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精选30篇》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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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3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4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5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6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7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8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9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0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1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2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3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4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5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6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7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8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9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0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1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2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3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4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5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6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7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8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9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30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
一、仓库:
1、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2、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二、灶面:
1、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2、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工作间:
1、蒸饭板,消毒箱,淘萝卜,蒸饭工作台,水池等用品整洁
2、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保持地面清洁
四、餐厅:
1、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2、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五、个人卫生:
1、个人做到四勤,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许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
2、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3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大于70C)后供应。
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七、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家长陪餐制度。
1.学校针对食堂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2.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
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3.陪餐家长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陪餐人陪餐后填写陪餐记录。
5.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的;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⑥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⑦其它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家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③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⑨其它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家长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家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食宿科报告,由食宿科在就餐前指定其他家长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5
为使食堂及有关人员各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细则,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执行。
一、食堂制度
1、食堂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食堂主任负责制,食堂食品安全由校长负主责。
2、健全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3、食堂人员三餐在食堂就餐,不能再为家属或他人买菜、带菜和制菜,应自觉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4、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在厨房内逗留、就餐、会谈等,任何人不准向食堂回售生菜、米、成品菜或佐料等,也不准拿生菜来食堂加工。
7、食堂餐具一律不出借,防止疾病的传染。
8、食堂餐具的自然损坏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食堂卫生制度
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个食堂人员必须常抓不懈,具体应做到: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2、食堂人员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3、食物要做到生食熟食分开存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仪器与杂物、药物分开存放。
4、对所有食具、炊具、盘碗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餐后用开水浸泡五分钟再洗净,每天再用蒸气消毒五分钟。每天冲洗地面、案板一次。
5、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售菜员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6、严格盘碗炊具出借、出租,严防疾病传染,并专人保管,学期结束时盘点验收,如有损坏作好记载并及时汇报。
7、冰柜冰箱每月停机冲洗消毒一次,并经常检查、检修。
8、一定要把好对菜洗涤的第一关,特别是对鱼、蟹、虾一类细菌繁殖快、储量多的菜要反复冲洗,烧熟烧透。
9、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10、对不按规定的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规定和《职工奖惩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食堂职工守则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关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2、服务育人,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急师生所急,想师生所想,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好。
3、遵守学校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作其他私事。事假、病假应向食堂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4、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遵守食堂卫生制度。
5、每个同志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同志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互相谅解,协调;要爱护公物,保护好餐具、工具,节约用水用电。
6、在校长的主持下,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或校务委员会工作会议,根据市场信息、师生反映调整菜单,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尽量使师生吃饱吃好。
