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推荐31篇)》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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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大学毕业后来到了我们学校,在灵宝中专这片沃土工作了26年。深切感受到我们学校的蓬勃发展,灵宝中专建校至今培养出了数千名各行各业具备了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对灵宝的经济建设、治安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20xx年5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开始实施,学校组织了从领导到教师各个层面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是平民教育,可以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教育,既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学,从而根据孩子自身意愿实现梦想。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从教26年的职教工作者,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加血,丰富教学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学生学有所成、学有所获。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
20__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通过,这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更好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意义。这次修法赋予了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法律义务和职责,包括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职业生涯发展研究及信息咨询,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办学等。
作为群众团体,中华职教社使命在身,责任在肩,风景区职教社将坚决把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与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做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
一要发挥群众团体的政治作用,做好团结引领工作。一是加强与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团结联系,强化桥梁纽带作用,旗帜鲜明传达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大政方针、反映社员合理诉求,推动他们全力投身新时代职业教育事业;二是做好职业教育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引领与服务,引导他们切实遵守和维护《职业教育法》,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在职业教育战线不断巩固壮大新时代党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要发挥职教团体的专业优势,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新版《职业教育法》赋予的义务、职责,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教育一线的工作协同,在职业教育有关标准制定、职业生涯发展研究与咨询、办学与指导办学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发挥多平台多渠道优势,做好《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职业教育重大政策制定与执行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与高质量建言献策;三是强化第三方机构职能,在职业教育的评估、先进典型评选和有关专业比赛方面拓宽局面,特别是进一步发挥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办学导向作用;四是努力传承职教社积极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大力协调、整合资源,发挥职业教育特殊优势,努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要发挥民间组织的灵活机制,做好宣传交流工作。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了新闻媒体和职业教育有关方面应当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公益宣传,弘扬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民间组织职教社既要充分发挥身份优势,做好世界地质公园中评估的有关工作,更有力有效在联合国有关平台和活动中讲好中国职教故事、传播中国发展声音;还要加强与各地职业教育交流,在“走出去”“引进来”中取得更好的成果,特别是提高风景区地域旅游的吸引力和实效性,认真履行职能,在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果。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贯彻落实。
作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继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民生;是传承,更是希望!学校结合职教活动周系列活动,展示职业教育成果项目,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强调德技双修,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就业导向,明确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促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4
根据市教育局的具体安排,xx年8月9日至8月16日在市财校参加了为期8天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学习,这次培训学习,使我在教育教学理论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方面受益匪浅,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展开了新的视野,现将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如下:
一、目标明确,组织有序,安排合理。
此次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发展。经过市教育局的精心组织安排,市财经学校的大力协作,各参加学校的高度重视,整个培训过程紧张有序,课程安排合理实用,教学仪器完备。
二、主讲教师准备充分,语言生动,授课内容贴近教学实际。
主讲教师在课前进行了充分的授课资料准备,实例生动,课堂气氛活跃,学员积极参与,有力的促进了教学任务的有序进行,给广大受训教师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使培训的效果最大限度的留在学员的脑海中。
三、学员学习认真,参与热情高。
培训的内容针对教学实际中的困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课程设计的形式新颖,互动性强,有效的提高了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每位学员都非常认真。
1、提前预习。为了在培训中能更好的理解主讲教师的授课内容,预习在学员中蔚然成风。
2、听课认真。全体学员都专心听讲,有的学员既在书上勾画,还要在笔记本上认真记录。
3、讨论热烈。课堂教学中,大家踊跃参与,发言积极,特别是一些平时可能不喜欢发言的学员也在主讲教师的鼓励、激励下融入到讨论的激烈气氛中。
4、团结互助。在整个培训期间,学员们谈论的中心就是教育技术以及教育技术的应用,但是每个人的学习基础有差异,学员之间的互相帮助成为学习过程中的一大亮点。
5、作业仔细。对于考察学员学习情况的作业,学员们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的完成,把准确的学习信息及时反馈给主讲教师。有的学员还自我创设情景,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
四、效果明显,影响深远。
这是一次务实、高效的培训。实用的培训内容、新颖的培训形式、紧张互动的课堂环境,使习惯于老式填鸭培训的老师不适应,给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带来了挑战,在紧张的学习中感到充实。培训使全体受训教师接触到了新的教学理论,提高了把多种媒体资源应用于教学中的水平,在教育教学的理念、教学过程的设计、开发及评价等方面展开了全新的视角,必将对今后的教学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5
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对整个职业教育战线来讲,都是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从事职教工作十几年的职教工作者,我有衷地感到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春天来了。
