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精选33篇》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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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4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5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6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7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8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9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0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1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2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3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4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5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6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7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8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9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0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1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2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3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4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5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6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7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8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9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0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1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2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3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负责经营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方式
乙方负责所有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费用。
三、经营期限
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营指标
1.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达到优良等级。
2.安全指标: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达标,事故频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不允许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五、管理费及税金
1.管理费:乙方应按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的_______ %作为管理费及税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时间:甲方有权直接在每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后管理费及税金按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后结算的工程款的数额及时间结算。
2.税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2.根据乙方的需要,委派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的经营。
3.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收取管理费及税金。
4.如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事宜,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进度款并扣除相应管理费和税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令、政策,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合同的规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为切实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自己上岗率不低于______________%。
3.因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违法、违约及伤亡事故而导致甲方受损的,均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权人),除因工程建设与建设方发生关系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对外发生借款、贷款及有关经济业务,更不得擅自私刻项目部印章或财务专用章及一切与甲方有关的.印章。
5.乙方保证其施工是连续的。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及时支付管理费及税金。
7.承担因其经营活动而引起的经济风险。
8.乙方应在
(1)工程竣工验收后
或(2)本合同解除后
或(3)本合同终止后
及时将图纸、印鉴、技术材料、合同(合同)、往来信件、传真及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监管错误从而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等级或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本工程的质量未经验收通过,则乙方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条第2项切实履行合同的,则每超过控制指标_______ %,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_______ %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有纠纷,则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建筑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马集中学 工程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马集中学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方式:
四、开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价:
七、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现场负责做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现场平整。
2、协助乙方疏通当地有关关系。
3、确保资金按进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确保工期,工期为 天。
3、教育职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补办的文字手续为准,其补充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
建设单位:华_________村村委(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需要,同意把工程承包给乙方建设,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造价:
3、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二、付款方法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内容:
2、工程造价:如实施施工中,没有变更或增加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量,以项目最终验收后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乙方;
签订合同人:签订合同人:
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4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
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b)上述投标书;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
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下述签字盖章并递交。
业主(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5
合同编号: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_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_____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银行名称(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修建水库,甲方同意将水库修建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堤高8米,底宽60米,顶宽3.5米,按镇水利站设计质量要求施工,以水利局项目部和甲方共同验收合格为准。
三、工程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如推迟工期,每超过一天扣50元,以此类推。
2、乙方包工包料包设备,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施工员质量监督,乙方自行负责生产安全。
3、甲方负责架涵和梯涵劳力安装和捡树根。
四、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开工第三天后,付款贰万元。
2、国家下拨资金全部由乙方享受。
五、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7
补充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就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8
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
2服务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的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4正常服务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
(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
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c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
d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e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
f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
g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h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
i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
j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
k检查工程进度;
l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
m保存付款记录;
n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
o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
p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
q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r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
s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o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
t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
5附加服务
(待定)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附件C报酬与支付
1支付条件
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
2动员预付款
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
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
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
3价格调整
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
4税收
(a)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b)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
5最终支付
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
6费用估计
6.1 职业服务的报酬
姓 名
职 务
人月数
月 价
估计费用
6.2住宿费
6.3交通费
6.4杂费
6.3应急暂定款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开工,于月
1.4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即大写人民币:
第2条 甲方权责
2.1 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 指派
2.3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年月
2.6 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第3条 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
3.7 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 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并付40%押金。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三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3 本项目造价根据结算书和现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项目造价包干(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与样板材料不一致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建筑施工单位的规定。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3% 违约金。
