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汇总32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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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4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5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6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7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8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9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0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1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2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3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4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5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6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7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8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9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0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1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2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3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4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5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6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7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8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9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0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1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2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
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
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
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
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
1.建立高危门诊,由高年资有经验医生接诊,从早孕开始进行高危初评,利用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及特殊检查等手段发现高危因素。
2.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及诊疗常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对查出的高危因素对照“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时间至每次产前检查中发现高危因素随时评定,将评定的.分数填在手册上。
4.在孕12周、28周、36周临产前进行评分小结,了解高危动态,根据孕产妇不同的高危因素,给予相应的健康营养指导和医学处理。
5.将评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做出“高危”标志,这样有利于掌握高危情况,突出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6.建立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定期预约复诊进行系统管理,失约者按病情采取电话或家访等形式进行追访。
7.在孕晚期指导孕妇记数胎动次数,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缺氧情况,以便及时纠正,减少围产儿死亡的发生。
8.实行孕37周专家进行高危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预测分娩方式及分娩地点。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
一、指导思想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明,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校园内教职工及家属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团结的校园。
二、工作措施
1、幼儿园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2、定期排查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各教研组——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3、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4、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上报校党委、校委会研究处理。
5、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6、每月对幼儿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汇总,填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供各级领导和幼儿园检查。
为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制度。
1
(一)信息报告制度
1、采取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起来的方式,对人事编制工作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不管单位有无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室必须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3、及时准确上报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预警性涉稳信息以利及早防范不稳定事件,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二)要情报告制度
1、凡发生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或围攻冲击幼儿园等重大情况,所在教研组各室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 3小时内向园长报告,24小时内向上级维稳办报告。
2、凡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组室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原因和处理情况,以后每天报告一次,直到矛盾全部化解。
3、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6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报告。
4、建立健全重大稳定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组长定期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尚未化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按轻重缓急排序,将较为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详情报局备案,由分管领导对重大不稳定因素进行挂牌督办。
2
(三)抄告回报制度
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方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调处。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下发督办函,责成有关组室限期调处,各组长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调处结果。
3、要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把本地本部门应该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上级。
(四)考核督查制度
1、幼儿园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归口负责,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工作失职等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3、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晋级和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迟报、漏报、不报、督办回执不填报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4、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组长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着力在落实工作措施,谋求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
3
(五)形势分析会议制度
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幼儿园每季度召开一次。
2、形势分析会议对排查调处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黄牌警告并限期整改。
3、认真研究调处急、大、难矛盾纠纷的措施,通过形势分析会议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调处时间,督促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4
一、检验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临床检验、教学、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按医院要求,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临时指令性任务。