一、新《职业教育法》为解决现存的职业教育遇到的.一系列难题扫除了法制上、政策上、社会地位上、思想观念上的障碍。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重新进行了最重要定位,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象我们倡导多年的校企合作,存在的“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企业开展新技术培训缺乏积极性问题;招工、招干、升学、晋升职称政策对职教学校毕业生的歧视问题;新法都提供了法律保障,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了阻碍或者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尽其才、待遇公平、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都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社会普遍存在的“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等陈规陋习和偏见将被改变。
二、新《职业教育法》提出的“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新导向将引领新时代的择校、择业观。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的完善为弘扬新时代择校择业新风尚提供了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发展职业教育满足人们多样化学习、进步的需求。为更多的有志学子进入各级职业院校,实现自己的大国工匠梦想开辟了道路。也解决了我市像立德技校这类的民办学校在资金、师资、设备等方面缺乏的长期困扰。
三、我们职教人应不辱使命推动职业教育乘势而上。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一个年轻人,掌握一技之长,既可安身立命,又能报效祖国,是值得称赞、感到光荣的。我们各级职教社及广大社员和工作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和认可度,积极探索“普职融合”发展新模式做出贡献。在今后的职教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校贯彻执行好新《职业教育法》,突出就业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进一步明确扶持措施,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其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在我国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时刻,有新职业教育法的保驾护航,将会把职业教育带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能够更好地把“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职教宗旨落到实处。我们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快速发展。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6
自1996年我国首部《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必要的选择。但是,当人们面对职业教育进行选择时,似乎之前的那种“送”“考”求学之路——“一切都显得那么自主自觉又自然而然”与“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上,意料之中”的状况——被彻底打破了平衡。人们常常会在选择上普通高中还是上职业高中的问题上纠结不休。普职比要达1比1,文化基础成绩好的上普通高中,差的上职业高中,基于此,误解就产生了——职业教育就是比普通教育低一等级的教育,无论其初中文化基础课程学得如何,也无论其思想品德及行为表现咋样,总是想方设法的送去上普通高中读而不自主选择上职业高中读。选择上职业学校成为了一部分人被逼迫无奈的选择?正因此,在普通群众的心目中,自然而然的就为职业教育贴上这样的标签——“因选择上职业学校而被贴上了“弱”“差”“无所学”“没前程”的标签”——甭想升学考大学了,学得点皮毛技术技能早点就业找个工作混碗饭吃算了。
职业教育之路实在是走得艰难。职业学校形象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受到歧视,悲也。逝去时光无法找回,我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三十年有余,其中的酸甜苦辣麻和不快与不爽,不容我去过度悲伤与追溯。现如今《职业教育法》已经修订重新颁布实施。着力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就成为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有感 《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功能、办学体制机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后续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指引,对我们职教人来说是一种莫大的鼓舞,它不仅指明了职业教育的方向,更提供了具体有力的保障,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新《职业教育法》立足于职业教育的未来走向,立足于职业学校办学职能,立足于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准确定位。
新法学习宣传,有利于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职业教育,凝聚发展合力,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打通了职业教育升学的通道,激发了职业教育新的发展动能和创新活力。作为职教者,更进一步体会到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对未来充满信心。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7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对职业教育改革而言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意义。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包含了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等内容,为职业教育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
此次新职教法的修订鼓励校企合作、校企融合发展,这点对于职业教育尤其重要,因为职业教育始终要立足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需求来培养人才,职业学校只要抓住这个重大机遇和发挥自身特色,未来发展的势头会越来越好。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新的《职业教育法》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过去的“产教结合”。一字之差背后蕴含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的重大变革。以“结合”为导向的校企合作模式普遍缺乏常态化的运作机制。新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地参与职业教育,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新法的出台,强化政府统筹和行业指导的职责,为完善“政行企校”多元合作运行的体制机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立法保障,将进一步加快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步伐。
以往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局限于学校单方面的人力资源输送,使得行业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往往不能及时反映到学校的人才培养中,导致职业教育人才供给水平滞后于企业岗位能力要求。新法明确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参与到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环节。实践证明,校企双元育人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必由之路。
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校企合作由于缺乏对资源使用的法规支持,难以将校企双方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合作内容较为单一,合作规模较为局限。新法明确了校企双方在资本、技术、设施等方面的资源投入和使用条款,有利于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深层次的资源要素整合,为实现“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夯实基础。新法增加了一系列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鼓励性条款,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的企业作出奖励,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增强了职业教育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有效解决了校企合作校“热”企“冷”的问题,为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也为在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的前提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之路指明了方向。
