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精选31篇】》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精选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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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4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5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6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7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8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9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0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1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2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3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4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5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6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7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8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9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0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1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2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3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4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5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6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7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8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9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0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1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详见榕房权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_________(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
合同后______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关事宜。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
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_________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_______;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
约处理时限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
进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转让适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
一、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
三、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四、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五、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
六、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与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给予付款,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款没有到开发商的帐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应数量的违约金,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建议你向开发商指定的银行,或者向律师咨询一下你的资信条件,看你是否能够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八、卖售人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约定你超过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约的,对预期交房的解约期限也只能定30天,这两条应该对应,应该是平等的。
九、有关规划设计变更条款,这一方面,因为我们购买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过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开发商认为需要做规划的变更,设计的变更,应该在收到有关部门批准变更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开发商应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在交楼的时候,应该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以及我们所说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十一、开发商关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承诺,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售楼之后,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然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一般来说,开发商会跟你说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说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说入住率达到多少才可以开通天然气,实际上跟开发商跟燃气公司的工作协调都是有关系的,应该跟开发商进行约定,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对于您购买园区项目内,在楼书中开发商承诺过的,比如说象会所、园区的绿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车位,建议在这一条中,要求开发商承诺竣工时间。在本条款中还包括如果规定日期内未达到开发商承诺的使用条件,双方约定的处理方式,应该按照对您比较有利的,在这一条上签上,未达到使用条件,应该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该承担逾期交房的相关责任。
十二、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对于违约金,一般是合同金额的1%-5%之间,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不退房,如果选择退房,操作起来有一定困难,比如说你已经入住了,因为办理产权,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个月进行,如果这时你因为产权证的原因要退房,可能会不太利,建议大家在确认这个项目是一个合法的项项目之后,那么办理产权只是开发商工作的一个程序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日前;
每年第 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 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 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 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 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 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 ,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 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 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 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 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 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 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 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区
2、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 、附属间面积为)(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币种)(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户名:账号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 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共计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 。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力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逾期 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 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项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 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乙房(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邮编:邮编:
丙方(中介服务方):
签约代表: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_________㎡、附属间面积为_________㎡)(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6
沈阳市房产管理局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房地产委托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房地产委托,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目前单独从业的经纪人接受房地产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房地产各类交易手续的业务活动。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5.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6.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地产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的“ ”项目提供平面广告设计服务事宜,甲、乙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就合同内容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现秉承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的“ ”项目提供广告推广服务包括不限于:广告创意,平面广告设计、文字撰写,其服务范围见《附件一》。
1.2 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但其实际工作的内容以甲方根据项目需要所确认的书面工作计划内容为准,亦可根据项目需要经双方商议在乙方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局部调整。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项目的广告平面设计服务单位。
2.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2.3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供广告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等。
2.4 甲方有对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对乙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2.5 甲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以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 ”项目的平面广告设计服务。
3.2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在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3.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3.4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3.5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
3.6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项目中注明由乙方设计或提供支持等字样或标识。
第四条 工作及验收
4.1 甲方应对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提出书面要求,如甲方无法提供此要求,将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
4.2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单所列内容、时间及设计要求完成工作,并按确认稿件提供制作文件方视为工作完成,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
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