7、全体食堂人员三餐在食堂用膳,但不准开小灶,也不准带家属、亲戚、朋友在食堂用膳,不准自己买菜、回生菜拿回家,要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8、不准在切菜、烧菜、售菜时吸烟或大声谈笑,不准在食堂内作一切与食堂工作无关的事,不准不经食堂主任或校长同意擅自调工、轮休,特殊情况外出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9、食堂人员有权谢绝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厨房。
10、为师生服务时要态度和蔼、亲切,平等待人,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外来客人更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四、食堂主任职责
1、负责食堂全面工作,督促全体职工的工作。
2、抓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抓好食堂的卫生工作,严防疾病发生。
4、会同炊事员安排好每周食谱,核定好菜价,管理好食堂财务,并及时报告校长。
5、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炊事员职责
1、炊事员负责炊事的全面工作。
2、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按时供应小菜,做到按计划按菜单烧制,并使小菜色、香、味具佳。
3、做好物品的保鲜工作,协助食堂主任核算小菜成本及价格。
4、严格按卫生要求做好灶面的清卫工作,保持灶面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制作流程中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六、食堂会计、出纳(食堂主任兼)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离岗位。
2、工作仔细,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接受学校财务组审查一次。
3、及时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月底结算好资金并报校长室审批。
4、督促采购员及时报销发票,每张发票从日期到金额认真审核,发现问题,督促纠正,直到追查责任。
6、注意安全,及时关锁办公室门户,并严格把好收款关,防止伪钞混入。
七、采购员职责
食堂采购工作是搞好食堂,维护师生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一关。为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管理,要求采购员必须做到:
1、对每天采办的实物、蔬菜品种搭配要心中有数,按采购单采购,市场上需临时更换的应有一定理由。所采办的实物、蔬菜必须对象实,货色真,有地点,有人员可查。
2、采办的蔬菜,必须新鲜,无污染,无杂质,严禁购入大批量蔬菜而造成积压浪费(以一天吃完为标准)。
3、采办的实物、蔬菜必须低于市场价,能批发的尽量批发。
4、采办发票必须字迹清楚,月日相对,单价总额相对,大小写相对。由验收员对实物需要时、购入量、质量、价格等方面验收合格签字,当天要用的蔬菜实物交食堂主任收下,并让他们签好字,把发票交校长审核签字后才能报销。
5、原则上一次性单项实物购入控制在200元以内,如需大量购入的,必须事先和食堂主任和校长联系,同意后方可购入。
6、严禁购入人情菜、放心菜,一旦发现以次充好、杂质多的蔬菜,将严格按《购菜协议》执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验收员职责
1、每天及时按采购员对购入的蔬菜、实物进行验收。
2、验收的项目有:需要的数量、采购的数量、品种、质量、斤量、价格、金额、发票日期。无误后把蔬菜分类交食堂人员,并及时填写检验单,及时签好名字。
3、把发票报校长室。
4、在验收中若发现问题可向采购员提出问题,或向校长室反映情况,督促其改正后再签字。
九、锅炉司炉工职责
1、锅炉生火前和生火后要仔细检查锅炉水表、气压表、温度表的完好程度和工作情况,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严禁无人操作。
2、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保证气足、水开、饭熟,并做好开水供应工作,保持开水房的整洁(每天冲洗一次)。
3、每天更换锅炉水一次,及时记好操作记录,定期水质化验(送实验室),每月二次作好水质再生工作,努力延长锅炉使用寿命。
4、及时清除煤渣,节约燃料,保证锅炉运转正常和锅炉房内的整洁。
5、要作好交接班记录,及时排除各种故障,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保证不出事故,学期结束,要提出配修方案。
十、夜间食堂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防盗、防火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食堂的食物的安全。
2、值班人员每晚七点以前检查食堂厨房门、锅炉房门窗。
3、每晚八点以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厨房、锅炉房。
4、早上食堂人员上班前,全面检查厨房、餐厅有无失窃或其他事故。
5、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发生事故要追查值班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食堂职工请假制度
1、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有事要请假,要写好请假条,报食堂主任和校长批准后方能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3、为了搞其他职业不得请假。
4、准假后不得擅自叫他人顶替食堂工作。
5、上班后要主动销假。
十二、食堂职工违纪处理意见
为了强化管理,严肃纪律,对下列违纪事件作如下处理:
1、要提倡优质服务,与师生不争吵。由食堂职工引起争吵事件,除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外,扣当事人3-5元。
2、认真打扫厨房、备餐厅,蔬菜等洗干净,如在菜碗中发现蚊子、苍蝇等脏物,要很好地向用膳者赔礼道歉,并予以调换,使对方满意。屡次发生而又不改者,扣5-10元,膳管会进行不定期卫生检查,多次达不到要求,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3、烧菜、盛菜、送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热天除外)勤洗手,如发现违反者,第一次扣1元,第二扣2元,依次类推。
4、公私分明,私人食品任何人不准存放在食堂冰箱,谁存放谁答应谁负责,并扣罚当事人每次5元。任何人不准拿生菜来食堂加工,一旦发现扣罚10元。食堂食品私下分发或偷、拿回家,一经发现,临时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50%和月奖的全部,正式工从奖金或工资中扣50元至2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存入个人档案。
5、向师生售菜时要一视同仁,严禁买面子菜,甚至送菜,一旦发现,临时工辞退,正式工扣罚奖金100元,以师生检举为准。
6、向市场买菜要公道,要注意质量,严禁关系户以次充好向食堂推销商品,算高价,使食堂吃亏。一发现不正常现象,要按《购菜协议》执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购物要验收,混杂不清,决不允许,验收员要严格把关,不讲私情。
7、值班人员晚上关锁不严,安全保卫意识差,造成失窃,使集体蒙受损失,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进行适当的处理。
8、司炉工责任重大,未经厨房同意不得停止供汽,也不得迟供汽,并保证冷水、开水的供应,每出现一次因人为而造成影响的.扣5-10元。
9、食堂人员要认真打扫卫生,桌面要揩净(每天三次),地面要洁净,一天扫三次拖一次,桌面、地面每月用碱水揩冲一次,洗碗槽和水沟一天冲洗三次,保证畅通,周围环境也要保持清洁,违反上述规定或多次检查而达不到要求的,将在工资中扣罚。
10、财产要妥善保管和爱护,根据食堂核定的自然损坏率以外部分均要照实赔偿,责任查不到人的,组内人均平摊,每学期结束时检查。
11、有事、生病要办理请假手续,不请假的以旷工论处,旷工每天扣发日工资的两倍和当月奖金,事假一天扣发当日工资和奖金,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扣发当日工资和全月奖金。若发现请假去搞第二职业,临时工辞退,正式工扣全月奖金。
12、职工之间发生吵架,造成不良影向的一律辞退。
十三、学生就餐制度
1、学生就餐在食堂内,职工排队刷卡就餐,不得拥挤。
2、要保持课桌、凳和周围地上的卫生,吃剩的菜梗残渣及汤汁存放在专用的桶盆内。
3、洗碗水槽内不准洗衣洗脚和倒剩菜剩饭,洗盂盆等。
5、爱护学校的一切食堂设施,节约用电用水。
6、吃饭时不要大声谈笑,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7、如有意见可向班主任或校长室反映,不准与工友同志争吵。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6
食堂是学校最重要的人员最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相应要求,加强食堂管理,严格食堂保洁消毒,规范食品加工,遏制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堂供水等维护
学生返校前,排放假期间储存于水池、水管的水,对水池进行认真清洗消毒。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加强食堂电磁灶、蒸饭机等设施设备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检查返校前14天的出行和健康情况,严格返校入校前的体温检测。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学校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三、严格每日岗前检查
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总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每天不少于3次的体温检测。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结膜炎、恶心呕吐、肌肉酸痛等疑似疫情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严格食材进货查验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渠道、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堂不生产冷食类品种。
五、严格规范操作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
开学前,对食堂进行无死角清洁和消毒,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操作间室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一律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餐厅白天尽可能保持通风,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防止中毒。
七、严格洗手消毒和留样