新法的出台为驱动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赢的产教深度融合生态圈,搭建了顶层设计、提供了制度框架、理顺了运行机制,筑牢了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8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围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个基本定位,通过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完善职业教育内涵,系统构建了《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与保障体系,为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明确行业企业实施职业教育的法定义务等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修订完善后的《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职教人一定要秉承“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宗旨,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9
东胜乡职教社按照市职教社的通知要求,于4月26日组织本乡职教社员通过微信,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陈宝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并在各自的微信群里转发宣传。通过《职业教育法》的认真学习,主要有四方面的感受体会。
一、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法案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法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这些法案让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应有的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
二、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更具体、更切合实际、更有可操控性,尤其第四条“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三、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新法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也给职教者能够安心、放心投身到本职工中吃了定心丸,打了强心剂,让每个职教工作者都能够全身心投入到职教工作中去,真正发挥职业教育应有的社会作用。
感受到职业教育工作者所肩负的职责和重担。第四十七条“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深深感受到国家赋予每一名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我们将按照法案的要求,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百倍的热情投身到职教工作中去,真正发挥好职教工作者应有的社会作用,为党和人民服好务。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0
5月9日下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校报告厅召开。参加会议并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新的职业教育法。听了彭局长的解读,我明白:职教的春天来了。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 ,这是职业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通过学习,我发现新规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
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
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
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
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
作为一名从事了近20年的职业学校的后勤工作者。学习了新的职业教育法,我深感肩上的责任又重了许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一群默默奉献的后勤人。为了职业教育的明天,我们无怨无悔!奋力前行。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1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篇幅由原来的3000多字增加到1万多字,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同等重要地位”、“中职生也可上本科”已成为关注度极高的话题。作为职教战线的一员,通过网络培训、自主学习、专家辅导等方式,学习了新职业教育法的内涵、意义,新法的修订策略,以及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深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促进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一、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吸引力普遍不高。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针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时屡遭歧视、限制等不公正待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致力于营造公平环境,明确规定为职业学校学生在就业、发展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提供了法律保障,为职业学校学生的生涯发展吃了“定心丸”,有利于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尽可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将进一步激发职业学校学生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皆展其才”的斗志,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升学有优势、就业有能力、发展有通道的重要教育类型。
二、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和评聘制度,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国家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将加快与职业教育发展相匹配的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的建立健全,解决因岗位结构不合理导致的一线教师无法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引导教师献身职教事业的价值追求,增强职业教育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力,激发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师资队伍活力。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2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中国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期间,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3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为更多的职业学校学子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中职学校的学生可以按照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应用技术型本科(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的升学通道学习深造。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徳技并修。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对学校,规定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对教师,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建设,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创新方式聘请技能大师、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对学生,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学生应当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对学校、教师、学生都做了相应的要求,更有利于落实各项目标。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会让更多的职业学校学生心有榜样,行有力量,将会让更多的职校毕业生拥有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企业、社会会对职业学校毕业生青睐有加,真正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4