9.2 乙方除自然力(台风、龙卷风、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9.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9.4 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 0.3%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工程钢结构架保修期为_三 年;在保修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标准每年为钢结构架上防护油漆一次,如甲方未按期加以防护,乙方不保修;穿孔字保修期为_一 年;如本工程钢结构架和穿孔字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护修复。
11.2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包括合同正本和合同副本。甲乙双方各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1.4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同时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房屋墙身砌筑、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墙洞修补、粉刷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第二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第三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工程竣工以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余款房屋交付后付清。
三、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及要求: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联系单施工。砌筑材料采用粘土烧制实心砖(甲方提供)。砌筑所用小型工具,手工用具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包括手拉车、铁锹、泥桶)。乙方施工中生成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落地灰在每道墙体砌筑完成后回收、利用。内墙冲筋粉刷,外墙四角吊线,墙体过夹尺。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_____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_____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5月21日―6月5日完成第一层,6月6日―6月20日完成第二层,6月21日―7月5日完成第三层,7月6日――8月5日完成内外粉刷及落水管安装。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_____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1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2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___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实施计划于_____年______月始。
总工期估计____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
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_____先生(小姐)联系。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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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提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
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______(业主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3
第一部分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投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1)“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第二部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部分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0.1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业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泸水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云南元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华东称灌区(三标段)施工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三条所列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捌佰万零伍仟壹佰壹拾伍元柒角捌分整(¥8005115.78元)
2、本合同为单价承包合同,合同单价为附后的综合单价表。
3、如特殊原因增加的工程量,经监理、设计提出的意见,并经甲方批准后,才能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
三、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l、工程建设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书或协议)
2、综合单价表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条款
6、招标文件
7、施工技术补充条款
8、图纸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的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议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四、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并办理公正手续。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5
项目级别:
立合同单位:
(简称借款方)
银行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
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 元;二季 元;三季 元;四季 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
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6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1)中标函。
(3)合同条件。
(4)规范。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7
借 款 方:
法定代表人:
贷 款 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 (大写)元。预计用款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代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
借 款 方:
贷 款 方:
年月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8
工程建设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贷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乙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甲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预计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___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贷款,乙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五条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1.基本建设收入;
2.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3.固定资产税;
4.利润。
乙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贷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担保人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或担保人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甲方审查,甲方凭此供应资金。甲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因甲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19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协议书
鉴于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根据本文件,兹宣布,我行____(以下称银行)向业主立约担保支付__的保证金。本保证书对银行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盖章:_____
19__年__月__日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a)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
(b)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1)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
(2)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日期_____银行名称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盖章: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及地址: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0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为兴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____________(业主名称)决定(或委托我单位)对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称)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标范围(或分标情况):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贵单位可凭本邀请书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或查阅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4、贵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一笔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
5、现场考察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进行,届时请自行到____________(详细地址)集中。
6、标前会议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举行。
7、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请将投标文件送达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对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受。
8、我单位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在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选派代表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1
债权人: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保证主合同债务的履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情况
第二条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到债务人全面履行义务时止。
第三条债权人留置货物,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_____日内履行主合同债务。
第四条债务人应积极履行债务。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留置物折价清偿。处理留置物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卖,也可以由他人收购)。
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债务;
(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债权人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其剩余费用应于_____日内退还债务人。
第七条因债权人超值留置货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债务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债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债权人:______________(签章)债务人: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2
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专业从事开拓承接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国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相关配套工程,甲方为专业从事__________企业,甲乙双方愿意共同承接完成__________公司项目的施工业务;双方就工程施工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使双方在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利润等各个方面的合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二、管理方式
三、财务管理
四、材料采购
五、成本计算
六、双方职责
七、工程结算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协商解决。
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违约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即日起生效,结清款项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4
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a)(1)“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__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5.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进行修改)。
1O.1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1l.l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及(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业主的责任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核实支付。
21.2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业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工作的工人。
