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热门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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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巢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喳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诗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4、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到,有别人代签每次罚款20元(罚代签人),安全领导组成员和驾驶员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5、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4、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九、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十、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现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二、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乡安监站每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排下个月的安全生产。
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准入。生产经营单位对新招员工必须先进行体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未培训就上岗或先上岗后培训。新招员工必须实行工伤保险。
1、严格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开工复产前,要组织员工集中培训三天,每月集中培训一天,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严格管理。实行员工统一编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挂牌上岗制度、出入井销号制度,严禁混岗、替岗、无证上岗,员工与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员工离开单位时,需进行体检,体检表交乡工业办备案。
3、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员工的培训资料、编号、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上岗证、安全生产责任状等资料,统一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长必须每月亲自下井带班8次以上。
四、建立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实行值守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电话,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井下和地面的通话系统要畅通。
1、严格上下班制度。员工上下班要搞好交接登记,下井前进行搜身检查,严禁带烟火等与生产无关的物品下井。安全管理员坚持下井带班,不脱离现常
2、加强顶板管理。逐步淘汰木支护,采用金属支架,每架不超过0.5米,严禁空顶作业。
3、搞好防治水。煤矿要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制,制定本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扎实做好“一通三防”。矿井必须完善通风系统,做好防火、防尘、防瓦斯。瓦斯监测必须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二检”。
5、强化机电运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6、规范现场排险。员工在井下作业时,发现险情后,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排险,并有专业人员指导,严禁单独排险作业。
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必须在45分钟之内电话报告,90分钟之内文字报告县安委办,应急办和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企业在报告的同时,应积极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3、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事故或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常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2、未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以文字的形式上报县主管部门和在全乡通报。
3、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七、严格奖惩制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地安全生产事件,要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轻伤一人,罚款20__元;重伤一人,罚款5000元。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未落实,被盛市、县检查受处罚的,乡政府给予同额罚款。
3、凡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死亡一人处罚50000元。
4、罚金与矽肺病救助资金一并收龋。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以后提出要求。
二、企业应对各工地组织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经常深入工地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工地宣传标牌齐全、醒目,使工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三、专职安全员对各工地招用的新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对教育过的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卡制度,存入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内。
四、搞好各工种的岗位培训工作,对于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经上级主管部门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五、企业对自身也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专职、兼职安全员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培训、竞赛,自身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六、积极宣传好思想、好经验、好方法。推广先进经验及先进技术,年终进行各队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的交流和推广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的深化。
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内建立层层检查制度,领导应对专职和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做定期检查,并对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提出要求,建立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
二、公司内专职安全员定期对各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情况,检查工地内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施工人员是否正确使用三宝一器。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性能及使用也作定期检查,对特殊工种检查操作人员是否符合上岗条件(有上岗证),对一些事故易发部位施行重点检查,查安全、查隐患。
三、检查工地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各队各班组也应定期对安全技术进行自检,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根据设备和季节的特点,进行专项的专业性的检查,如防火、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冻等。
五、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总结,对照安全防护规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季度对评分结果进行公布。
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存在实际问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的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职工在生产区域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伤亡事故(包括中毒事故),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二、凡涉及到总包与分包的伤亡事故应由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裁决。
三、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四、发生多人(三人以上)的重大伤亡或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逐级报告。
五、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者,分管经理应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经上一级领导鉴定,在三日内报上级备案。
六、做好事故调查,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事故发生的真实材料及现场证人材料的搜集,现场拍照留证等。
七、整理阅读调查材料,分析动态因素,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八、各项目部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分管安全生产经理审批。
九、各项目部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到江苏省人寿保险公司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渗透到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案和各施工工艺中。
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由公司下达任命书委派,专职安全员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报情况。
三、在签订工程合同时,项目部将项目施工人员配备情况及入场人员名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和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进场施工,谁同意谁负责。
四、公司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对于开工工程将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实地调查,同施工队长共同编制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各队施工应严格按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要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
五、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安全方面要有公司专职安全员签字。施工中的升降机、脚手架等重要生产机具和设施使用一律要经队长和公司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六、以上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有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齐全后方可开工,擅自开工自己负责,谁同意谁负责。
七、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即应通知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列为管理项目定期检查。
各工种及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进行,一般情况主体施工同一工种每月进行一次。
二、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实际目标管理,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路线,交通路线的布置等到符合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要求和施工现场防护规定,做到线路布置得当,道路三通一平。
三、基础施工过程中,土方应有一定的坡度,以防塌方,有挡土板的应按要求支撑挡土板,并进行基槽的检验。
四、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应符合相应的规定,高处作业设置安全网,施工人员系安全带,垂直运输和高空运输做到信号统一,指挥明确;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应设置栏杆等防护措施。
五、大型构件的吊装工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起重臂下严禁站人,钢丝绳的质量检查等),吊装前对机械性能、吊具绳索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时严禁使用。
六、对屋面作业、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多层作业施工前先检查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立体交叉作业、多层次作业等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七、对现场材料的堆放要严格按要求堆放整齐,对用剩的材料不随地乱抛,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采购、租赁、定期维修保养、报废、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建立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以上这些防护用具必须使用建设部认证的厂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安全网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安全网》(GB5725—20xx)及《密目安全网》(GB16909—97)的'规定方准进场使用。