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食堂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规范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八、严格单位食堂供餐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学生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学校食堂用餐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学校指定学生分班、分组、分区、间隔就餐,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降低餐厅的人群聚集密度。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7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学校食堂制定了一下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员要根据食谱计划采购,采购食物要精挑细选,确保新鲜、卫生,严禁采购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采购食物要完整保留相关支出票据以备月底核帐,米、白面、食用油等整件物品入库要有厨师签字确认。
三、采购物品必须货比三家,价廉物美,不缺斤短量。
四、不准采购烂、变质、不新鲜以及过期物品。
五、食堂食材采购要及时,经常观察使用量,要适当留有库存以备急用。
六、采购物品不准虚报价格,严禁索取或接受供货方的回扣。
七、采购物品后,立即送炊事员验收并及时做好日报账工作。
八、按时参加每周食堂和餐厅的清扫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8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
全面责任;安保主任和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理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德育处报告。德育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3、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月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9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验收和保管,每日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
2.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计划,食堂厨工实行厨师值班轮流制
3.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
4.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食堂卫生,餐后厨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
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3.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发烧等症状,应请假,离开厨房
4.食堂工作人员既要分工明确,要团结协作,工作期间不争吵,不打闹
三、食堂卫生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不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异常食物
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二)餐具、厨具卫生
1.刀、菜墩、桶、盆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干净卫生
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潲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对食堂的排污沟要及时清理
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注意清洁。
5.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0
一、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管理员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各种餐饮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围裙和工作帽,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三、注意用电安全,做到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鼻子要灵,发现漏气时要及时修理,开着火不准离开人,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五、下班后,食堂管理员要检查煤气、水、点、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1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营养健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我省各类(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以下简称“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等形式集中向学生提供餐饮食品的,必须建立学校校长陪餐制度,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陪餐人员、陪餐方式、应尽职责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二、学校应明确陪餐工作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完整的《学校(幼儿园)陪餐人员安排表》,提前一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醒目位置公布,以确保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
三、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要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学生一起用餐,和学生一起排队,不得另择场地单独就餐。学校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学校相关负责人在学校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餐同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学生膳食经费。
四、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转、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就餐场地环境卫生、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听取就餐学生的反馈意见,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每日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见附件)。
五、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告知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六、学校应拓展校长陪餐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学生同餐制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七、管理部门应制定《教师与学生同餐意见簿》《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意见簿》(可参照《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号、意见提供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日期和餐次、反映的具体问题、管理部门的意见、分管校长意见和校长办公会意见等。
八、管理部门应将陪餐记录表、同餐意见簿和监督管理意见簿分别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应将本校陪餐、同餐、监督管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在本校校园网、公示栏中进行定期通报;应定期随机开展学生用餐问卷调查,听取并采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应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呈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定期解决问题,因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九、陪餐、同餐人员就餐后若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同一食堂就餐的学生情况,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对当餐就餐学生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
十、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班主任(保育员)陪餐制度、教师轮流值勤制度和定期邀请家长或家长委员会成员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和反馈相关工作情况。
十一、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家校餐饮联系制度”,把每日菜谱及其使用食材,通过家校群传输给家长,便于家长对家庭用餐互补、搭配,确保学生用餐营养健康。
十二、学校校长(园长)每周至少要与学生陪餐一次,同时加强对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情况的检查。校长(园长)要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听取陪餐人员、同餐教师、就餐学生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召开校长办公会,对管理部门提交的意见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督查落实。