31.2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5
劳务
34.1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
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定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未规定检验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监理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任何工期延长;以及(b)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36.6业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机械):
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定的价格选择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应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求。
37.1操作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检查和试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台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检查和试验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检查、试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试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检验。承包人也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参加检验,他应承认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推确的。
37.4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试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不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监理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实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业主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所需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5.2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监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及(b)在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28天内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第44.2款(b)
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监理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监理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监理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工程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要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施工进度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监理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标,承包人须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47.1误或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赔偿费(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项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投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移交证书以后出现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赔偿费的数额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赔偿费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7.3竣工奖金
如果承包人在第43款规定的时间前完工,业主则应根据第48款颁发的竣工移交证书和签署日期与第43款规定的完工时间之间的天数,按照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数额,支付承包人每天的奖金。
为使业主能在完成全部工程之前占有并启用工程的某些区段,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该区段完工的日期。为使承包人有权得到奖金,要求将被实施工作的细节及奖金总额在规范中规定。
为了便于计算奖金数额,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关于区段完工的日期应固定不变,除非另有协议,不得以第44款或本条件其它任何允许延期的条款为由,对竣工日期给予调整。_一如果监理工程师发证书证明,到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为止,该区段合格完工,则按照第60款,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技术规范计算的奖金支付。
48.1移交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圆满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上一份在保修期内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和保证应视为承包人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给工程移交证书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于该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内,或给承包人发出一份移交证书,其中写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时给业主一份付本;或者给承包人书面指示,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发给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发出该书面指示之后及证书颁发之前可能出现的,影响该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完成上述的各项工作及维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工程移交证书。
48.2分段或分部移交
同样,按第48.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监理工程师就下列工程发给移交证书:
(a)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有单独完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或(b)监理工程师表示满意认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业主占有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c)业主选择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对这种先行占用合同中的未作规定或作为临时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圆满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则监理工程师可于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就该部分发给移交证书,而且一经发给这类证书后,承包人即应被视为保证在保修期内以预定速度完成该部分永久性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修复地表
在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发给的关于永久工程任何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不应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经完成,除非证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保修
49.1保修期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应指投标书附件中指定的保修期,其时间自:
(a)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又第48款规定发给了证书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b)在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文第48款规定发给不止一份证书的情况下,应从各证书的签发之日分别算起。与保修期相关的“工程”一词的含义应按此作相应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修补缺陷为了在保修期满时或在保修期满后的尽量短的期间内,将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损和消耗除外)状态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移交给业主。
(a)如在发给移交证书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日期以后尽快予以完成。
(b)接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内或期满后14天内根据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在保修E终了2前的位变结果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理及维修缺陷、裂缝及其它不合格Z儿49.3修补缺陷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这类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b)应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错误,或(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对承包人一方明确或隐含规定的任何义务时。
则所有按49.2(b)款规定的工作,应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属于任何其他原因,则应据第52款决定增加一笔金额到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4承包人未能执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令,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从事此类工作并付酬。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该类工作根据合同是理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的工作,则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随产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业主从其应付给承包人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5保修期延长
该条款的规定适用于承包人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和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移交。工程保修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部分,则保修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a)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保修期均不应超过从移交之日算起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年数。
(b)当发生第40款所述的工程设备方面的进度暂时中断时,本款规定的承包人义务将不适用于任何发生于竣工时间(中标函签发之日确定)后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年数以上时间发生的缺陷。
50.1承包人的调查
在保修期终了之前,如果工程出现了任何缺陷、裂缝或其他不合格之处,监理工程师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业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查其原因。
如果这些缺陷、裂缝或疵病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承包人进行上述调查的费用,将此费用加入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属于承包人责任,则上述一切有关的调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本文第49款规定,自费修复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
变更、增加及省略51.1变更
监理工程师在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成、质量或数量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它理由,适宜做出变更时,他有权命令承包人执行,而承包人应进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省略任何这类工作(不包括被省略的工作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C)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附加工作;
(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次序或时间。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上述任何金额的调整或确定,均应适当考虑有效合同价中的任何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4计日工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亩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设备除外。)如果清单和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将在其上签字并将清单和各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设备的标价的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并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或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监理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监理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监理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计算。
索赔程序
53.1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53.2同期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录,这对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持其索赔理由可能是相当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已提出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数额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一帐单应看成临时帐单,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临时帐单的形式,送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证实材料及累加索赔款额,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给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帐单。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帐单的复制件。