学习后我深深地体会到《职业教育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深入研究、不断创新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个过程。作为一名高职教师,就是要求我们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教学理念。学习《职业教育法》,就要深入研究我们要怎样办教育、办什么样的`教育。这对我们教育工作者不管是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有着重大的影响。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5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6
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近年来,我国面临产业转型升级、人口红利下降等全新格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再开发面临新的挑战,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可说是恰逢其时、众望所归。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在大众心目中作为一种教育层次而非教育类型存在,被视为“低人一等”的教育、“失败者”的教育。这种现象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归口、办学层次、办学质量、毕业生的经济与社会待遇等密切相关。本次《职教法》旗帜鲜明地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律层面保障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职教法》对“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的纳入,从法律上解决了职业教育“断头教育”的问题,以及提出“要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5月的第2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等等,有助于从职业教育人才的出口方面落实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是其核心特征。《职教法》立法之初,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尚处于形成之初,很多可能涉及的具体法律问题难以预测,校企合作权责规定较为模糊,对校企合作办学机制落实的指导性不强。本次《职教法》大幅修订及增加了产教融合、校校企合作相关内容,从办学条件、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办学模式、职业标准制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训、质量评价等方面作了一系列规定,并新增了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与奖励、教育费附加抵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其他权责条款。总体来看,这些规定要求与鼓励企业发挥办学主体作用,要求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建立密切与稳定合作关系,将有助于“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文化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
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实问题妨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此次修订给予了相应的回应。如,本次《职教法》提出技师学院可以设置为相应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解决了长期以来技师学院的办学身份与学习者对学历学位的需求问题;提出职业学校开展教育培训服务以及实习实训相关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配的问题,解决了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培训与服务的积极性问题;提出一定比例编制可用于支持学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突破编制限制问题;提出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纳入学校预算,解决了学生实习安全后顾之忧问题。
总体而言,本次《职教法》的修订,从法律层面对现实的很多问题做了回应,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教。尤其是其贯穿始终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思想,将推动职业教育进一步提升质量,逐步将职业教育真正发展成为与普通教育拥有同等地位的教育体系。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7
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并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其本质特征就在于面向特定岗位、服务特定行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立足行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 “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业,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性要求和根本性保障。我校作为一所有60多年行业办学历史的职业学校,一直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的办学理念,长期以来致力于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学校办学也因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过去办学实践中,因法律及政策的原因校企之间时常存在责权不明、边界模糊不清的问题,让合作双方感觉到束手束脚,较大地制约了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和实效,最根本的是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对企业参与办学在政策支持、说收优惠等方面不明确、不充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不足,特别是面对长期和大资金投入时更是不愿意主动参与, “校热企冷”、“合而不深”成为产教融合的痛点、堵点。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同时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的给予奖励、税费优惠等政策激励;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办学作用和地位、利益补偿与激励约束机制。新法在产教融合上具有明确的正向导向性,能激发职业教育参与各方主动性、积极性,催生出新的融合机制,引导更多的产业技术和企业资金流入职业教育,推动产教融合不断向纵深推进,引导企业办学,不断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培养优质的专业,优质的学校,优质的职教毕业生,最终助力职业教育成为一种优质的类型教育。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8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我县政府投入巨资扩建职教中心,从规模和结构上提供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十几年来,通过上下努力,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企业输送了一些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在各行各业中发挥自己的能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我认为,就我县目前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此,我县职业教育改革是势在必行,充分学习并领会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是技术型人才。因此,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还要有娴熟的技能和必要的经验。只有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才有可能培养出全面的人才。
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好学。“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而尚缺乏自制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奖励证书。应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即毕业证和岗位资格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科学技术改发生活,与艺术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的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
培养人才仅仅有理论和实践技能还不够,还必须心理健康的人,否则可能是祸害社会而非造福人类的“人才”。所以,在高职教育中,特别还要加强以下教育内容:加强人文教育、重视德育教育以及注重培养高职学生的时代意识。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19