5.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项目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5.2 甲方在未付清项目的所有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3 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承担侵权责任时,乙方应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法
本合同意向签定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平面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分 次支付。
(1)因乙方前期工作投入大,故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合
(2)余款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 ),甲方应在每阶段工作完成并签字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阶段服务费;
6.1应由乙方缴纳的政府规定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材料损耗费。
6.2包含一切传真、长途电话、邮寄及作为双方沟通用之晒图、影印费用。
6.3以上费用不包含媒介发布费用和任何第三方制作费用。
第三方制作费用界定:菲林出片打稿费、模特费、影视制作费、电台录制费、专业摄影费、租片费、专业翻译费(20xx元以上)、运输费、印刷费、三维动画制作费、手绘渲染费以及项目内外部包装制作费。
第七条 费用负担
7.1 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媒介发布、电视广告发布、路牌广告发布、印制宣传资料、制作销售资料等)由甲方自行向第三方支付。
7.2 项目的设计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产生第三方费用如菲林费、专业摄影、模特费、图片使用、喷绘等外派费用,在乙方提供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并直接向第三方支付后,乙方方可具体实施。
7.3超出本合同外的其他工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7.4若因乙方工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如错别字、错误信息设计稿、文件质量或规格问题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或延误工作时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超过 个工作日,乙方可有权
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当期服务费的
0.5 %计算。如逾期两个月,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 保密责任
9.1 甲、乙方应遵守对方之商业机密,不得披露或泄露予第三方。
9.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书面认可之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展示。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10.2 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要的有关基础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由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之变更、解除事宜
11.1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须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1.2。在合作过程中,当乙方工作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3如乙方提交的总体设计方案甲方完全不予认同或完全不予采用时,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相应阶段的费用,但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1.4合作期限为 个月,若甲方项目开发进度或营销计划发生更改,甲方有权暂停并延长或更改双方合作时段,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并保持整体服务时长不变。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12.2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
14.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14.2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合同。
第十五条 通知和送达
15.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邮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或电子邮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5.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时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合同的附件
16.1附件一:服务范围,共计2页。
16.2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为配合甲方工作,经双方协商认可后,乙方对上述附件中的具体内容可作适当完善和相应补充。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更改或删除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改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7.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山东省(以下简称本案)销售总代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有关重点概念定义
1、甲方:系指 ,为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资格。
2、乙方:系指 ,在合同期内为项目提供整体营销策划、销售推广的策略制定,项目物业独家代理销售。
3、本案:系指 。地址: 。
可销售面积约 ㎡。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本合同生效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终止日:本案开盘日或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以时间后者为准)起算满 个月,销售完成率达到 %。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案预售所需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手续,以及销售面积测绘报告、工程施工进度表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以本合同签订后销售工作开始前,向乙方交付齐全,其中属于项目开工后应取得的文件,甲方应于取得文件之日起及时向乙方交付。
2、甲方负责协调与银行的关系,申请购房客户房屋按揭贷款事宜。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案基本相关资料(如建筑设计模型、景观环境效果图、鸟瞰图、建筑单体立面效果图和透视图、房型墨线图等乙方策划、宣传资料使用)和销售道具制作。
4、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的销售工作,负责与买方签订认购书和预售合同的签订、售楼款的收取、办理客户按揭手续及代表发展商现场解答在销售中出现的问题。
5、甲方保证客户购买的房屋实际情况与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面积正负误差符合国家规定)。
6、甲方提供销售处场馆及其对内、外部进行装修,现场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电力设施、音响系统、电话、网络、饮水机、空调、LOGO墙、销控台、销售桌椅、文件柜等设施)和费用的承担。
7、甲方承担本案开盘时相关的形象展示、绿化及其他配套工作等以及需营造气氛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开支;以及对相关本案的房展会等活动参展和费用的承担。
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函件,须在收到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或提出意见,逾期不作答复视同认可。
9、甲方需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服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支付乙方的有关费用,需支付滞纳金(每日500元),逾期超过15天,除继续收取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相应延长销售时间,连续2个月未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10、本案销售现场根据情况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等相关管理人员。
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现金 万元作为乙方运营费用,此费用在后期佣金中扣除。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案营销策划、推广计划、销售计划、销售组织与控制等工作服务细项方案的编制。乙方完成报告后,需书面向甲方提出并应提前报请甲方批准,经确认后实施。
2、协助甲方完成项目规划及产品设计建议,并针对此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
3、协助广告公司对相关本案的房展会等活动提出策略方案。
4、协助广告公司提出本案销售、接待中心等的包装设计方案建议。
5、乙方指派销售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办公文具易耗品等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的销售控制与销售执行。乙方可协助甲方办理本案销售中涉及的登记、公证、保险和按揭贷款等手续。
7、乙方需定期对本案的销售情况、市场分析、下步销售计划、销售、推广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措施及时调整、落实。定期向甲方提交销售月报表。
8、制定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格,双方予以确认后执行。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有关商业机密,遵守职业道德。否则,由此而形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乙方对本案的任何销售行为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10、乙方有权在发布本案的宣传媒体、本案推广现场、项目所在地、售楼处等甲方认定的适当位置加印、描绘、悬挂乙方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标志。
11、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销售队伍;本案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销售进度和编制楼盘销控表。
12、乙方负责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的签订,以及协助甲方及客户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的签订。
13、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14、乙方负责销售执行工作,派驻现场销售骨干若干,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人员。
15、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价目表、结算表单等均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如甲方在提报要求最后期限未有书面回复,则一律视为全部认可。
16、乙方积极投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和市场相结合。
17、乙方协助甲方对中间付款及尾款的收取工作。
第五条: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销售代理佣金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
1、双方约定本案的销售代理佣金总价为 万元。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案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关于退房/退定:
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结算及支付
1、本案乙方完成销售,获得全程营销代理费的界定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即可视为乙方成功完成销售;客户所签定的预售合同中,银行按揭的客户以银行按揭到帐为准结算佣金,选择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90%时,按全额代理费计提;分期付款的客户按照付款比率提取佣金。
2、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佣金结算表,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约定的销售期内所有销售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2、甲方提供乙方本案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文本修改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甲方必须出具本案的《项目与预售(买卖)代理委托书》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为本案独家营销代理公司;甲方不得指定其他策划及销售代理公司;乙方不得自行分包、转包。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9
编号: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详见榕房权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_________(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关事宜。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对上述房产现状作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_________]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_________等的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产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后甲方不再负责;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_______;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在甲、乙双方未改变上述交易条件,交易程序正常执行的情况下,丙方保证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该房产。因丙方工作不尽责,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产过户的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时限