53.4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的规定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监理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同期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监理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索赔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够的证据,使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能够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临时付款。
如果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满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只证明有关部分的索赔。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有关本条的决定应送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
54.1工程专用的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至工地后,即被视为专门供该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间转移外,若无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应将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处。这些规定不包括运输任何人员、劳务、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
54.2业主不对损坏负责
除第20款和65款提及者外,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54.3结关
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尽力协助办理好工程所需的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关结关手续。
54.4承包人设备的再出口
当承包人将其为工程施工进口的任问承包人设备按合同规定搬离再出口时,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许可。
54.5承包人设备的租用条件
根据63款规定,发生合同终止时,为保证能继续使用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赁的承包人设备,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租用的承包人设备带至现场,除非有一租用此类设备的协议(应认为此协议不包括一项租购协议),该协议包括一项规定:即在上述终止生效后7天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据63款规定业主有权授权其他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维修缺陷外,所有人应将这些设备,按承包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条件,租赁给业主,继续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业主支付费用。
54.6用于第63款的费用
如果业主按54.5款规定与设备所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业主按这一协议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印花税),应认为是根据63款完成工程,维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费用。
54.7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
当承包人将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时,在分包合同中(通过参考资料或其他方法),应加入与本款相同的分包人带入工地的有关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条款。
54.8不意味对材料批准
本款的执行不意味监理工程师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或其他事情的批准,也不应妨碍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拒绝采用任何这类材料。
计量55.1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简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工程量。,56.1应计量的工程
除另有说明外,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定工程的价值,并按60款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他应合理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该人应:
(a)立即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b)提供监理工程师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承包人不参加,或由于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为了对需要采用记录和图纸计量的永久性工程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准备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而当承包人被书面要求进行该项工作时,应在14天内参加审查,并就此类记录和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在双方取得一致后,在上述文件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进行有关图纸和记录的审查与承认时,应认为这些记录和图纸是正确无误的。在对上述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对该图纸,记录不予同意,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这些图纸与记录仍被从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审查后14天内向以理工程师书面由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记录和图纸中不正确的各个方面,以求监理工程师作决定,在接到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确认或变更这些记录和图纸。
57.1计量方法
无论一般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57.2包干项目明细表
为提交根据60.1款规定的报表,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包含在标书中每一包干项目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暂定金额58.1“暂定金额”的定义
“暂定金额”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项款额,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义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供不可预见费之用,这项金额可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只有权得到包括本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程、供应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额。监理工程师应将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58.2暂定金额的使用
对于每一项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由下列人员把这种金额用于工程施工,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
(a)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第52款规定决定的与上述相应价值的金额。
(b)由下文中定义的指定分包人。为此而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根据第59.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凭证等的出示除了是按投标书列出单价或价格作价的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单与收据等。
指定分包人59.1“指定分包人”的定义
可能已由或将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的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所有专家、供货商以及其他人员,以及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承包人将任何工程分包给他们一切人员,在从事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过程中,均应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指定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应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应有任何义务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对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绝按下述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将对承包人负责执行有关工程,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分包合同的内容,其对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义务与责任方面不受伤害,并使之免于承担任何由于分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恪定述职责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失赔偿费、诉讼费、指挥和其他开支。及(b)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和服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属上述人员对承包人为施工提供的任何临时工程的违章操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上述索赔要求。
59.3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
如果要提供与任何暂定金额有关的服务,包括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装入永久工程的任何工程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就包括在指定分包合同中。指定分包合同应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上述事项,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违章或失职引起的一切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挥费和其他开支。
59.4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对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额:
(a)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并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由承包人付给或应付给的实际费用。
(b)工程量清单中如开列有由承包人提供有关劳务费用或由监理工程师按本文第52款确定并按本文第58.2款规定,指个支付的费用。。
(c)关于一切其他费用与利润,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实际价值的百分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对该暂定金额规定有比率时,即按承包人对该项目填写的比率计算;或者当未作此项规定时,则按承包人在投标书中附录中填写的比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为此目的在某一专项中做出这种规定时,也应在该处重复填写此比率。
59.5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证书
在根据第6O款规定颁发包括关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和任何费用的支付证书之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明,证明以前的证书中包括的关于该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费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偿请。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证明,除非承包人:
(a)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绝支付该项款额及(b)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合理证明,证明他已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指定分包人,业主应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直接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规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项,但扣除保留金,并以冲帐方式从业主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支付的上述金额扣回。
在监理工程师已发给证书,且业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况下,在发给承包人的任何进一步的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从该证书的付款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额,但不应拒发或拖延按合同条款规定应发的证书。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负责经营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方式
乙方负责所有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费用。
三、经营期限
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营指标
1.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达到优良等级。
2.安全指标: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达标,事故频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不允许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五、管理费及税金
1.管理费:乙方应按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的_______ %作为管理费及税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时间:甲方有权直接在每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后管理费及税金按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后结算的工程款的数额及时间结算。