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实施办法在辖区内学校得到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性抽查所属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师生同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落实制度不力、存在陪餐人员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学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危害学生安全健康问题、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四、本实施办法自20xx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2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3
1、学习并执行和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4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二、从业人员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三、服从领导,从业人员应切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四、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转移、挪用、截留、偷盗食堂食品现象的。
2、扰乱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妨碍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名违规收费的。
5、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从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食堂形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职或早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5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6
(一)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
(二)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
(三)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操作规程要求
(一)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二)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
(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7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8
⑴认真执行饮食卫生的有关规定。
⑵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⑶生熟食品分开保管,肉菜洗干净、无杂物,熟食要加盖加罩,售剩的饭菜及时存放保管好,再售时应煮透,不售变质、变味、腐烂饭菜。
⑷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⑸每餐下班后,把分工包干地段清洗干净;饭盆、菜盆、勺铲、蒸笼等用具洗净后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无异味。
⑹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厨房、餐厅内外、台、桌面及用具清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洗一次。
⑺采购员不购腐烂、变质、变味食物。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厨房、加工间。
⑻厨师不加工变质、变味、腐烂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19
1.食品样品由专人保管。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带馅的面制品)应在冰箱中保存24小时。
3.每盘样品量大于50g。
4.样品保管负责人应每天做好样品保管记录。一次检验未留样的,罚款5元。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0
学校食堂关系全校师生的安全,因此,必须做好食堂的管理,为了办好食堂,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帐,日结日清。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3、呀爱护公物,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5、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6、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7、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9、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0、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11、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又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1
1.建立岗位责任网络图,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2.各级管理者重视职业道德,锐意进取,学习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各级管理者严格把关。
4.各级负责人因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给师生造成食物中毒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并调离岗位,后果的危害性和其他具体情况。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当将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5.如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对处置不当的行为人和各级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情况和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2
1.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学院、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大局观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办好伙食,为学院的稳定和发展作贡献。
2. 自觉服从后勤管理处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从事不正当或非法的经营活动。
3.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禁出售假劣、腐烂变质食品和有病、害的兽禽肉类。
4. 食品采购员不得采购病死的任何肉类、变质蔬菜和食品,所采购回来的食品必须经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
5. 食堂人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上岗前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洗净手,不准戴任何手饰上岗。
6. 食堂严禁加工油脂酸败、腐烂变质的食品,一经发现将处以重罚。
7. 食堂人员必须做到餐具的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餐桌、餐厅要随脏随抹随打扫,保持整个餐厅桌椅、地面明亮清洁。
8. 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应生熟分开,不得混用,冰柜应生熟分放。下生上熟。
9. 加工场所要随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地面要冲洗。
10. 各食堂临时保管室存放物资必须上架并且要有标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开,且要注意保质期,以防变质生虫,没用完的物资必须及时封口,防止老鼠和蟑螳。
11. 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否则不得使用。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3
学校食堂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部分,不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加工前后不得落地堆放。
3、冷冻、食品应自然解冻,不得采用自来水冲淋及温水浸泡。
4、水产、肉禽、素食品应分池清洗,各清洗池有明显标记。
5、肉类食品清洗后无血、无毛、无污及无有害腺体;鱼类洗后无磷、腮和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蔬菜按一拣二洗的.顺序进行操作,洗后无泥沙杂物,不放置过夜。
7、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8、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用后冲洗干净,不得落地存放。
9、有独立的粗加工,加工场所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4
一、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三、待加工原料要分池、分类进行清洗,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至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的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5
1、自觉遵守食堂秩序。按时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夹塞” ,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不酗酒肇事。
2、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或膳食管理委员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炊管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