二、施工机械、设备及配件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所有机械、设备及配件等必须有国家建设部认可的厂家,具备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准用证、使用证等。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定期维修保养,公司材料设备部制订了全面的规章制度,对机械日常维修保养定人、定点,全面的对机械进行检查,对保养定级。
四、施工机械、设备达到报废期,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禁延期使用。
五、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等机械,设备科建立了专人管理制度。
六、施工机械资料要整理齐全,建立档案,做到有理有条。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安全搭设及安全使用制度
一、围护作业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围护高度位于城区主干道一律不低于2。5米,其它路段不低于2。2米。
围墙标准:垂直、平整、上加压顶、墙面粉刷整齐美观、墙面不得乱贴乱画,围栏如用塑料布围栏必须四周绑扎牢固、绷紧,做到平、齐、直,围栏门整洁美观、开启方便。围墙(栏)如有破损,必须立即修复。临街建筑脚手架必须实行封闭围护施工。
二、门前三包
门前三包责任人为施工现场负责人。门前三包的要求是:包门前、墙外、清洁无垃圾,无积水,每天指定专人清扫、清理;包围墙外无任何建筑材料、机具和杂物,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所有材料机具一律堆入场内;包污水不外排至路面,建筑污水、地下水、泥浆必须沉淀后方可排入下水道,排水管完好无破损,严格执行“占道许可证”制订,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地块。施工现场通道口道路平整清洁。
三、场内达标
施工现场大宗材料、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等到按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整齐有序,场内道路畅通、路面无大面积积水。非操作层整洁,各类建材、料具及时归堆,做到“落手清”。现场办公室清洁整洁整齐,用品放置有序。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种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职工生活区卫生有专人管理、专人清理。职工宿舍、食堂、饮水及工地厕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蚊蝇滋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并正确填写。
二、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方法。
三、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料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国际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五、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食堂等处,应设有常规消防器材。
六、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按市公安局等到部门文件规定设置,利用在建工程作仓库(如油库等)应按重点部位管理。
七、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查发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文明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现场大门内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各项目根据工程大小,安排相应的人员负责现场卫生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
二、施工现场的厕所应有专人保洁,定期打药,防止蚊蝇孽生。施工现场不许随地大小便,必须做到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坑凹、无积水。
三、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标准挂牌,做到目标成数。四、施工作业地段,要日做日清,落地灰、碎断砖等下脚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集中堆放,不得任意抛撒。
五、夜间施工,不准大声喧哗,使用的工具、机械不得超过噪声的规定标准。
六、施工现场应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剩余饭菜应倒入指定的桶内,加盖管理,当日清理。
七、施工现场的茶桶应当天清洗消毒后,加盖使用。八、施工区域禁止随地大小便,职工宿舍应整洁有序,设置尿桶,当日清理,夜间不准大声喧哗,按时熄灯并编制卫生值班人员督促检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挥企业自身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作用,形成内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安全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保证作用、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并予以执行。
一、公司年度安全合同奖惩办法
按公司与各单位年初签订的《安全预控目标责任合同》条款执行,公司对各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年终兑现的方法,由公司安委会考核发放(合同奖励数附后)。奖惩对象为各单位及工程项目两级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和专职安全干部。
二、专职安全员奖罚
加强对安全管理干部的考核,实行与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持勾办法,对专职安全员按季度安全生产考核奖罚数额的%考核兑现,实行安生生产责任追究制,年终与事故情况及工作质量考核挂勾,考核方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全年无事故、无违章的特殊危险作业班组,年终奖励伍仟元。
四、对造成设备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公司将按事故实际承担金额的10%进行处罚。
五、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中,公司将按《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中的违章情节给予壹仟元进行罚款处理。
六、以上公司安全奖励费用由公司支付,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
七、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方案,并提取一定数额的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安全奖励开支。
企业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一、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二、监督检查企业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作出相应决议,监督企业行政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保用品,严格执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三、督促和协助行政部门在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把执行安全责任制情况作为年终评比、计酬的重要条件。
四、经常组织检查劳动保护设施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违章指挥和强行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整改的建议,如无效,即立即支持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
六、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行政部门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有权代表职工和家属对事故责任人提出控告,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或法律责任。
七、督促安全部门做好对新工人、换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它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经理(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部署生产安全调度会议。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车间主管(副主管)的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标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的合格安全管理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班组的安全作用。
四、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扩经验。
6、发动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五、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祥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一、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五、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八、安全例会制度
为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例会内容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各种法律、法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及公司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为主,并落实好各项安全活动。
三、进入会议室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议秩序,不准交头接耳。
四、确因特殊情况或执行运输任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归队后次日必须补会。
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0
安全培训员职责
1、负责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对新员工及时组织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2、组织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的结果进行登记,存档。
4、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蛮干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实现生产安全化。
5、联系实际的典型案例,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矿长(主任)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生产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审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程。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本单位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考核。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矿山事故。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本矿安全生产状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副职及下属单位领导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7、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副矿长(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矿长抓好本矿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专业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处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9、负责具体实施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的实施。
10、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1、负责组织检查各专业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厂矿(车间)安全员职责
1、厂矿(车间)安全员在厂矿矿长(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厂矿矿长(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厂矿(车间)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厂矿(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厂矿(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厂矿
(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月、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厂矿(车间)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安全设施的验收。
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进行考核;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负责厂矿(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厂矿(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厂矿(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厂矿(车间)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本厂矿(车间)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做好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制定、修订、审查本厂矿(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在编制技术措施时,必须同时拟定安全技术措施。
