设计工程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方面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规范,其中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管理程序、项目设计技术指引、设计信息收集管理程序、万科南方地区住宅品部标准、新技术新材料认证及执行程序、住宅智能化性能标准、材料设备采购规定等;工程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地区项目工程业务对接关系、项目经理部设立与撤消程序、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程序、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程序、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检查管理程序、专业图设计审查管理程序、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项目中间验收管理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工程档案管理程序等。

2、目标成本管理

公司推行目标成本管理,建立了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目标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开发了成本管理软件。

目标成本是公司基于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根据听证会通过的目标定位报告中的预期售价和目标利润进行预先确定的,经过努力所要实现的成本指标。目标成本制定后,由成本管理部编制《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将成本目标分解到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和各个责任部门,在经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总经理签发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及时反映项目成本的动态情况,各公司每月编制成本信息月报,对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以便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施工图确定后的测算稿为最终目标成本,除规划条件、政府政策、市场环境有重大改变外不得修订。一般改变作为正常的成本动态变化在《项目动态成本月评估》中反映即可。工程施工和销售过程中,如果售价、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目标成本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备案。

3、过程控制制度

针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成本控制制度,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招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结算等各项管理办法。

对于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需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对于工程进度,公司有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运作的所有新项目,均需编制项目开发规划计划表,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执行。项目开发计划具有严肃性,确定后不可随意变更。确因经营需要,拟对项目开发计划作出重大变更,必须视情况报公司总部审批或备案。各子公司必须针对已有项目,动态编制最近24个月项目分期开发计划汇总表,该表包括所有已确定的、计划在最近24个月内进行开发活动的分期开发项目。各公司每月至少对该报表进行一次审查,监控项目进度,及时更新进度差异,并报送总部。

公司对工程款的支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由采购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填写项目工程付款审批表,写明项目完成情况,并附上所有相关资料,在工程部、外部监理人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上述手续完备之后进行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项目、工程、成本及财务部门统一意见后,发给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通知书》。承包单位将整理齐全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其进行审核并签字后,由成本管理部进行复审。如果工程结算并非在施工图总价包干的基础上进行,须选择确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外审结果经成本管理部复查,财务管理部复核后,由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示。最后由成本管理部组织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合同签署竣工结算价款协议书,并核对已付金额、应扣金额、保修款、余款等。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29

工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工程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检查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确保例会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时参加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召开的零时例会。

五、按分部工程情况,负责组织中间施工情况的'综合检查和评比。

六、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做好现场核实,符合规范并按照项目实施管理程序审批。

七、负责办理工程计量和支付手续,做到准确及时。

八、负责每月各种报表的审核上报。

九、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30

1、目的

建立公司物业统一的工程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区物业公司住宅服务项目的工程管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业商业和住宅服务项目。

3、管理标准

分项内容服务标准

前期介入、分户验收、接管验收:

见待正式确定发布的公司物业前期介入指引文件中的《物业前期介入与接管验收指引》、《物业前期介入的内容及标准》

装修服务:

在交房前制订《装修手册》,在交房时发放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当地生活习惯确定装修时间,避免装修干扰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工程部应根据公司规定装修时间或当地法规要求进行巡查

物业服务中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装修人员及物料进出的路线及时间业主的装修申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协议》

物业公司应在交房前对各种户型存在的设计缺陷、共性问题进行识别,制订应对措施。制定装修指引,针对客户可能出现的装修需求,在不影响本体和里面情况下制定统一方案对客户进行指导。提示改动部分不在质保期范畴,对影响房屋外观整体形象等装修行为做出统一要求

装修前对装修的注意事项及室内的设施布置情况向业主进行交底说明

每日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涉及结构或政府要求申报内容,必须由业主提供申报结果。违规装修情况必须发出告知整改,报告政府,证据保留装修结束后与业主、装修单位进行三方验收装修完毕后,房屋装修档案需进行存档

遗留工程处理:

各管理处有遗留工程统计清单和跟进记录,交房半年内,跟进地产公司整改处理:对重大遗留工程有解决的方案,交房一年,已解决问题占总遗留工程的80%,交房二年,全部解决形成系统性的建议报告公司,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工程档案资料:

各个物业服务中心建立图纸资料台帐,实行专人责任管理,电子目录上报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等管理机制,保障资料的长期完整。新项目验收时,地产公司须把完整的图纸资料移交给物业管理处,否则不予验收

设备台帐:

在交房后三个月内建立设施设备台帐所有设备应按单机单台或功能系统建立《设备卡》,贴于或悬挂于设备上;由于部分设备无法张贴《设备卡》如:潜水泵、污水过滤池等无法贴于设备上,可以在附近醒目位置粘贴予以标识

节能降耗:

在项目交房一年内应根据具体情况基本完成节能改造工作,在不影响正常功能使用的情况下,每年应建立节能降耗指标,并力争持续改进公共区域走廊、公共场所、办公室内等区域的照明普通灯泡采用节能灯(声控灯不适合节能灯,但可以适当控制照明数量与减小灯泡瓦数),并采用控制开启时间等节能措施;公共区域用水(保洁、绿化、宿舍、食堂等用水),控制水阀的开启量、采用节能型器具进行节约;其它能耗资源的控制使用

各物业服务中心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节能降耗制度》,并进行落实中央空调通过启停最佳控制、冷却水泵变速驱动、风机起停控制和实施热量计量管理等措施来控制能耗

维养计划:

各项目应制订各类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保留记录

维修保养计划应包括: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采暖系统、消防系统、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电梯、计量仪器、水景(水系)、游泳池、停车场、高空设备(吊船、擦窗机等)等

维养计划必须与年度预算相结合

设备房管理:

设备房内外应有相应的标识,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制作

现场的作业指导书齐备有效,各类设备维修检修记录完整。相关管理制度上墙,值班人员有效操作证件的复印件需张贴上墙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应急灯,通风良好

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单体设备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流体要有流向标识;重要和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警告标识

各类仪表使用正常无损坏且合格,状态标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责任人明确

设备房中重要设备上端如有排污管等设施时,应在该设备上端加设喇叭口、挡板等设施,做好防护措施,以保证重要设备的使用

重要设备房内(如监控中心,电话机房、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电梯机房、电脑机房、水泵房)应配置干湿球温度计,对环境的温、湿度进行检测,设备房内环境温度应保持在40摄氏度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以下,有防鼠防虫设施并定期消杀,上述设备间配备2个以上2公斤手提式灭火器和1个应急照明灯

设备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与管理无关的物品

应该有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水电表每天必抄,注意观察水电异动的状况

设备房及库房中均应采用防爆型开关、灯具

噪音污染严重的设备应采用防噪设施

设备房钥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管理

供配电系统管理:

属于三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并记录。属于二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日至少须四次并记录。属于一级用电负荷的总配电房的配电设备每两小时须巡检并记录

管理项目建立检查制度并予以落实,检查记录完整

高压配电室需要有完好的模拟操作盘,高压操作工具与高压操作保护设施

公共区域的管井门、箱柜门须处于关闭状态并配有设备标识、警示标识。临时取电必须穿管、作出警示防护要求

动力配电柜互投装置手动、自动转换灵敏,功能完好,指示正常。配电设备接地电阻值小于4欧姆

电容补偿柜功率因数能手动、自动调节控制。补偿柜内接触器动作灵敏、放电电阻、熔断器可靠无损坏。补偿控制手动、自动切换有效。补偿电容壳体无膨胀,相间对地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功率因数:不小于00.9

高低压配电柜内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无发热变色接线;仪表、蜂鸣器、电铃、按钮、指示灯完好无损坏无缺项;盘内装置无异常声响、无焦糊气味;配电回路标识清楚准确