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转让适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0
甲 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学历
年龄:
注册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址: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合同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①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③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门,担任_______ 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1意并接受。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前(遇节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条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六、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原则性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五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员工手册职务说明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1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建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建方),兹为房屋委建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本约房屋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二)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三)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四)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五)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六)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参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七)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委建人)(盖章):________乙方(承建人)(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造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1项目名称: ;
1.2项目位置: ;
1.3项目用地:规划总占地 亩;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的内容和方式
2.1本项目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均由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办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资料及相关文件;
2.2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包括土地变性、拆迁、勘探、设计、规划、报建、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销售手续办理、售房合同签订、产权证办理等)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
3.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3.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3.4参加本项目工程的规划、设计,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明确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有权查验工程的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3.6审批已完工程量,根据事实情况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办理本项目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4.2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审及招投标;
4.3乙方需就本项目建立专门项目管理队伍,并配备技术负责人,人员数应满足本项目开发管理需要;
4.4负责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所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的有关规定;
4.5负责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
4.6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4.7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新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
4.8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5.1本项目开发进度为 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建议以某项工作完成双方确认后为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根据正常施工惯例双方商讨决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6.1.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6.1.2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6.1.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6.2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工程受损或者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结束_14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费用损失明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解决或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通知
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8.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2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面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叙述主要以技术部分为主,商务部分以补充协议为主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_________㎡、附属间面积为_________㎡)(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利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_________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4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推荐,仅限青岛网上房地产会员单位使用。
2、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慎重签订。
3、合同空格内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4、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均应互相交验对方有效证件、证明。
5、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乙方应出具保管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的收件凭证。
6、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交验有效的委托授权书。
7、甲方要求乙方代为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可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指定银行划账。
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
2、向。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补 充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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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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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居住 /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青岛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租赁房产状况
1.房屋位置:甲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2.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为:_________㎡、附属间面积为_________㎡)(详见权属证明),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时间为:公历每个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委托中介事项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
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中介服务佣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租赁业务所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应收取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租赁信息,并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不得隐瞒;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电信、物业等等的押金(无息),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乙双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由甲方返还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当履行房屋维修义务,以确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时进行房屋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查阅租赁房屋的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如各类批文、许可证、权属证明等文件;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利受限制相关情况;
3.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地产整体或支解分割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抵押;
4.房地产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或改造,在租赁期届满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或修复原样归还或保持装修、改造后的状况进行交接,不得擅自毁损;
5.乙方应当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否则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日不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暂住证等相关证件,搞好计划生育和防火防盗等相关事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各类违法活动;
7.乙方按约定按时交纳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相关费用;若____个月内未缴清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应当支付违约金_________。违约金不足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2.甲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如果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等等过错的,由此而造成甲、乙方经济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丙方作为中介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委托方(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6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出租】房地产提供经纪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出租】房地产,委托房地产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项目包括:
(一)【出售】房地产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订立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
【出租】房地产权籍调查、使用状况调查、行情调查、确定成交意向、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订立交易合同等。
(二)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委托房地产拥有合法处置权利,向乙方提供房地产的真实情况,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限到期之后的 个月内,不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私下成交。
第六条 乙方应按委托事项之要求为甲方提供经纪服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第七条 佣金支付