4、经常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生产技术与安全知识的教育,使生产与安全同步提高。
5、协助厂矿(车间)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想办法改善劳动条件,使操作岗位的尘、毒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
6、积累安全数据和资料,根据工艺条件的变化,提出修订安全技术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新岗位、新设备、新工艺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设法并会同有关人员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具体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生产范围内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熟悉本班组各岗位安全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对熟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对分配到本班组的新工人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4、开好班前和班后会,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和工人的.思想状况等,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5、坚持交接班制度,保持作业场所的安全、整洁。遇有无力处理的事故隐患上报单位领导,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告单位领导。
6、对本班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8、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9、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增强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能力。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1
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实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和谐发展,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项目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3.3相关方:与公司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3资源: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322号)。
4.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xx]175号)。
4.4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xx〕133号)。
5.1公司及各项目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等。
5.4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制度等。
6.1.1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6.1.2主要控制指标:职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职工因工千人重伤率0.45人。
6.1.2.1考核范围为单位在职职工、签订用工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6.1.3考核办法按照公司年初与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6.1.4公司及各项目部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独立承担主体责任。应保障职工职业健康,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伤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和职能,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6.2.1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部门职责分工,公司原则上由总经理领导安全生产工作。
6.2.2各项目部应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6.2.3各项目部应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2.4公司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公司及各项目部应主动接受政府的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
6.2.5.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2.5.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5.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2.5.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2.5.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检查。)
6.2.5.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2.5.8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公司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调研,总经理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6.2.5.9把安全生产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把安全生产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6.2.5.10公司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2.5.12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检查和考核。
6.2.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6.2.6.1组织或者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6.2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6.2.6.3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2.6.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2.6.8公司及各项目部要积极主动向属地政府及业务对口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6.2.6.9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对象目录清单,明确各项目部安全管理对象及重点,明确职责,并制定安全监管重点内容。
6.2.6.10负责牵头的职业健康工作,组织拟订职业健康相关制度,并监督、指导各项目部依法开展职业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产投入与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二十四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节“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6.3.2各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各项目部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3.3各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6.3.4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6.3.5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中增列相应项目及费用。
6.4.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的识别和获得相关要求详见本章第五节“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制度识别获得管理规定”。
6.4.2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详见本体系文件“第六章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
6.5.1具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详见本管理体系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规程”。
6.5.2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修订、变化情况,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5.3各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安全内业资料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项目项目部按要求进行归档,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档案管理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
6.5.4.1.1.2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及安全专监资格审查、批复及备案记录;
6.5.4.1.1.3下发、转发或批复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专项方案等;
6.5.4.1.1.4各项安全检查台帐、记录、通报和整改闭合资料;
6.5.4.1.1.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审核、计量支付资料;
6.5.4.1.1.7生产安全事故台帐、报表及相关事故处理资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5.4.1.2.3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6.5.4.1.2.4安全管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6.5.4.1.2.5安全管理台帐(包括安全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管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视记录、安全管理月报;
6.5.4.1.2.7要求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6.5.4.1.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6.5.4.1.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责任状。
6.5.4.1.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5.4.1.3.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6.5.4.1.3.7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6.5.4.1.3.8特种设备登记、使用台帐及有关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
6.5.4.1.3.9作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6.5.4.1.3.10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6.5.4.1.3.11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6.5.4.1.3.12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6.5.4.1.3.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6.5.4.1.3.14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6.5.4.1.3.15主要风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6.5.4.1.3.16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6.5.4.1.3.17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计划或记录。
6.5.4.1.3.18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6.5.4.1.3.20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6.5.4.2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收集和管理。项目部安全交(竣)工阶段安全内业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5.4.2.1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专项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组织机构及具体的人员安排。
6.5.4.3.4施工风险识别和评价,所有危险紧急状态及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础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应结合施工工艺、工法进行编写,编写应详细、明确,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时,应考虑施工中危险因素,并针对其编写相应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详见本章“第二十八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管理制度”。
6.5.4.5.1开展岗位危险预知活动。分析现场工序中危险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险防范措施,对各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5.4.5.2规范班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业为重点,通过对班组施工技术交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规范班组施工安全生产。