高压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电气操作工应能识别各种掉牌信号性质

酸性蓄电池经常保持在浮充状态,定期作定充保养。电池端子绝缘良好,表面清洁无电解残液。电线绝缘完好无锈蚀。充电状态不允许开盖

发生停电事故后,5分钟(特殊困难不超过15分钟)内启动发电机,并至少能连续运行4小时

发电机设备:内燃机、减速箱、启动马达、发电机润滑良好。润滑油泵管线接头阀门无泄漏;发电机、柴油内燃机,润滑油泵、启动电机,无异常声音、异常震动;柴油发动机转速稳定。发电机输出电压符合标准要求;备用柴油量保持在容器容量的80%附近或确保电机连续工作24小时的储备量油,在柴油保质期到期前,应妥善处理储备的柴油;若系水冷式发电机,冷水箱水量保持在容积的80%以上,四滤应及时更换;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两套蓄电池,至少每2个月轮流切换使用;备有符合要求的切换开关装置;发电机接地可靠,对噪音污染已影响业主生活的发电机房应有隔降噪音措施;蓄电池组电压保持在24v左右,正常情况下,发电机转换开关应打在自动位置。每两周启动试运行一次,每次运行时间为15分钟

电梯管理:

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

电梯运行稳定,开关门灵活,舒适感好,平层准确,轿厢通风,照明良好,从启动到平层皆无异常震动、冲击以及异常声响

合格平层状态平层误差在正负7mm以内

门导轨、电机、轴承、锁钩、臂及各滚轮应灵活转动润滑良好

限速器动作应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持限速器张紧装置正常工作,断绳安全开关的可靠性

供方应有资质,每月检修至少一次,有检修记录

电梯机房地面应铺装或进行油漆,门窗应有防飘雨设施

保持减速器内润滑油清洁和润滑性能,油面高度在油标规定范围内

轿顶、机房设备、井道设施、底坑无杂物,无油污,无积水

继电器接触器触点应吻合,无积碳和熔焊现象。控制盘、各种开关、按钮、蜂鸣器、电铃、对讲,指示灯、照明不缺损,工作正常,灵活可靠,接线端子压接牢固,导线编号清楚无误

盘车、救人设施置于机房明显位置。平层标志明显

滑动导靴的衬垫工作面磨损量小于1毫米。间隙应均匀

缓冲器所有螺栓应紧固无泄漏,无锈蚀

传动杠杆配合转动处应有良好机油润滑钳口滚动或滑动部位涂锂基润滑脂。其动作应灵敏可靠

钢丝绳断丝在各绳股之间均匀分布时,在一个拧距内最大断丝数不允许超过32根,不允许钢丝绳表面有较大的磨损或锈蚀,磨损的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原直径90%

安全触板的动作应灵敏可靠,电梯故障时在轿箱内能用手将门拨开

物业公司应制订相关的应急预案,如:电梯困人、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

电梯机房应有通风降温设施,温度保持在0―40度之间,无机房电梯底坑的防水与排水的控制措施到位

运行出现故障后,有电梯上岗证或具备救援知识的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做相应的救援处理

给排水系统管理:

水泵运行无异响,无异常震动。水泵轴无泄漏。(正常机密封泄漏应小于3滴/分,填料密封泄漏应小于10滴/分。)润滑油箱内不能混入水分,油位在油标范围内,具体操作参考水泵说明书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水池、水箱按规定时间进行清洗及水质检测

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用户。对紧急停电停水突发事件处理应具有有效预案

高层变频供水系统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控制柜应保持干燥、无灰尘、通风良好、接线紧固。供水压力波动范围在正负0。03mpa范围内。重要管道上的压力仪表每年定期进行校验

下水管道、水沟、污水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

污水泵运转时无异响和震动,阀门法兰、止回阀、管线无漏水无严重锈蚀。污水水位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平时转换开关处在自动控制状态。控制箱开关、指示灯完好。电机运行电流小于额定值

常用的污水泵要建立巡查制度,保障不返水,不空转,避免污染环境与浪费电能

综合管沟、化粪池等一定深度的检查井,使用五防井盖等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建立化粪池、下水管线、污水井清掏检查计划,外委或部分外委工作计划

水泵房有报警设施,防止爆管

有排水沟和防溢水设施:

生活水箱、水池加盖上锁,在通气口和溢流口安装防虫网。有条件的情况下,生活水箱安装低位报警系统和高位控制系统装置

管线上有流水方向指示:

生活水泵房水箱间维修保养要注意油漆,涂料,稀料、焊接等对水的污染,要有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安全

智能化系统管理:

可视对讲系统:管理平台机、单元室外机、围墙机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呼叫、振铃灵敏可靠。系统电路板安装接线牢固,布线整齐、线缆标识清楚正确。室外机、围墙机安装牢靠