【买卖】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后,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该房地产成交金额的_____%支付给乙方。
(二)按约定金额人民币_ ________,(大写) 元支付给乙方。
【租赁】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后,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该房地产【月】【季】【年】租金金额的 %支付给乙方。
(二)按约定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及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第九条 甲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补 充 条 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一):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三):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名称):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8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开户行:
账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开户行: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房地产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
(3)建筑物总高度: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平方米;
4、规划指标:
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__%以上。
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_年_月_日计算,为_年;
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
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号为:________;
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8、《项目建议书》:________;
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_______;
10、《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1、项目转让时,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___)处理:
(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_)处理;
(2)协议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予以赔偿;
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___)方法处理:
(1)协议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2)协议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与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支付。
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费______(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费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第三期转让费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乙方须在____年_月_日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元(小写:¥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办理。
6、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履行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的处理
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监理合同》;
(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_____________份;
(4)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协议的协议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协议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协议事宜。
(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
(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协议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协议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上述3款商谈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6、甲方应按本协议第4条第1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7、甲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8、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协议项目;
2、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3、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利润分成;
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协议事宜;
5、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协议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6、乙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2)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至第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3)甲方没有第(__)款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6款至第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__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3)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小写:¥______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协议文
本协议文本采用中方。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______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自甲、乙方双方签、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协议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附件二: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附件三: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附件四: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月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9
甲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 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 ”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省 市 区 ,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市字第 号和 市 字第 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约合 亩) ,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 市规划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 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
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 %,乙方占%进行利益分配。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3、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 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在施工期间, 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 《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
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 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 时间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工作计划, 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 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 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外装修采用高级涂料(市政有统一要求的以市政规划为主),局部可由设计单位选择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喷涂铝合金窗,喷涂色由设计院确定。
(3):分户门装豪华防火防盗门,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起居室、卧室等处墙面、顶棚完成批挡。
(4):楼房的入口门厅、电梯厅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极装修;顶 棚吊顶、墙面及地面,根据设计选用石应英漆材料。
(5):防火楼梯采用水泥地面、墙面作石英涂料。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 乙双方协商,设计及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给排水系统仅安装管道部分,厨、卫洁具均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2):电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内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用电器(包括灯具)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3):电视系统根据设计入户,电视接收天线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电话线入户、宽带网络线入户,安装智能对讲机。
4、电梯工程采用合资电梯。
5、 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 ,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小区内的电视监控防盗系统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9、小区内的游泳池、会馆及商业用房由甲、乙双方确定并包含在小区的建设内容之中,但不包括会馆及商业用房的室内二次装修。
10、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11、屋顶露台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含防水) 。
12、楼梯:水泥沙浆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层,铁艺栏杆、木扶手;复式单元的楼梯水泥沙浆找平。
13、阳台地面、围护为结构地板、铁艺栏杆,均须符合设计标准。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但所设计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另一方单独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佰万元 (¥: 万元) ,作为乙方履约定金,不计利息。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如数返还定金。
6、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任何一方应保证本项目或共管帐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风险的影响,以致本项目或共管帐户出现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现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纠纷的一方应在本项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资产解决自身的有关法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第九条第 3、4 项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 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内,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 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按照实际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在建工程经双方进行结算后由甲方及时退还实际投资给乙方。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 项的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定金及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除在规定时限内补救完 成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销售单价(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违约时的评估 值为准)】×50%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年__月__日__于__市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0
客户(简称甲方):_______
受托人(中介,简称乙方):_______
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的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3.报酬的金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将获得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的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所有事宜解决后终止。