6.5.4.5.3实施重点控制。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本章“第十五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6.7.1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6.7.2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闭合,不得缺项。
6.7.3对上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后,及时反馈。
6.7.4.1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项目安全副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
6.7.4.2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
6.7.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验收。
6.7.4.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6.7.4.5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7.4.6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会同安全员及现场监理共收。
6.7.4.7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验收,自验合格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工程师验收。
6.7.4.8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基础上,报请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特种设备还需报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检测合格,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支架;吊篮架、挑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整体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电梯;塔吊;临电设施;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30m3/h以上的搅拌站;架桥机;路堑开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护设施;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6.7.4.9.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6.7.4.9.2脚手架、满堂支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资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资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8.2.1安全文化建设涵义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标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问题是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实现人的价值。
6.8.2.2安全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项目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产。
6.8.2.3.1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是:通过灌输渗透“以人为本、规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体项目部逐步形成预防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观念文化;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安全行为文化;科学严密、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文化教育体系和安全生产防线。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标,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规范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网络,实现本质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新技术,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风尚和道德规范,规范安全行为。
6.8.2.3.2.7塑造企业安全理念,树立项目安全形象。
6.8.2.4.1要开展试点,分类建设,有序推进。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6.8.2.4.2要充分发挥各种载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宣传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及实施方法。同时通过开展安全图板展示和教育等竞赛活动,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传播。
6.8.2.4.3根据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识,规范各类人员的行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炼,通过各种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要结合自身案例,进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脑入心,融于行动,形成统一的价值取向。同时,要自觉遵守和践行安全理念,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行为。
6.8.2.4.5要建立完善适合项目实际、责任明确、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结合、奖惩严明、各层次有效监督的劳动保护监管体系。要严格按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整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从严抓好制度的落实。
6.8.2.4.6通过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争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的操作环境。要通过文化建设,展现安全文化的内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建设氛围。
6.9.1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职民工驻地建设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严格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9.2各项目部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认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各方(承包、咨询、供应等)的安全管理,对其资格审查、选择、安全生产合同签订、施工作业过程、技术咨询服务过程、提供产品等进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应对统一施工作业区域交叉作业各方进行协调、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管控。
6.10.3公司及各项目部不应将相关施工、咨询、服务等工作委托给不具备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公司与有合同关系的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详见本章第二十节、第二十二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应急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半年、年终考核结果及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公司概况
(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成立(拟核准名称)于年月日,注册资金为元,经营范围是,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名或拟核准成立公司名称)已(拟)购置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罐式货车),驾驶员名:(驾驶员的姓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守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巢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4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事故管理
2.4.1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附则
3.1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6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状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持续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状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7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 企业和各分公司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技术处(科),并向工程项目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第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企业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企业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四条 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第五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第六条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第二条 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为:
1.公司安全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超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七条 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性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防坍塌,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条 各分公司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 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设备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九条 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筒、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作好工作。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时,必须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整齐,标志明显。
第四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率指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育率按公司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第三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 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指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统计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而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和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现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带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带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十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工整改一次;凡停工整改的工地,对工地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2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架设与安装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 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2)对于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多起事故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情况。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第三条 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 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五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六条 储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七条 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第八条 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 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 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管理体系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转移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仿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的责任者不查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的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班组安全活动