门禁安全报警系统:系统主机、读卡器、安全报警传感器、探测器动作灵敏可靠,线路布置连接牢固

周界防越报警系统:红外线接收、发送效果良好,功能正常;报警主机运行正常、操作键盘布撤防正常、线缆标识清楚、电源变压器防水处理良好。探测器清洁、安装牢固

停车场道闸系统:服务器及管理附属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完整、手动按钮灵活有效,闸杆转轴润滑转动良好,闸杆水平,反光纸完好、道闸机坐固定稳固

监控摄像机:内外部清洁无尘,云台转动灵活,焦距、光圈、方向、测量电源电压正常,安装牢固,录像画面清晰;画面切换稳定

巡更系统:管理电脑、手持终端运行正常,数据完整、采集底座显示正常,采集数据正常

背景音乐及广播系统:各类声源设备按钮及指示灯工作正常,功能良好、话筒切换正常,联接可靠、扬声器声音清晰,无沙哑及无声等不正常现象

按照保养计划对电脑进行维护。根据电脑的实际情况与使用情况,对重要部位的录制硬盘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可以增容或者部分内容的单独存储

消防系统管理:

消防控制中心主机、消防联动控制柜运行可靠。消防专用工具配备齐全。消防室内设有报警

记录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供水系统具备任意时间启动不堵转跳闸。不泄漏。止回阀动作灵敏可靠,反向不泄漏。消火栓配置齐备,各配件功能良好。水流开关、水压力开关动作准确稳定。消防水泵控制柜指示正常

喷淋头:无泄漏,外观完整。消防烟感、温度传感器清洁并定期对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按比例进行抽检

消防排烟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区域火焰报警器,各种模块处在良好工作状态,有联动测试记录。设施功能完备无损坏

开消防结合器的扳手要在附近存放,开启地下消火栓的钥匙和大闸应放在固定位置

消防系统应保持在自动状态,可在消控室内加自动改手动按钮

定期进行末端压力检查,以确保在正常值内

卷帘门电气自动控制、电气手动控制、关门动作程序正确

对消防系统应有检测计划,并在一定周期内覆盖全部设施

采暖系统管理:

锅炉、分汽缸和水泵的.出口压力数值恒稳定,供回水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安全阀定期人工排放,管道阀门无泄漏保温层完好

严格按照锅炉使用说明书进行锅炉操作

锅炉本体、阀门、法兰、管线、油管、燃烧器。无漏油漏水、无锈蚀,螺栓紧固

市网供热:热量计量或热水差压、温度、流量等计量仪器,精度高于0。5级。传感器、变送器、显示表、传输线等连接牢固,接线有标识。仪表应至少应每两年定期请技术监督部门检验认可

换热器设备应设有排气阀、排污阀。设备应根据水质和介质实际情况,定期的检查和清洗

热水循环泵进口管路必须充满热水,禁止泵在气蚀状态下长期运行

市网供热时,为防止水击,开启总进气阀前应将分气缸排污阀打开,缓缓开启蒸汽阀,先将凝结水排净,待排出全是蒸汽为止

分水器、集水器无泄漏、无锈蚀、保温状况良好损坏率小于5%,排污阀、压力表、进出闸阀标识清楚,无泄漏无修蚀

电加热采暖:电热膜装置、导线绝缘电阻大于0。5兆欧,电热膜、空气开关、导线、接线端子无发热、无变色、无焦糊气味;空气开关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灵敏可靠

空调系统管理:

冷却塔内填料3—5年进行更换,冷却塔噪音小于65分贝,设有防鼠虫措施,滤网清洁,冷凝水畅通,转动部位无异响,冷却水、冷冻水的年检测报告齐全

风机盘管、风口、翅片等至少应半年清洗一次;中央空调新、回风机组过滤网至少每10天清洗一次

冷却塔设备、冷水机组设备、电机、水泵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换季启动机组时,需对冷水机组进行调试,冬季结冰地区需要有防冻措施

