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热门32篇】》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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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4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5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6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7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8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9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0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1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2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3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4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5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6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7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8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9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0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1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2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3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4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5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6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7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8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9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0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1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2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两方经细谈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由甲方租出位于 的地面单边首层铺位给乙方作为住房使用,面积约为110平方米。
2.租铺用途:用于住房。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铺位:严禁堆放、经营易燃物品,禁止经营高噪音、高污染行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铺位结构用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
3.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4.乙方先付押金(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元)给甲方。铺位租金的付款形式定为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下次的租金要提前5天交给甲方(作为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5.租赁期内,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包括房产租赁税、水电费、管理费、维修费、税费、出租物业税等,一切与该店铺有关费用)。每期的电水费用(电费1.2元/度,水费3.2元/度)必须在5天前向甲方交纳,延期则按每日10%加收滞纳金。
6.租赁期内,乙方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擅自将铺位转租、转借、改变用途或用于抵押。
7.租赁期满后,就乙方在租赁期内增加的装修、建筑、水电设施等都不得自行拆除,所有装修贵甲方所有,乙方必须保证期满后将铺位清洁干净后交还甲方,到期不清洁,将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铺位内所有物品,并没收押金。
8.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因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必须提前1个月内通知乙方;甲方除免除当月租金并原数返还押金外,不再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2.乙方中途终止合同,铺位内所有装修不得拆迁,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交纳的押金及租金(包括预付租金)归甲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不交,甲方每天按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超过10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有权没收押金并收回铺位,乙方在铺位内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
9.租金从 年 月 日算计。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合法效力。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双方签名生效。
出租方(甲方)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市___区___小区___平米房屋租给乙方有偿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建筑构造设施不能改动,如造成损坏,乙方赔偿并恢复原样;如确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规划改造,但合同终止时,改造的设施归甲方,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间水、电、取暖费、闭路费及网络通讯费等物业费用按阳光舜花园物业管理处的规定交费,并服从_________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管理。
三、租赁期间,工商、税务、治安、保卫、计划生育、门前卫生及绿化均由乙方自负,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均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对消防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对甲方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付。
四、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第______年租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第______年租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元整。第______年租金于签合同时付给甲方,余后______年的租金在每年的月______日付给甲方,延迟缴纳租金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五、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六、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变化,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七、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字第______号)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房屋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万________仟元整(¥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每半年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为每年的_____月____日。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________元。
本合同共贰页,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 路街(巷、里)_______号楼_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_______币)__________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___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四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__________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本人所属之坐落于苏州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村(弄)________幢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上款所属房屋租赁,甲方和乙方愿意承租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居间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元,乙方承担________元。
三、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月)先付后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四、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按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在续租,则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还甲方并结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__月支付一次租金,并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在签本合同时即时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该房屋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六、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____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水、电、煤、电话、有线、物业、停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是读数:水表________,电表________,煤气________.
七、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建筑结构无质量问题,屋内设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结构设施的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八、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它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的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和保证金总额的,乙方应据实赔付甲方;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租期结算,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3、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金、租赁保证金按实结算。4、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则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租金、保证金按实结算。