2.税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2.根据乙方的需要,委派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的经营。
3.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收取管理费及税金。
4.如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事宜,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进度款并扣除相应管理费和税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令、政策,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合同的规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为切实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自己上岗率不低于______________%。
3.因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违法、违约及伤亡事故而导致甲方受损的,均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权人),除因工程建设与建设方发生关系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对外发生借款、贷款及有关经济业务,更不得擅自私刻项目部印章或财务专用章及一切与甲方有关的印章。
5.乙方保证其施工是连续的。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及时支付管理费及税金。
7.承担因其经营活动而引起的经济风险。
8.乙方应在
(1)工程竣工验收后
或(2)本合同解除后
或(3)本合同终止后
及时将图纸、印鉴、技术材料、合同(合同)、往来信件、传真及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监管错误从而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等级或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本工程的质量未经验收通过,则乙方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条第2项切实履行合同的,则每超过控制指标_______ %,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_______ %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有纠纷,则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7
致_________:
1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附件第_________号以后,我们,即文末签名人,兹报价以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据上述条件可能确定的其它金额,按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4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5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6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29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签定。鉴于业主欲建成本项工程,即______并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书。
兹为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的含义。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a)中标函;
(c)合同条件;
(d)规范;
(e)图纸;
(f)工程量清单。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准备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额,承包人特此立约向业主保证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及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业主持此立约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期限和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格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以作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
特立此据。本协议书于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关双方根据其各自的法律签署订立。
在__在场的情况下,盖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
业主签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签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0
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
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
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投标书接收地点)。
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________名服务人员。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取费依据: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全部成果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__日内完成验收。
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
2.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元。
3.___年__月__日前再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人民币__元。
4.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总价款的余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见下表)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章节,经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安全生产施工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
1.4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安全责任
2.1审查乙方的资质,确保符合工程和安全要求。审查内容有:
2.1.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1.2法人带便资格证书;
2.1.3施工简历和近____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1.4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文化程度、从事相关工作时间、施工前的安全教育、特种工种有无合格证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5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2.1.6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____人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____人以下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2.1.7针对施工工程制定的安全措施。
2.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告知乙方施工场所及附近区域的危险物质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2.3承担甲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安全事故责任。
2.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乙方严格执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定以及甲方指定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惩罚,对乙方的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其停工并整顿。
3.乙方安全责任
3.1在开始施工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施工协议书》,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但最少不得少于____元)。
3.2在本协议1.3条款的工作范围内施工,承担超范围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及风险。
3.3工程项目包括配套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4承担本协议1.3条款的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时消除不安全状态,立即制止不安全行为。
3.5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害,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造成乙方人员伤害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3.6承担乙方负有责任的甲方电力设备、电网事故的全部经济损失。
3.7指定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承担安全措施的布置和执行责任。
3.8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甲方通报情况,协商调查处理事故,不管何种原因,乙方人员破坏事故现场的,乙方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3.9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和监督,自觉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3.10对参加施工的乙方人员配备必要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11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12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3.13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3.14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3.15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有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并积极发动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注意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治理,消除隐患,不得为了赶工期而不消除事故隐患盲目施工。
4.乙方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焦作金冠嘉华电力有限公司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管理办法》以及电力行业和甲方其他安全管理规定及标准。同时提醒遵守以下要求:
4.1在施工全过程中,乙方安全监督人员始终在施工现场进行监护。
4.2进入厂区的乙方人员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
4.3在生产区域内施工,有可能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与甲方和电厂有关部门联系办理工作票,有工作委派人监护施工。在禁止烟火区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4.4进入厂区必须着装整齐,不准穿裤头、背心、凉鞋、高跟鞋、裙子;不准在生产现场睡觉、吸烟,禁止在生产现场大小便。
4.5工作现场光线不足时,乙方不需另外设置临时照明。需要在香肠接临时电源时,必须办理《临时电源线申请单》,由运行值班电工接线,施工队不准在生产现场随意接临时电源线。施工完毕后应通知原接线部门拆除临时电源线,并交回《临时电源线申请单》。
4.6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安全帽带必须系紧,穿棉质工作衣、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7进入生产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准乱摸、乱动、乱开、乱关生产设备。应在指定的施工区域内工作,不准串岗乱跑。生产现场消防水禁止乱开乱用。
4.8施工现场采用必要的隔离措施,设置安全通道。
4.9做到文明施工,按照图纸放置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4.10遇甲方压力容器安全阀动作时不要紧张,以免发生伤亡事故。遇漏油、漏水、漏气、漏电、水灾、爆炸等危险时应立即向施工监护人或现场值班人员报告,必要时停止施工,撤出现场。
4.11施工所挖的沟、坑以及掀开的沟盖板和拆除的栏杆、围墙的周围应设临时遮拦,晚上应悬挂红灯以示警告,完工后应全部复位盖好。
4.12施工现场有多个单位时,乙方须在工作地点标示出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内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4.13禁止在工作现场储存易燃物品。现场的废弃物品应当天清除。
4.14冬季施工时,应做好防冻防滑措施。夏季施工时,应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4.15临时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罚款
5.1因乙方违章的罚款从乙方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总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5.2本合同书到工程竣工时期时,乙方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终结手续;如果工程未结束,可办理延期手续,否则甲方对乙方按每日罚款____元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本协议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建设战略的合作协议 篇33
鉴于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提交了建设_________(合同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称投标书)。
银行名称(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本保证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接到业主所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2)未能或拒绝根据投标须知的规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或拒绝接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供法的保证金。
我行保证在收到业主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对业主支付上述款额,无须业主出具任何证明,只需在其书面要求中说明条件是在此要求业主将注意到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两种,并具体说明情况。本保证书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该日期前已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会第30天)内有效。延长投标书有效期无须通知银行,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日期前交到银行。
银行名称:_________(盖章)
证人:_________(签字)
证人所在单位: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