3、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 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器皿或泔水中,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不准坐在餐桌或蹲在凳子上吃饭。
4、注意节约粮食。反对乱扔食物、浪费粮食的不良作风。
5、讲究公共道德,不准乱拿别人的餐具。个人的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餐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不得将食物带出餐厅。
7、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学校值班人员和食堂饮管人员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6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学校食品安全制备制度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毒。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学校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放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败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学生用餐要求
1、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7
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0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
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生伙食质量和卫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xx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x教发〔20xx〕号)及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条件的学校为满足学生就餐需要,按要求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市幼儿园。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教育局负责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学生食堂建设,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市教育局发展建设科负责审核、指导、监督和考核学生食堂等工作,计划财务科、审计科、学生工作科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面履行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制定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细则,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和监督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总体要求
第六条学校按照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管控水平、有利于提高学生满意度的原则,选择自营、托管等方式开办学生食堂。
第七条坚持公益性原则。学生食堂严格遵循“非营利”要求,实行零租赁、零折旧,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
第八条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遵循自愿原则就餐,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
第九条推行营养食谱制度。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鼓励食材供应本地化,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第十条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学生食堂应根据营养食谱,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食堂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第十二条落实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与教师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第十三条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制定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每月组织社会力量和膳食委员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
第十四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要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加强就餐场所管理。在食堂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和营养食谱等信息。就餐场所应张贴节俭养德、食品安全、营养均衡、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引导学生节约用餐、安全用餐、营养用餐、文明用餐。
第四章自营食堂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自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供餐。学生食堂新建、改建、停办或变更经营模式,应向市教育局备案,并向市食药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学生食堂财务制度,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运营成本。学生食堂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煤气、人工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
第十九条规范食堂物资采购。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逐步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和供应商准入制度,对米、面、油、肉、蛋、豆制品等大宗食品供应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产品直供基地,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条规范食堂食品储存。学校食堂食品储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学校要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学校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核对数量、检验质量、签字确认,物品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
第五章托管食堂管理
第二十一条自主经营学生食堂存在困难的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托管服务。
第二十二条实行餐饮托管服务的学校,应与供餐企业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安全、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载明实质性条款。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托管经营服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根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监管具体办法,明确专人对企业物资采购、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
第二十四条建立退出机制。合同期满的自然退出;因企业自身原因出现合同中明确应当退出情况之一的,立即中止合同,限期退出;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得续签合同;对企业在招投标过程和经营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招投标。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审计、食药、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监管常态化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教育局制定学校食堂考核办法,将学生食堂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七条市教育局将自营食堂的财务列为必审内容,进行全面审计监督。原则上每年对30%以上的学校进行食堂财务审计,3年内完成一轮审计。
第二十八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
第二十九条严肃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三)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
(四)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企业租金或接受无偿服务的;
(七)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八)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或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九)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29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食堂人员),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后厨管理制度 篇30
为保证食品安全,我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按特殊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