十、乙方使用的物品有:□洗衣机□冰箱□空调□彩电□热水器□微波炉□电话□饮水机□沙发□衣橱□餐桌椅□煤气灶□脱排机□固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居间方义务:居间方应协助双方进行交房时的物业交割事宜,至交割完毕,居间方义务与责任完成。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产生纠纷的,如有需要居间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协调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处理。
十三、甲乙双方在此申明,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均已理解并表示认可并愿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备档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并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日期: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同意订立一切条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业主将_____街/道_____号即_____大厦/楼_____座_____楼租与租客,双方订定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及订明租用________年,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规定租客在生用期内不得退租,否则按照所余租期之时间赔偿租金。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租客不得分租或转租与别人,除所租用之楼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约期满,住客如继续租赁或退租,须于壹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否则租客须补偿一个月租金给业主。如业主需要收回楼宇,亦须要一个月前通知租客。
该楼之租金必须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缴纳,不得藉词拖欠,租客未按租约定的日期交租金,业主有权对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按日租金的________%交纳滞纳金。如过期________天,租客仍未将租金交到业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约内任何条件,业主有权利将此合约终止,当作租客毁约自动退租,另将楼宇租与别人及追讨欠租,租客不得异议。
租客迁出时,必须在租期内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续,业主所属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门钥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时间。在租客迁出后三天以内仍不来取作放弃权利论。业主有权不经公安部门及法庭等手续而联同贰名见证人将该些物品出售,所卖之款作为弥补欠租,如有不足之数,租客仍须负责,不得异议。
租客不得在该楼贮存违禁品或干一切触犯中国政府法律之事,倘经发现,即报有关当局究办。租客不得有喧哗或扰乱邻居安宁之举动,倘经别户投诉,租客仍喧扰如前,业主有权令租客迁出。
租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楼宇任何地方标贴或悬挂个人或团体之招牌,或具有宣传性质之广告。租客不得在该屋宇外装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灯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约遵守,业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费用租客必须负责。
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
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存证。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承租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5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__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
6.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出租房屋坐落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天然气表显示数字为立方,电表显示为度)。房屋租赁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因该家属院管理费和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合计元整;以后应在半年到期后的前10日内付清下半年度的租金。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八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七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二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三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六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八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现有财产清单。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出租人)(承租人)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9
出租方(甲方):中山市小榄镇西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西区一村商住楼宿舍共 间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第三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并复印给甲方备存。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宿舍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 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实行每月计租一次,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当月租金,并且要送到物业部缴交,上述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租金时只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租金发票一切税金由乙方负责。乙方逾期缴交的,每日加收逾期租金的千分之八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定金
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先交付 元给甲方作为定金。定金在合同期满,双方办妥财物移交手续后,由甲方将该定金返还给乙方(不计息)。
第七条 租赁期间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卫生管理费、治安费等)。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重要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0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1个月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
(3) 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定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2个月以上的;
(5)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
(6)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约内容如下:
一、 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给乙方做工业用途。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约,乙方租用甲方的厂房、宿舍须完好无损(在合理情况下)归还给甲方,属乙方的机械设备乙方自行搬迁;乙方如需续约,甲乙双方根据当时的租赁价格,优先续约给乙方,但乙方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三、 租金计付方式
租金必须先缴交后使用,租金为两个月缴交一次。厂房面积2100平方米__每平方米10元
计算,乙方先交押金4____元,在租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押金当作租金及其它杂费来支配。租期满后,乙方付清所有费用并确实厂房无损坏后,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必须在每季度 1 号前交付当月租金给甲方,逾期每日加收1%滞纳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果乙方逾期1个月未按时交租金则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所交押金。
四、 双方的责任与权益
1.甲方的工厂必须做到三通(即工厂的水、电、路必须通到厂区)。 2.甲方提供正常的 360 kw电线路,并将线拉到配电房。
3.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更改厂房及相关设施的部分(或整体)结构,如因生产需要时,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在租用期间,需做好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需守法经营,乙方所有工商、税务、治安、通讯、水电费用等各种相关费用及一切往来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完全承担其法律责任。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证照事宜,帮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
5.在租用期间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押金甲方不退还给乙方。乙方并须付清所属租方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再追究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该费用的补偿。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押金须双倍赔偿给乙方作为搬迁费,并原价赔偿乙方所有建筑装修费用。
五、 其它
1.租赁期间,工厂建筑物主体因甲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损坏,甲方负责自行维修,但由乙方引起的表面或其它部份的所有损坏将由乙方完全负责。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战争因素所引起的工厂建筑物损坏、集体或国家需征收,甲乙双方只负责各自的损失,双方不再为任何一方负相关责任,甲方需退还押金给乙方。若厂房出现产权纠纷,甲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出现有关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如有争执且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时,双方按法律程序提出诉讼,由有管辖权法院受理解决。
六、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希望双方遵守执行。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1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化居住房屋租赁行为。
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条款中的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租赁双方当事人可选择约定,不予选择的请划除。
三、居住房屋租赁,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得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本市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四、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的,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该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填写本合同附件中“经纪服务情况”的内容,并签字、盖章。