根据我校“学习贯彻职业教育会议精神”的要求,本人认真研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职业教育政策与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现结合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学习内容
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职业教育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
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
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二、学习体会与收获
(一)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是关系到大多数人就业生存的一种技能教育,也是提高全社会劳动水平的基础教育,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已有一定规模,国家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
我县政府投入巨资扩建职教中心,从规模和结构上提供了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十几年来,通过上下努力,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企业输送了一些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在各行各业中发挥自己的能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不过,就我县前经济高速发展的势头来看,现行职业教育已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就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为此,我县职业教育改革是势在必行,充分学习并领会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提升职业教育品味,真正办好老百姓信得过的职业教育。
(二)教师素质必须能适应高职教育的需要
要想大力发展高职教育,提高师资水平是关键。学校生产的产品质量的好坏,根本上取决于教师这些特殊的工程师。但高职教育不同于基础教育或普通教育,因此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双高”的文化修养和“双师”的素质。
所谓双高文化修养,即科学修养和人文修养。现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高职教育是与社会紧密联系着的一类教育,社会需要什么行业的人才,对人才的要求有哪些变化,需要教师及时把握;各行各业知识与技术在不断更新,有的行业更新速度十分惊人。不仅需要高职教师掌握自己专业的新知识、前沿技术,而且还必须具有非常强的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所以高职教师要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信条,要善于学习,不断接受各行业的新情况,及时掌握新技术,勤奋地、持续不断地从各种渠道汲取和补充自己的一桶水,确保传授给学生的是足够的有营养的水。
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是能实地作战的人。因此,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深厚的理论,还要有娴熟的技能和必要的经验。只有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才有可能培养出全面的人才。所以提出了双师的岗位资格,即高校系列职称和专业技术职称。仅仅考取专业技术职称还是很不够的,高职教师必须有实践工作经验。
(三)一定要让学生好学、学好,成为全面的人才
高职教育的关键任务之一就是如何让学生的精力集中于学习并且好学。“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特别是对于年轻而尚缺乏自制力的学生,更加需要来自环境的压力。要从考试、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入手改变目前高职教育的现状。比如,学生考取各种专业证书是衡量高职办学质量的一个方面,如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奖励证书。应大力提倡高职学生获得“双证书”,即毕业证和岗位资格证书,以起到促进学习提高质量的作用。用技术的魅力吸引学生。科学技术改变生活,与艺术一样有其独特魅力,特别是前沿知识及应用可以极大的吸引学生,激发学生的兴趣。
培养人才仅仅有理论和实践技能还不够,还必须心理健康的人,否则可能是祸害社会而非造福人类的“人才”。所以,在高职教育中,特别还要加强以下教育内容:加强人文教育、重视德育教育以及注重培养高职学生的时代意识。
三、工作建议
一要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坚持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任何教学都是“教”和“学”对立面的有机统一,老师教得再好,学生不学,也达不到教学的目的。没有“学”,就无所谓“教”,因此,教学层面必须着力寻求“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两个方面的统一。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首先要转变教学观念,由传统的教书、教知识向教人、教学生转化。这样就得深入了解学生,认识学生,尊重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特点、学习兴趣和知识结构,认识学生的接受能力、接受特点和接受规律,尊重学生的价值选择,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这样才能够因材施教,实现高职教育的目的。
二是做到爱岗敬业,加强自身师德修养。职业高中对于教师的教学能力以及德育能力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由于教师所从事的职业特殊,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事业,因此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一言一行,都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时刻注意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渗透做人的道理,帮助学生完善人格。
三是教师必须做到博学多才,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教师博学多才,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所以教师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它表现在精通与知新的方面。精通,就是对所教学科,要掌握其基本理论,了解学科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和社会作用,掌握重点、难点。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抓住要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运用自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知新,就是要学习新知识,讲课要有新意。当代科学知识分化急剧,新陈代谢迅速,应用期越来越短,知识的创新性越来越鲜明,这就要求教师要及时吸取新信息、新知识、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0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指出:今年将推动职业本科教育,使职教高考成为高职招生主渠道,让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院校;办学特色鲜明的专科层次高职可以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
根据河南省文件,一是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录取人数。到20xx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大幅提高职教高考本科招生指标数,实现两类高考在本科招生计划数上大体相当。二是扩大普通高校应用型专业在全国招生计划中调整面向中职毕业生比例,“双一流”高校、“985”高校等重点院校中的应用技术型专业也应探索确定一定比例面向中职招生,让更多的中职毕业生通过职教高考得到更高层次的培养。三是打破升学区域限制,实行全国统招统考和各省单独命题相结合,应用型本科高校可以通过职教高考面向全国招收优秀中职毕业生。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也对职业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进行了调研,正在积极稳妥推进职教高考改革。
我校应该顺应职教改革方向,积极拓展优势专业,在河南省职教高考联合体指导下,利用好职教高考信息平台,加大教研教改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争本科上线人数取得较大的突破。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1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是继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将职业教改26年来的成果、经验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度化、法定化。对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现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影响谈点体会和看法:
一是职业教育“为国育才”目标更加清晰。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办学方向,贯彻的教育方针;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把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法定化。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彰显。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式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升学将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选择,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将发生根本的变化,中职学校更多成为高一级学校的生源基地,而非企业的人力资源基地。应对职教高考将成为学校的主攻方向。
三是行业办学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作用彰显会进一步弱化。由于大量的学生都愿意选择升学,中等职业教育直接输出的人力资源会越来越少。行业的优势,专业的优势无法通过培养的人才显现,加之行业办学在招生上不占优势,行业对人才素质要求在不断提高,中职层面行业办学的路会越走越窄。行业主管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受到影响。
四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会出现困难。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很好的人力资源输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企业不能找到合作的兴奋点、成功点,势必会造成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在近几年的办学实践中深有感触,企业在前期的合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最后在收获成果,企业需要的时候,学校没有人力资源提供,因而企业也就失去了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和办学过程中的几点浅见,不当之处,请批评。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2
通过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感受到职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教育者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通过学习,对职业教育政策和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通过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每一个人在不同的赛道上都能活出精彩的人生。多措并举,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认为,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是教育的永恒主题。作为乡镇职业教育工作人员,要根据群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丰富培训形式、扩大学习内容,让职业教育真正发挥作用,真正让群众有所收获,能够提高农村百姓的生活品质和生产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为建设新时代新型农村贡献力量。
总而言之,我坚信,《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后,将会实质性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全方面振兴。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3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在这个“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出台,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颁布的时代意义。新法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尽快盘活我国多年建成的世界上最大的职业教育资源,早日做强做优特色世界水平的职业教育,及时培养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保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所需的大量人才资源供给,高质量完成“双减”任务,缓解万千家长们的焦虑。
二是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一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动新时代特色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工匠精神”培育体系,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格局。做强思政教育工作队伍,做活思政教育工作形式,做优思政教育资源,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推动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进校园活动。
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总结“1+X证书”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支持学校、企业、行业组织联合开发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深化三教改,坚持“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提升育人质量。
四是优化学校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校企供需信息对接平台,主动适应未来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趋势调整专业设置。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机制,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应用、评价,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加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建设,将职业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建成一批校企合作的线上精品课程。
五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重点XX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创业培训。校企合作共建面向行业的职工培训基地,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共建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培训。
六是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主动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组建技术研究平台与技术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积极探索与企业联合按照市场化机制建立混合所有制公司,形成的科研成果归学校所有,产品归企业所有。大力提升学校的科技研发技术服务能力,助推新型职业学校建设。将成果转化成效作为学校评价、项目评价和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4
经过社会各界多年努力,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终于颁布实施了,这是职业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也是职业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幸事。
对比原法和新法,会发现新法有很多变化和突出亮点。
一是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公众以往的认知中,职业教育定位模糊。近几年,有专家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的一种类型教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吸纳了这种观点,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了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受“学而优则仕”等传统观念影响,以前,“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职校学生找的工作不体面”……有关职业教育的社会认知里,偏见和杂音时有出现。对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规定了不少“实招”,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