第一条 班组长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条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五条 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第五条 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第七条 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八条 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各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 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 完好性能。
第三条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 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六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第六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 对于30m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监护。
第九条 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 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 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一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抽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二条 现场如需用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除公司、分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四条 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修,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六条 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八条 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九条 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条 凡火警、火灾事故中报早警、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 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 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95-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对策。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施工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
(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现场防尘、防噪声及施工环境不扰民措施。
(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暧,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项目部也要按定期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办法对受检工地作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钩。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七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一)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的围档,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的围档。围档要坚固美观。
(二)围墙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
(三)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 语,门头加设灯箱,夜晚要明亮。
(四)在大门进出口处按规定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带安全帽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五)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带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无积水。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三)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图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地清。
(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备专用的消防管道和消防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和水源。
(八)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有专人监护。
(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第十一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和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三)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四)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
(五)现场会议室要有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六)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
(七)食堂内高度不低于,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八)现场应设沐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条件。
(九)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学习和娱乐。
(十)现场要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热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符合卫生要求。
(十二)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知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三)将施工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套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八)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五)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至最低点。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及大声喧哗。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我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顺利达标,达到“四个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厂从事各种工作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级干部、技术人员以及每个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公司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建立以生产厂长(部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厂长安全责任制
1、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我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设备安全,主持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必须对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小结,对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并检查落实。
3、组织落实全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制止并处注注理“三违现象”;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复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6、负责提出安全生产所需投入资金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完整。
7、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和生安科等安全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反映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8、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
9、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注:“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倒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生产副厂长安全责任制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其主要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及措施;在生产组织、考核、总结、奖惩的全过程中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制定劳动条件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或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3、对生产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鉴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5、对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制定天然气等危险品产品储存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安全排放。
8、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出来的整改项目;不定时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制定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0、制定厂区内地表建设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1、协助机修主管做好停产检修时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12、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机修主管安全责任制
机修主管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矿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厂的机电管理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督促检查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
5、组织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时,并组织实施。
7、参加厂里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尤其是窑炉供气系统为主要检查对象,对公司整个天然气供气系统和使用系统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组织本厂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主要设备的管理。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厂长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10、负责对零配件、加工件、型号、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车间主任安全责任制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责任:
1、对新进工人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测评合格方准上岗。
2、认真贯彻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上级领导指示,将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人头,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人员对查出的重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组织、指导、检查班组标准化开展情况,使班组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6、发生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矿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发生。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厂、部、工作区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位的责任。