五、根据《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凡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该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人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承租人的联系方式,以利于物业服务企业更好地提供服务。
七、本合同是对《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20x版)》的修改版本,自颁布之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 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x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
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签于: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2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租金、押金及其它费用支付: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合同规定允许押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港币)元(大写)。双方同意押金不能当租金使用,在租期届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乙方结清水电等各项杂费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退还租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六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管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该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租赁税款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交租赁税完税发票需交复印件给甲方保存)。
第七条乙方应按时交付各项费用(含租金),如因拖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拖欠部分按日收______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___天或拖欠各项费用(含租金)超过_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等工作,并对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应负责修缮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押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没收押金,并向乙方追索拖欠之租金、杂费及其他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的两日内结清各项费用,移交房地产,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离该房地产,逾期办理的或欠租超过一个月又无法联络乙方的,甲方可以直接收回该房地产,并将房内未搬离的物品作废品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xx-7-30
执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法释[20xx]11号,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二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地产纠纷)
怎么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与被告(反诉原告)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租金,并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办?请阅读下文了解。
网友提问:
请问律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就可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即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怎么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_个月,¥______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5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人利民路的门市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为壹年,没年租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乙方必须在合同鉴定之日付清全部租金。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满意后,在该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乙方在租用甲方门市期间,如要将该门市转让,需事先经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市,且不退还已付租金。
四、乙方不的经营国家政策、法规不准经营的行业,若有出现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甲方若不再继续出租门市给乙方,甲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叁个月通知乙方,否则,合同按上年度租金标准继续租用壹年;若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租用该门市,应在合同期满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门市。
六、乙方租用甲方门市期间,必须保证室内建筑设施不损坏。如有损坏必须修复还原,不能修复还原的应进行赔偿。
七、乙方如需对该门市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或增加建筑设施,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拆走的'可拆走。
八、乙方租赁甲方门市期间,应做好租用门市的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引发的火灾和盗窃事故,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搞好门市周围环境卫生。
九、在租赁期内,因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水电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租与乙方使用,面积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出租方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三、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大写:),押金(大写:)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内有一方违约,需向对方付违约金元(大写:)。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自行承担水、电、物业费、垃圾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7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利用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北京市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和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开始。
3.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出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交付给乙方,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房屋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款。
室内物业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定金,合同终止时甲方返还给乙方。
5.租赁期内该房屋的管理费和取暖费由甲方支付。
不及物动词甲方应对房屋工程质量和附属设施的维护负责。如乙方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非人为损坏或故障,应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进行维修,逾期未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结清费用,并将房屋退还甲方。
八.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九.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动终止。
X.房屋拆迁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XI.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十二.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商定事项:
1.甲方保证所有相关家具和家用电器,包括双人床、冰箱、电热水器、燃气灶等。将在交付租赁财产时准备好,并且所有这些都可以正常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
合同于______________年v月______________日签署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配套居委会(文化站、卫生站)用房移交使用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__________号文规定,甲方无偿提供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商住小区内__________,建筑面积合共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给乙方,作为居委会(文化站、卫生站)办公用房。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质量、结构,按规划设计施工图纸执行。
三、甲方无偿交付使用的居委会、文化站、卫生站用房,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其使用功能,否则,乙方须依国家、政府有关的规定,承担一切的责任。
四、乙方负责缴纳办公用的电话费和每月按电表、水分表读数缴纳电费、水费,并负担该房的维修及其他一切费用。
五、交付使用后,乙方需配合甲方小区的物业管理,保持该物业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1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本合同页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0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房屋租赁许可证编号:
房地产证或其他属证明编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标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甲方于租期起始之日前7天将该房屋交付乙方,房屋交付之日至起租之日期间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赁费用。
第三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月,即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甲方应保证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真实及该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如房屋已抵押的,甲方应取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应事先(本协议订立前)书面告知乙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年总租金(大写)(此价格不含物业管理费)。写)。乙方应于每年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局印制的租赁发票。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01%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并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相应延长。另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费用;乙方使用的水、电、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负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甲方则在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及时退还乙方。