三是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推出了系列新举措。在旧法中,提的是“产教结合”,新法改为“产教融合”,一字之差,含义大为不同,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过去的“拉郎配”变为现在的“一家亲”。新举措包括: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四是打破了中等职业教育“断头教育”的.被动局面。过去,中等职业教育是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近些年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对人才规格需求的提升,中职教育吸引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新法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贯通的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生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学生低学历低素质,只有技能缺少发展后劲等问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吻合。
相信随着新职教法的实施,职业教育一定会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得到高质量的发展;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社会贡献力也一定会得到较大提升;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会更加友好,职教人的幸福感、获得感也会逐步提升。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在认真阅读了这部八章六十九条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特别是读了《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可以根据需要参与制定职业专业目录——组织、协调、指导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内容。作为中华职教社成员,这是给我们圈定了工作范围,落实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近期如何学习好、宣传好和落实好《职业教育法》,今后如何好发挥中华职教社作用,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我们逊克是个土地广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大县,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推进绿色优质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种、养、加等技术技能水平,是我县农业丰产丰收,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逊克县中华职教社,借新的《职业教育法》出台实施之东风,认真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按着《职教教育法》第十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和职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全面抓好农业职教培训基地建设,参与、支持和指导好职教培训工作,为逊克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是职业教育界一件大事、喜事、兴事。通过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职业教育人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作为一名职业教育战线的领导干部,也从职业教育法中找到了职业教发展的法律依据,为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提供了法律保障。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如何将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指导精神落地实施,创办符合本地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始终是我们思考的重要课题。但在以往的推行职业教育改革工作实践探索中,我们会因随时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无法从现行制度规则中找到解决的依据难以突破发展困境,而止步不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是聚焦职业教育领域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在职业教育中权利和责任,为职业教育顺利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推进依法治理;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供法律基础。
我坚信,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保障,我们职业教育未来的发展一定前景广阔。孙吴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孙吴县唯一一所公办职业学校,一定带领全校教职员工深入学习职业教育法,掌握法律法规,抢抓政策机遇,为孙吴县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7
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 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20__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__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黑龙江省和黑河职教社的通知精神,北安市职教社决定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大力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活动。
为了推动全市对《职业教育法》学习活动的深入,北安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黑龙江省职教社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文件和有关资料转发到市职教社微信群。并下发了“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开展学习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职教组织,要把学习《职业教育法》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层层转发,组织好大家进行学习。强调各级职教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图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宣传,解读《职业教育法》的多项重大改变,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升学、就业的空间。《职业教育法》将惠及千万学子,让社会感受到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要求各级职教组织的领导要带头学好《职业教育法》,做到通读原文,突出重点,掌握要领,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在市社群里进行交流。同时要指导好本职教组织和所在地干部群众的学习,配合职教学校和培训机构抓好对《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北安市各级职教组织积极响应学习《职业教育法》的号召,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了转发。组织线上学习讨论,进行交流互动。市社的领导们和基层社都带头学习,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截止当日已有多篇学习心得在市社群发表。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必将推进我市职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29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教育改革上的重大成果,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对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通过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普高和职高同等重视、同等保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二、积极推进职高与普高协同发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原法中的“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三、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的保障体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围绕与职业教育相关的主体,明确了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教师、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学校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教育职责,教师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学资格和技能,企业单位则需要保障公平就业和职业技能衔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受法律保护。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明了,发展路径也越来越清晰。作为从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份子,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引领下,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干能力的新一代人。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0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职教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全国职教战线备受鼓舞、充满信心。我们相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下面,重点与大家分享两个方面的感受和体会。