二、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工作区以确保安全。
三、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四、负责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对离岗15天以上人员和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五、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各级领导的违章指挥都应立即提出劝告,劝阻无效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文字记录。如在处理重大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环节或工作要采取特殊措施方可工作时,必须要有部级以上领导在场指挥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制止。
六、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公司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
七、负责组织每周班组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预案和安全活动记录。
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做好交接班工作,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本岗位的设备、电器、工具及安全装置,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违章工作。必须做到:
1.知道本岗位机械设备的性能和安全上的薄弱环节及发生意外情况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2.知道本人应遵守的操作规程、制度和安全职责,并能熟练地操作。
3.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认真维护好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得擅自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物流畅通。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他人违章应及时劝阻,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工作,并及时越级报告。在处理生产事故过程中,某些工作需采取特殊措施方可进行时,必须在班组长和其他干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可靠防范措施方可工作,否则不能工作。
五、在生产工作中,前后上下工序要互助配合,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生产设备、工作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及造成财产损失的明显危害时,有权停止工作,立即报告。
六、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不得隐瞒事故。
七、工作时要思想集中,精心操作,禁止在工作时间打闹、斗殴、干私活;禁止在危险区域内休息、闲谈,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
八、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禁止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9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礼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0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2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3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下: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和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经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实施。按公司总经理→部门→人员或项目部经理→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作业成员签字确认程序予以落实。公司内部机构和人员的确认资料由安全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项目部内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和作业成员的确认资料由资料员收集装订成册。
4.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打分表形式,由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实施,考核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之一。
5.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或项目部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4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学习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镇村社三级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
2、安全生产状况分析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状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监管职责。
3、汇报会议制度。安监站定期向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状况。
4、检查制度。安监站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5、安全办公会议由安监站组织,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并构成会议纪要下发各村、各单位。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5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
(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
(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安全教育内容。
(2)检查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
(5)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内容。
(6)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及时检查和揭露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安全检查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检查范围:食品厂各部门,以车间、仓库等部门为检查重点。
第三条安全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有无进行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车间员工有无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4)查各类设备的防护设施及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5)查防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保用。
(7)查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的现象,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8)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9)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四条安全检查形式:
(1)经常性检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2专业性检查(如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电器设备等)
部门自我检查:
①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通道畅通等。
②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毒性等。
③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种使规定、操作方法等。
④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整洁完好,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⑤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防护用吕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四条安全检查要求:
①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自发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班组检查,每天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②每次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都必须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逐一安排落实,并按期跟踪复查、考核,同时建立好台帐。
第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窃安全事故;
原则: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合理安排,保障生产。
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立即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展开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出现昏厥情况的,要进行人工呼吸;机诫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机器运行,造成外伤的要立即进行应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时报告当值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报主管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安排车辆并协同生产负责人将受伤员工送至临近医院救治,暂时找不到车辆时,要立即拨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疗的,要安排好陪护人员,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灾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应急性扑救,火势过大时,要及时撤离,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救火及各类财产的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上报厂长,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护,先做临时性包扎或止血,同时安排车辆,送临近医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人员陪护,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厂长及部门领导要速度赶到现场,组成临时指挥小组,全面组织救护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附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同时受伤人员不可随意活动,以免伤情扩大,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并上报厂长。
(4)外来暴力害事故:若发生外来暴力事件时,公司每一个员工(包括保安人员)都有权力将之驱出厂外(不排除使用武力),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由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处理工作;若有人员伤亡时,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好及时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安全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失窃安全事故时,失窃部门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在确定并非内部人员所为后,拨打110电话报案。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7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状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持续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状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8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
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
2、认真六、职责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
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
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
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
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礼貌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供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9
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9、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