三、房屋修缮责任
第十一条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五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乙方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时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三)甲方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失效。
因本条款第(三)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1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损毁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支付违约人民币/元(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九条甲、乙各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双倍返还租赁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以租赁保证金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
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裁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登记机关份。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其他约定:(如广告牌、车位)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年____日____月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1
出租方: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2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 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拥有合法居住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1、 乙方承租甲方居住房用于生活居住,租期为一年,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______预付,合同不到期,剩余房租费及押金甲方概不退还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的水电暖费、天然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其他居住期内产生的正常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及设施增加,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外,其他装修设施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不可以随意拆除和破坏。甲方在将房屋租给乙方时,房内有如下设施并全部能正常使用,天然气储值卡一张,电表卡、(卡号)水费卡、电视机顶盒及电视卡、在乙方租期满后,向甲方交还房屋时需保证以上物品仍然能够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否则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另乙方应保证完好的将天然气储值长、电卡、水费卡、电视卡、返还于甲方。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任意一方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4、乙方有义务负责房屋的简单维护和设备维修,维护和维修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其他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困难和问题。
5、乙方应爱护房屋中配备的各类家具和家用设施(配备有冰箱、电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柜、两张床及垫子、电视机顶盒、一套沙发、茶几、床头柜、两屋窗帘、椅子一把、客厅暖气片及西屋暖气片)并定期予以保养和维护,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应造价赔偿。使用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时,出现的人身安全事件,甲方不负担相应一切后果,卫生间窗户及厨房窗户未安装防盗网设施,因此产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甲方不负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6、合同解除条件:
(1) 乙方自愿提出退租房屋。(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时。 .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且无法收回租金时。
(4)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使乙方无法继续居住时,甲方补偿乙方损失外,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4
房屋租赁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充分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甲方对租赁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和使用权。
2.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原样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办理书面交付手续。租赁期限自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未续租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三日内无条件将租赁房屋归还甲方。
2.租赁物业的主要装修、设备、设施及状况: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全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 %至每月每平方米 人民币,全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的基础上增加 %,达到每月每平方米 人民币,全年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
2.租金每6个月/12个月支付一次。自甲方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人民币 元(大写: ),以后每期(6个月/12个月)的租金应提前30天支付。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保证金应与一期房租一并交付。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归还租赁房屋,结清房屋租金及其他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如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第四条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要求自行支付给相关单位。如果您不付款或延迟付款,您将承担后果。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电视闭路费;
(4)计算机网络费;
(5)物业管理费;
(6)甲方因本合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如租赁合同登记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租金收入所得税等。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及设施交付给乙方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
3.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并对任何损坏进行修理或赔偿。乙方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并承担费用。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
5.乙方可根据使用需要装修租赁房屋,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不得影响承重,不得在房屋线路上安装暗线。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工艺、材料等。)应在施工前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应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行办理清洁、环保、物业的审批手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进行装修施工,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损失。乙方承担装修及装修费用;租赁期满后,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装修,恢复原状后,方可归还租赁房屋;如果甲方同意保留装修和装饰,装修和装饰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可移动的装饰物品除外)。
6.乙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协调邻里关系。
8.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支付租金和保证金。
9.如租赁房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按价修复或赔偿。
10.租赁期满,如双方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应在将租赁房屋归还给甲方前,运输垃圾,清理垃圾,清理卫生..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遗骨视为废弃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六条租赁期内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拟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方案,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否则,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与其他人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生效。
第八条抵押和转让
1.甲方有权依法将租赁物抵押,并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如甲乙双方未达成协议,本合同对新业主继续有效。
2.甲方应在租赁期内出售租赁房屋时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超过30日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房租和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自行开门并收回租赁房屋。乙方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未在限定时间内修复或补偿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
(四)从事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
(5)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未改正的.
甲方因乙方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和未使用的租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未交付或延迟交付租赁物超过30天,且在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后仍未交付租赁物的.
(2)租赁物主体结构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危及安全,甲方无法解决的.