第一方面,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新修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我们的职业院校是党领导下的职业院校,办好职业院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牢牢掌握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职业教育发展才会有根本保障。近年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教育部、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精心指导下,强党建抓改革,不断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成功入选首批全国A类前10名“双高”建设单位,在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全国领先的可喜成绩,已经发展成为北京职业教育的排头兵。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目前社会上依然存在对职业教育认同度不高的现象。新修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形式确立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事实上,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的提高,对职业院校的积极影响是立竿见影的。20__年我校自主招生的咨询大大超过往年,报考人数大大超过招生计划,这是多年未有的重大转变,也是国家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给职业院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是进一步畅通了职业技能人才发展空间。新修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并指出要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职业教育,还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这些制度和举措既打开了职业教育学历“天花板”,也打通了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通道。近年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十余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多名毕业生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首都劳动奖章”,学校被誉为“工匠的摇篮”。我们将借助新修法的东风继续创造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为更多学生搭建技能成才、人人出彩的圆梦舞台。
四是进一步深化了产教融合、校企“双赢”。新修法明确了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增加了许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针对性规定,比如对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这既为解决校企合作校“热”企“冷”、产教融合“合”而不“深”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遵循市场机制和规律的前提下,找到适合校企双方互利共赢之路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底气。目前,我校已形成融入“高端汽车、生物医药、先进制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的“五条线”,与北京奔驰、京东方、集创北方等300余家高端企业长期深度合作,开办各类订单班,“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学生占比近50%,学生一次性就业率保持在98%,企业满意度95%以上。新修法的实施必将为学校更深层次推进产教融合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会。
以上是对新修订职业教育法的认识,第二个方面,我想分享一下学校下一步工作的考虑。
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第一时间组织师生开展普法教育和设计好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安排,我们刚获悉北京市近期将召开北京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暨北京职业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会上将及时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学校将持续开拓奋进、锐意进取,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高质量建好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巩固和拓展北京市党建先进校建设成果,奋力开拓与类型教育相匹配、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更高层次和水平的职业教育。
二是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把学习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健全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与制度体系,深化内部治理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在增强社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等能力的基础上,健全体现知识、劳动价值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制度环境。
三是坚持德技并修,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紧密围绕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和新发展格局,精准对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4+2+1”现代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成为全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发展的标杆。进一步巩固完善以校企双元育人为主线的系统化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培育“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四是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贡献度。以“国之大者”的视野和格局,按照“产学研训创”五位一体功能,高起点、高标准筹建产教融合工程中心。把“企业需求”作为深化校企合作的突破口,围绕企业发展需要,把建设中试基地、工程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平台作为重要举措,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2025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篇31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进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新阶段,也体现了对办好职业教育的决心和愿望。作为职教工作者,倍感欣喜也深受鼓舞。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于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双期叠加”的新阶段。值此历史时刻,如何借助新法颁布东风,借力加持沐川职中更好更快发展,是摆在全校师生面前的重要课题和机遇。
结合新法学习体会感悟和自身工作,我认为要以新法“七个坚持”为宗旨,学校整体迁建为关键,省级示范专业验收为契机,“蓝鹰工程”试点为加持,服务沐川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用好用活“十大办学自主权”,践行“培育沐川子弟,服务父老乡亲”的办学初心,遵循“扩容、提质、贯通、融合”发展思路,按照“突出优势、聚焦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专业建设理念,努力打造为产教融合型、社会服务型、普职融通型的现代“三型”职业学校,系统推进沐川现代职业教育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