6.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__________(仲裁或诉讼)解决。
7.其他协议:_________。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1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下属以房地产项目经理部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自主开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发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筑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开发,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开发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开发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购房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各方的关系。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乙方不得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誉。
六、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严格按照规定发包工程,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将所聘员工及工程发包合同的有效证据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交工资料要交一份给甲方工程部备案。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等工作人员,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乙方挂靠开发的工程为绥化市农电局东侧东福花园小区 挂靠期间必须实现开发优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挂靠费用。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 两 年,即 20xx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规定执行。
十、挂靠期间乙方设独立财务账户,财务乙方独立核算。
十一、挂靠开发期间关于本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___%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一)估价对象: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 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 价值。
(三)价值类型: 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四)估价时点: 年 月 日
(五)报告份数:预报告 份,正式报告 份。
(六)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 天)。
二、合同时间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收费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0.5%收费。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xx]1577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 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
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DB22/T475—20xx)第17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评估费应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
(三)收费金额:
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大写)元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告中的错误进行修正,或对报告进行复估。
4、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报告有异议的,乙方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口头或书面做出答复。
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甲方要填写《估价对象法定优先受偿情况调查》。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公示估价结果,或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回答相关问题。
8、甲方应当按项目需要,给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
(1)工商执照、自然人身份证【 】
(2)房屋所有权证【 】
(3)房屋使用权证【 】
(4)土地使用权证【 】
(5)无证房屋的用途、结构、建筑面积证明【 】
(6)构筑物所有权证明【 】
(7)房屋测绘报告【 】
(8)构筑物测绘报告【 】
(9)土地测绘报告【 】
(10)规划意见(选址)书【 】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14)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
(15)其他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
A、房屋、土地征收征用公告或行政许可证【 】
B、司法鉴定方面的资料【 】
C、房屋(构筑物)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
D、房屋、土地抵押合同【 】
E、房地产交易合同【 】
F、房地产拍卖确认书【 】
G、法院、仲裁机关的判决或裁定【 】
H、房地产交易公证书【 】
I、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J、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涉及估价报告的内容和估价对象的商业机密。
7、甲方为乙方提供查看估价对象的实物、权益和区位状况提供方便,并配合乙方取得估价对象所在地的政府发布的有关土地和房屋价格方面的文件。
8、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评估工作、不得要求乙方出具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报告。
9、甲方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撰写报告,并对估价报告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普适技术性原则,根据估价对象的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作业时间出具报告,并按约定的报告份数向甲方提供预评估报告的正式报告。
3、国家征收征用房屋补偿方面的评估,乙方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公示房屋或土地的估价结果,并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回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疑问。需要乙方复估的,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估。
4、国家机关和组织,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异议人,对报告的格式、内容等有疑问或异议,乙方要根据疑问或异议要求,口头或书面进行回答。
5、报告需要听证的、或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咨询或鉴定的,乙方要认真配合。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泄漏估价报告的内容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
7、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
8、乙方不得超标准收费,收费后要给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可以预收评估费,但多收部分要及时返还给付款方。
9、除项目终止外,乙方在合同时间内因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原因,没有完成评估工作,甲方应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10、乙方不得将合同委托业务转托其他机构。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能完成工作,或发现乙方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除不可抗力外,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的,可依法主张各自的权利。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签订合约如下:
一、货品及金额
伽森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同意将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条款将产品提供于
二、合作经营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市场和售货管理。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二级、三级代理具有行使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责任: 在本次代销期间,乙方应随时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联系,提供详细的销售管理信息,并应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当前销售清单一份。
五、结算方式:采取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个月销售额和乙方未售出的产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的总额的 %作为提成。
七、本次代销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凭此合同到甲处提货。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本合同自签订时生效,直至结算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6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
劳动者:(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教育程度(学历):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现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本合同是确立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依据
(一)乙方声明在订立本合同时,已经对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乙方保证订立本合后承认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制度执行。
第二条合同类型与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重新订立有关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长续签(变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对双方不再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部门从事岗位工作,基本工作内容为:。具体可参见相应岗位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二)乙方工作地点:完成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
(五)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工作所产生的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等的一切权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的有关事宜,非经甲方追认,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安排员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应严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据加班申请依法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未经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不属于加班行为,乙方无权要求加班费。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公司规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调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为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在每次薪酬变动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三)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工作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需扣除工作报酬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业务技术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合同及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并可依据具体情况、悔过程度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各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并可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随时解除或变更。
(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
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如下所涉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并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所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雇主。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用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总经理批准不得将甲方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得擅自传播和拷贝甲方的有关资料。当乙方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有属于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应当应甲方要求,适时的与甲方签订信息所有权协议或保密信息协议,进一步完善对甲方商业秘密的管理。