冷却水水流开关、冷冻水水流开关(或其他类型传感器)应稳定可靠。其输出参数应与冷水机组要求相匹配

房屋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无变形、裂缝、腐蚀现象

每年3—5月为防雷系统年检:房屋本体的防雷设施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引下线、屋顶避雷网线、中性点接地,设备层的避雷带、网的无脱焊,如有生锈,用银粉修复

空置房水电控制阀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内外墙面、建筑小品外观完好、整洁,空调架安装有序,无生锈、无开焊。室外招牌、广告、霓虹灯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外墙装饰无破损

屋面排水与地面雨水井通畅,日常每周巡检一次,每年开春后、雨季来临前、第一次大雨后、入冬结冻前,均需进行屋面防水与地面雨水井情况的检查并记录和统计

小区内栋号有明显标志,小区入口处和主要路口有总平图,在大型社区要有引路标识图

各种休闲娱乐设施转动部位灵活,无异响,承重部位无变形,各部位无棱角

儿童活动场所和娱乐设施无安全隐患,油漆无脱落,环境清洁,色彩活跃,物品整齐

北方水景观在入冬前把水全部放掉并做相应的防冻措施,防止静水的水管水泵冻暴,夏天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水景观的控制开放

所有钢构、栏杆、井盖等铁制品每半年油漆一次,保证鲜亮

木作的翻新和油漆应每年进行一次

操作较复杂或如操作不当会引起伤害或设施损坏的娱乐设施,应设置使用说明,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

活动区域要有开放说明、设施使用说明、温馨提示

景观照明根据实际季节、气候、时间对景观照明的控制开放,室外用电必须保障漏电保护完好,无破损线路,尽量使用安全电压

加建改造管理:

造价在1万以上及特殊的加建改造需要施工图纸,平面图与例图,注明相关数据,如长、宽、高、厚、线路的距离、图例等

技术交底:需要说明施工细节,重要位置的相关要求,注意事项,施工工艺,相关材料标准,任何工程要求前提是符合行业、国家、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

特殊工程需要对重要部分的材料封存,如瓷砖、板材、管材、涂料、石材等材料

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使用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及行业、国家标准

工具管理:

各部门应建立个人工具及公用工具领用台账,并指定责任进行管理

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并履行报损手续

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

计量仪器仪表管理:

购买仪器仪表时,必须附有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证;并按照相应仪器仪表使用规定定期由公司指定部门送专业机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结果,并有效标识

对于公司和专业机构均无法检定的专用仪器仪表(设备),由提供仪器的供货商按公司规定的检定周期出具证明材料

受检合格的仪器仪表作好受控标识;不合格的仪器仪表(设备)外送专业机构调校、修理或予以报废处理,并予以记录存档

质保金退付管理:

在接到退付质保金申请后立即以公告、短信、电话的形式告知服务区域内的业主,让业主半个月内来报修,公告要照相,电话要有电话通话记录、时间、通知的电话号码、被通知人的姓名以及意见

做好证据收集,确保不引起法律纠纷

组织专业维修人员

仔细排查相关项目,是否百分百没遗留问题,如果存在隐患问题,立即提出整改,合格为止,即将出现的问题需要施工方整改或者预留风险金

退付质保金应由各管理处工程主管、客户服务主管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物业公司才进行签字。应扣除代付的整改费用

维修基金使用:

由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应按规定获得批准后执行。没有业主委员会或非物业公司代管的维修基金在支出前,按照相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当地政府无明确使用要求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维修基金使用应至少做到帐目清楚,并向业主公开

接管项目应与委托管理单位签订共用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或明确相关管理责任

维修家政服务:

维修人员接单后,检查整理仪容仪表,根据维修内容,做好相关材料工具准备,15分钟到20分钟内到场,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到达的,需由客户服务部知会客户,并约定时间

工完场清,物品回位,垃圾装袋带走

完成维修工作后应主动请客户检查,客户满意后,请客户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名确认及服务意见。并把维修单按照填写规定返回客服中心登记回访

维修人员入户维修时,不可与业户聊天和打听业户隐私,禁止收取业户钱物,不得泄露公司任何机密

维修或更换贵重物件等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协议

经现场检查,发现无法即时维修的应与业户讲明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汇报客服中心与工程主管或维修班长

物料管理:

仓库内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标识,容易领取,质量不确定的物资应隔离存放

仓库应根据库存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及设定上下限值,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反腐、防盗、防挥发等保管和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物资应隔离存放,存放仓库应具有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和防爆灯具

大型氧气设备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加工维修设备的存放地点离住宅窗户应至少30米,离人群聚集场所至少50米。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存放

库存物资进出仓、领借用手续完整

所有库存物资应建立库存物资台帐,定期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部分废旧物质的利用管理,配置相应的维修工具与材料,把可利用物资再加工再维修再利用

做好设备设施紧急预案常用的工具配置、保养与应急材料的管理。如常用阀门、开关、管材、线缆、移动潜水泵,安全绳,安全带,应急照明等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 篇31

发展中心大厦机电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好各种关系,使之协调一致,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进行。机电安装必须协调好本身给水、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等专业的交叉配合、与土建、装修单位的配合以及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

一、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方将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切实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和形象进度目标。

2.我方按照监理单位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监理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完整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作上与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虚心接受监理单位在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4.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方施工技术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开工。

5.在施工前我方将认真编制好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尽早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认真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我们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隐蔽工程施工项目有专题列项清单,并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便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6.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和安装技术资料在我方内部进行初步消化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7.由我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必须经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才可以实施。

8.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包括设备、设计、施工问题等),使建设单位和监理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9.每一个单位工程在安装和调试工作全部完成后,在正式移交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申请检查报告,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移交工作。所有竣工资料在竣工后45d内移交给建设单位,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资料。

10.做好工程服务,在不违反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对建设单位所提出的增加和变更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对建设单位委托的紧急的工作,可采取先临时通知,事后补办手续的方法进行工作。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建设单位发现并提出的施工问题(包括施工管理、技术和质量问题等),各级人员做到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不得轻易放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再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另外对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质量检查活动,我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检查后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整改完后,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确认和签证。

12.严格按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需监理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施工项目,在报验前必须按要求完成内部三级质量验收工作,报验时向监理单位出示有关三级质量验收签证单和技术记录。监理单位有权对1~3级质量验收项目进行抽查,为此,我们要在工作上给予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13.对参加本标段建设的焊工、电工、起重工、质量检验人员等,均做到持证上岗,并将以上人员的合格证书编号,复印后提交一份给监理单位,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14.对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所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的项目,我们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并给予工作上的方便。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各项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我方立即进行答复和整改,直至符合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为止。

15.工程所有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来往的文件资料均按iso-9001标准中的文件和资料控制规定进行,以有利于监理单位进行标准化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二、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的配合措施

1.我公司将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总包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具体的施工时间表,作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与土建总包、装修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图的会审工作,提高图纸会审质量,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在施工前,对需要土建总包单位协调配合的项目列出清单,提交土建总包单位备案,并与土建总包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总包单位的施工协调。

5.重视预留预埋工作,建立混凝土浇灌前的土建、安装会签制度。

6.定期向总包单位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使总包单位能及时掌握工程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7.在装修施工前,向装修单位提交需要协调配合的项目列清单,并与装修单位一起协商,制定出各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便于与装修单位的施工协调。

8.如果因土建或装修单位的原因,工期拖后,我们将增加人力,实行两班倒,以确保我方工期节点的按时完成。

三、内部各专业的配合措施

1.严格图纸自审、会审制度。由项目总工牵头、工程部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及工长进行图纸自审、会审工作,提高自审、会审质量。会审时,应核对各专业管道水平位置、标高及立管的轴线位置,防止各专业管道的空间交叉,尽最大可能减少现场设计修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遵守机电各专业的改动原则:有压力的管躲无压力的管,管径小的管躲管径大的管,管径大的管躲通风管。无压力的管包括:污水干、支管、雨水管、空调系统的冷凝水管。

3.由工程部制定各专业交叉工序的施工顺序及作业时间节点,使各专业按照工序安排、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

4.坚持周例会制,在安装高峰期实行每天碰头制,使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设备试运转及系统调试的配合。设备试运转应由电工先将电机单试合格;设备试运转时以设备钳工为主,电气配后,组成有各工种参加的调试小组,统一安排试车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