3.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租赁期内,乙方租赁的房屋被征用、征用或拆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1.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除支付所欠租金外,乙方每天还应支付所欠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能按期将租赁物归还甲方,乙方应每日支付当年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六;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因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发生变更或终止,不构成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本合同在重庆市江北区签订。
第十二条其他协议
1.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和欠甲方的债务,乙方应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年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按年结算。每年提前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6
私人房屋租赁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737平方米。
2、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合同所约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二、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的租期。(转租期间应当在原租赁合同的期间)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75万元年。(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四、其它事项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7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楼宇地点: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8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经济合同法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法规,在租赁期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业位置:位于佛山市_X路_X号。
二、租赁物业用途:对该物业改造成多功能综合性商务酒店进行经营。
三、租赁物业面积和范围:该幢大楼的X至X层,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包括不计租金的首层大堂和整幛大楼运作服务的设施设备(包括现有的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及设施设备用房、外墙立面、楼顶等都是租赁物业的组成部分。
四、租赁期限:该物业的租赁期限为20_年(即从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止)。
五、租金计算和支付方式:
1、租金按_元/㎡计,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整。
2、租金按每五年为一期,每期递增2%。
3、租金按每半年度缴纳一次,乙方于每年的X月X日和X月X日前将租金交纳给甲方。
六、改造装饰期间的租金计收办法: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物业交付乙方进行改造和装饰。改造装饰期限为一年,改造装饰期内甲方不计收租金。
2、改造装饰期满后的6个月内作为乙方的试业期,试业期内甲方按正常租金的50%计收乙方的租金。
七、对物业改造装饰的约定:
乙方在不改变大楼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对租赁物业作局部的改造,以达到大楼立而亮丽美观、内部装饰典雅豪华舒适,配套设施设备布局合理、使用方便安全。甲方同意乙方以下改造装饰方案。
1、重新改造大楼的外立面,将现有的外墙砖铲除,用外墙漆装饰外立面,同时修建空调主机位隐藏于外墙立面中。
2、增加大楼的消防配套设施。
八、物业改造装饰的造价和投入办法:
改造装饰的造价人民币__万元(包括铝窗改造、外立面改造、增加消防设施等费用),该费用全部由乙方筹资投入。
九、租赁乱物业的经营管理模式:
1、甲方只出租物业给乙方,由乙方独立自主守法经营,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2、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的盈亏风险,不参与分享乙方的经营收益。
十、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只提供物业的出租,对乙方经营该物业所产生的法律、经济和治安、消防等责任问题不负连带责任,但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上述工作。
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拥有该出租物业的产权未出现任何债权债务纠纷,未向任何人转让、或设定抵押,未被法院查封或其他限制甲方经营、使用权利的情形。租赁期间,因甲方出租的物业权属问题或甲方其他原因与第三方产生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纠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使用该物业的、则视为甲方违约。
3、租赁期间,乙方拥有该租赁物业的使用权、经营权和转租权(乙方可将部分租赁物业转租,但不能将全部租赁物业或分割后全部转租)。
4、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逾期缴纳则按应付租金额每日0.3%扣罚滞纳金,逾期超过一年未交租金的刚视为乙方违约。
5、租赁期内,如因市政规划建设需要,甲方收回物业的,乙方应服从。但有关拆迁建设部门支付给甲方的补偿费,应按甲方建设该大楼的投入与乙方改造装饰的投入的比例分配补偿费。甲方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之事由而提前收回特定的均视为甲方违约。
6、乙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解决好环境卫生和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7、租赁期满,乙方投入的经营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如甲方继续出租上述物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8、本合同双方签署生效后,甲方将该大楼的相关资料包括全套建筑图纸、产权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乙方。
9、甲方应配合和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包括用章、用产权证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10、租赁期间,大楼的供水、供电、消防、电梯等设施设备由乙方管理。甲方办公时使用的水电可设分表计费,水耗、电耗按使用是的比例同双方分摊。甲方使用乙方其它设施设备的,视情况应向乙方交纳相关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乙方改造装饰租赁物业和购置附属设施设备的投入总值后20_年租赁期限进行折旧分摊,甲方双倍赔偿乙方未分摊部分的投入总值。
2、如乙方违约,刚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在租赁物业上的投入全归甲方所有。
十二、争议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佛山市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包括设施设备运行出现的非管理不善的故障或意外引发的灾害)造成租赁物业受修,如乙方提出修复继续经营的,则物业结构部分的受损由甲方负责修复(或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经营的设施设备部分则由乙方修复。同时甲方并视乙方损失程度和修复难度,适当免除乙方维修期间的租金;乙方放弃恢复经营的,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中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地位,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29
第一条: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免租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月日收回。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或擅自调换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两个月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的噪音等污染超过出租方要求的。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可请公证机关协助封存承租方拒不搬出的财产,将该房屋另租他人,因此,造成的承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三条:使用性质:经营性使用
第四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月租金元,另外,水、电、暖气费自理。
2、承租人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半年或壹年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租金千分之三交滞纳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出租方修缮范围的,出租人应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修复赔偿。
2、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承租人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者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承租方擅自提前终止协议,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出租方如提前收回房屋,亦应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协议到期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提前解除协议,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添附不予补偿。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0
出租方(甲方):产权号:
承租方(乙方):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市区路弄(号)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建筑面积房屋类型为_______结构为。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租金________年内不变。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
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应把已交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6-3、物业管理费由方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设备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2、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赔偿。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____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十二、备注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第三条房屋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第五条房屋改善
第六条租赁期限
第七条租金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不得转借房屋租赁协议 篇3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北京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室
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
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__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年三方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
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
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
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
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
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
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
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
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
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