(4)乙方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乙方在此承诺:本合同签订前,已经熟读员工手册内容,并且员工手册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期限延续(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开除、除名、辞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7、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和可能有继续履行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7天的;
8、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员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七)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或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并应赔偿甲方以下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的规章制度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考勤与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说明书、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和禁业限制协议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页的“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三)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该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交付邮递即视为送达。
地址:
(四)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7
民法典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
《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1994年,我国制定出台了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同时,民法典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当前,我国劳务就业市场上出现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对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收入分配制度及职工相关权益落实都产生了消极影响,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对企业、劳动者,对政府而言都是不利的,最终将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稳定、健康的发展。因此,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民法典中采取措施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是非常必要的。本法第十四条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条中“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一)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又叫做惩戒性赔偿,它指的是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惩罚性赔偿是一项很古老的制度,它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惩罚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为,特别是故意或恶意所致的行为。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疏导受害人的愤慨情绪,防止受害一方因为侵权方的恶意侵权而采取一些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全面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却没有得到承认。大多数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民事案件的损失赔偿额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使受害人一方回复到没有受损时的状态。
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大陆法系的立场,坚持赔偿采用实际损失原则,即只赔偿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实际受到的损失。但在1993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一规定第一次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制裁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民法典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例如:某一劳动者于某年10月8日起到某一企业工作,约定工资为每月700元,如果到了当年的11月15日,企业还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本条的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月工资,即虽然该劳动者只干了一个月的工作,用人单位也要支持劳动者1400元的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条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应当理解为民法典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四种情形到来之日:包括:(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之日的次日。如某一劳动者1998年6月1日进入某一企业工作,到20__年6月1日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十年,如果该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则20__年6月2日即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2)在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子。如某一职工已在某一企业连续工作十年,此时他53岁,距60岁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在此情况下,如果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改制,确定于20__年3月1日重新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则这一天即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3)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该劳动者没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日子。(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满一年后的第一天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如某一劳动者于20__年5月8日进入某一企业工作,到了20__年5月25日该企业还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企业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为工作满一年后的第一天,即20__年5月9日。
(二)追究赔偿责任的途径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一)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民法典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同时,民法典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受理劳动违法行为举报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劳动者就用人单位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予以赔偿。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既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争议诉讼前的必经程序,也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基本形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达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将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对用人单位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劳动者追究用人单位违反民法典的赔偿责任、解决赔偿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最后的方式。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判和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获得法定赔偿的权利得以实现。
●《民法典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单位不签合同员工可讨双倍工资
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全文
■相关知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须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所以,应自20__年2月1日起主张。?全文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全文
●双倍工资如何进行计算
律师解答:
你双倍工资计算的具体方法是指
加班工资还是不签合同情况下的2双倍工资?
计算方法一般是双方事后约定的工资的两倍,如果没签合同,是同工种职工工资的两倍。?全文
■相关案例:
●索赔双倍工资 勿超一年时效
仲裁:时效从职工知道侵权起算 如索赔应尽早主张
赵某被一家服装厂录取从事制版工作。出于考察赵某的目的,服装厂并没有按照规定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后,赵某提出与服装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签订合同一年后,赵某离职,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其入职后至离职时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由于其诉求已超过仲裁时效,遭到仲裁委驳回。?全文
不签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案例解读:有了这些法规条文,用人单位就不敢不与所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以劳动部门刚刚受理的案件为例,大学生小刘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已经超过半年时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而如果小刘的事情发生在明年,那么他不仅可以要求补签合同、补缴保险,还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
单位违规在先,劳动者辞职有补偿
法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案例解读:很多劳动者在发现单位不信守承诺,拖欠工资或是不办保险,就想着早点离开,换个工作,实际上,他们还可以向单位索赔。某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张女士辞职后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物业公司支付的工资一直达不到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的工资还只有620元,而最低工资已经涨到了850元,她要求单位将这6年的工资补足到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张女士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她还可以追加一条诉求,要求单位再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双倍补偿
法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案例解读:单位想随随便便辞退员工没那么容易了,《民法典》实施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并且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得辞退员工。以劳动仲裁部门日前调解的一个案件为例,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工陈某被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单位却拿不出充足的证据,陈某不服便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最后经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单位给予了陈某1500元补偿。如果依照《民法典》,单位认为职工严重违纪,必须要提供所有职工都知道的书面的单位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证据证明陈某存在违纪行为,否则严重违纪的说法不成立,单位应恢复与他的劳动关系,如果陈某不想在这家单位继续干下去,那么单位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他的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经济补偿将在8000元左右。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民法典》第8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
《民法典》对双倍工资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律师提醒:关于双倍工资的法律问题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民法典》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 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在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这个就需要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法律理论和庭审经验,认真具体分析,利用举证原则,法律知识,来揭穿单位的抗辩理由.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三、“双倍工资”支持多长时间
民法典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一般只支持11个月,法院判决不一,有支持多余11个月的,西城区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个月未签合同该如何主张双倍工资呢当然也有救济手段,可以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给开个不受理通知书,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诉。
四、“双倍工资”该怎么计算
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五、“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8
编号: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_________区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有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详见榕房权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4.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 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 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_________(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1)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2)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务费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
1.丙方承诺按交易程序(另定补充协议)规定的工作日为甲、乙双方妥善办理有关事项。甲、乙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交易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丙方交付有关资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关事宜。若因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原因造成手续办理的延误或无法办理,丙方无过错的,由资料提供的延误方承担责任,丙方的工作日相应顺延;
2.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备案证》等,房地产经纪人应出示《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3.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并出具收件清单,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积极配合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
4.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如实告知房屋以配套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5.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及其他当事人应承担的费用;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手续;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督促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的房地产转让信息;
2.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产权利受限制等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材料;
3.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及提供办理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给甲方(定金可抵作购房款)。
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选择下列[_________]种方式确保交易安全:
1.暂时将全部定金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收据;
2.暂时将部分定金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在交易过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与甲方,丙甲两方分别按照收取定金数额出具收据;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费用承担方式
1.交易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2.土地证费:办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证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购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依照《_____》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属违约行为,乙方违约的其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丙方违约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的服务费用并支付违约金给甲、乙双方违约金数额_______;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转让协议补充所约定的交易程序规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选择本条第一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订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可以选择本条第1款的定金罚则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日万分之_______);
4.丙方作为居间及代理服务方应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协会行规为准则为甲、乙双方提供诚信服务的义务,若因丙方服务不当行为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授权的代管方,对所代管的资金及权属资料的安全负责,若因丙方责任造成资金损失或资料遗失、损毁的,丙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处理时限
自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超过10日,丙方即向违约方发出挂号信促其履约,寄出邮戳即日起超过15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依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第十七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本合同解除时,房屋转让补充协议同时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在三方具结后,丙方将监管的房产权属资料交还甲方,将监管的定金及购房款交还乙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提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附件
一、本合同是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各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二、在福州市范围内,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屋(二手房)转让适用本合同文本。
三、合同文本空格中选择内容,可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应将选择事项的序号大写(壹、贰……)填入;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除。
四、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优先。
六、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可另订补充协议。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9
编号:_____字第_____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0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房屋基本概况
第二条房屋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状为: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屋。见附件。
3、该房屋之上存有租约,租期到_年_月_日止。租金为_元/月,押金为_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买卖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与承租人的租约:
(1)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2)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押金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4、买卖双方对该房屋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迁出的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第三条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_元(大写人民币:),该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包括内容可另立附件)。
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房款¥_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分期付款:
①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将金额¥_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②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将金额¥_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③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将扣除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_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3)抵押贷款:
①甲方于_年_月_日前或将首期款(不含定金或履约保证金)¥_元(大写人民币:)交付于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②其余款¥_元由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向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其余款¥_元由甲方委托丙方于_年_月_日前或通过【担保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贷款。(甲方应于签订该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所需资料三方可另立附件。)因甲方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日内补足并交付于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4)其他:。
第五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1项与第2项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其他:。
第六条产权过户办理
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前到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税、费支付
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买方支付;
2、卖方支付。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的税费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八条房屋交付:
乙方应当于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
5、 。
第九条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其他:
第十条佣金:
该房屋经撮合成交后,丙方应收佣金共计_元(大写:),三方约定佣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方应在支付佣金¥_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2、
3、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违约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除第十一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有居间方的,同时由违约方支付_元佣金给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丙方;因丙方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由丙方和其他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计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十四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免责: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_ 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人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代理人:代理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话:电话:注册号: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有关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居间出租】【居间承租】
【】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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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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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签于: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