4、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5、贯彻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可组织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
6、抓好科室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不定期检查科内人员的工作质量,努力开展各项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7、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再教育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意见。
8、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学研究。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之间的关系。
9、确定本科人员的轮岗和值班。
10、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部门保管和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11、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2、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在科主任长期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3年。
具有副高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6年。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临床实验室工作满10年。
(二)工作能力:
熟悉临床实验室的常规检验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
二、主任(副主任)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的检验、教学、科研工作,并负责实验室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协助科主任检查、提高科内的检验质量及检验技术水平,重点解决检验技术上的复杂疑难问题。
3、负责本科科研项目立题、论证、组织实施并总结汇报;指导下级人员的科研工作,参加部分试验工作;发表相关论文及申报成果。
4、随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进展、新技术,指导下级工作人员改进检验技术。
5、有计划地对青年检验人员开展“三基”、“三严”训练,配合科主任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科室的学术地位及本行业中的影响力。
6、指导并督促下级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7、配合科主任完善科室行政管理,负责编写科室各岗位的标准化操作文件,逐步达到“标准化实验室管理”水平。
8、完成科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9、副主任检验师协助主任检验师负责相应工作。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工作资历:
1、副主任检验师:担任主管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0周,任主管检验师满5年。
2、主任检验师:担任本专业副主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35周;任副主任检验师满5年。
(二)工作能力:
副主任检验师:
1、能为临床在某一检验学科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试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预防。
2、熟练准确地解决本专业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如变异菌种鉴定、血液骨髓细胞及寄生虫的识别、各种重要试剂质量鉴定及临床应用性评估;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误差;能进行室内、室间质量控制的分析总结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根据专业熟练掌握下列专科技术:如血液及骨髓的检查技术、临床免疫学检查技术、分子生物学检查技术等。参加部分技术要求较高的检验工作,无责任事故。
主任检验师:
1、能为临床在实验诊断学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特别在实验选择、结果解释上提出指导性意见,为临床合理解释试验结果提供正确的信息,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疗效评估、预防等工作。
2、在医学检验领域中有丰富的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要点,能解决复杂或重大的技术问题,能帮助临床医师掌握新的诊断方法,能结合患者病情及时向临床医师提供疑难、危重病例检查项目结果及分析判断的意见。对本专业的工作具有全面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
3、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并结合临床病情进行会诊,如查房及疑难病症解析等。
三、主管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检验师的指导下,负责检验、科研、教学工作的落实及实施,指导下级人员工作,负责检验报告的质量。
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检验结果的质量,保证结果的准确、及时;排除工作中的系统误差及偶然误差;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试剂、仪器等疑难技术问题。
3、负责学生的临床实习工作;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学习,培养提高下级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负责对检验师的培训和考核。
4、努力参加科研工作,协助科主任落实科研规划。
5、了解国外本专业的新技术,对改进检验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提出建议。
6、完成科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7、在主任检验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检验师的工作职责。
应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
1、任本专业检验师满5年。
2、担任检验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检验工作不少于44周。
工作能力:
1、了解并掌握本专业各项实验的临床意义和应用价值,积极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工作,能为临床在合理选用检测项目和结果解释方面提出正确的建议和意见;能解决本专业中一些常见问题,如生化多项目综合判定、肝炎标志物结果分析、血液及骨髓细胞识别、各种标本中微生物鉴定、寄生虫的识别。
2、能结合临床资料,准确分析常规实验结果的临床意义。以专业划分每年工作量不少于:临检20xx件、生化20xx件、微生物400件、免疫1000件、分子生物学检测200件。
四、检验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指导检验士和检验员进行工作。
2、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3、承担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申领、报销等工作。
4、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5、承担指导学生检验实习工作。
6、参加本专业各种质量控制工作。
7、完成上级检验师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检验士: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
2协助检验师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3协同检验师做好物品、药品、器材的请领和保管,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4学习专业技术,参与培养进修、学习人员工作。
5参加标本的采集、登记和常规检验工作。
六、检验员:
1洗刷检验器材,做好消毒、灭菌工作,清理废弃污染物;打扫科室卫生。
2接收检验标本,传送检验报告。
3根据科室需要,安排非检验操作岗位的工作。
七、临床检验医师:
1、根据临床信息,对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申请、患者准备、以及样品的采集、运送、保存、处理、检测和结果给予指导、培训、答疑和咨询;
2、参与临床查房和疑难、危重病例的'会诊,对检验结果做出解释,并依据实验室结果对临床诊断和治疗提出建议;
3、负责签发具有诊断性的临床检验报告;
4、掌握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及临床医师的需要和要求,用循证医学的方法评价检验项目,制订疾病诊断指标的合理组合,规划和开展临床检验的新项目,并推动其临床应用。
5、高效率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反馈意见,组织持续改进。
6、指导和培训临床医护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学改革。
7、承担与实验室诊断相关的科研任务
八、检验科质量主管:
1、质量主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授权,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2、负责组织质量管理小组和质量控制工作。
3、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工作,参加实验室管理层对质量方针和实验室资源的决策活动,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
5、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规章制度》、《SOP文件》和各种质量文件的编制、审核、发放,以及换页更改的申请和换版更改的组织实施。
6、负责安排和组织内部审核,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并报主任审批。负责审批《内审实施计划》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任命内审组长并规定其职责;编制《全年质量体系运行报告》。
7、负责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分析体系运行中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查、批准;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8、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前的组织工作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汇报前一阶段质量体系运行和检测和/或校准工作情况,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9、负责有关质量问题的抱怨和投诉的处理。
10、审核实验室发出的检测信息内容。
11、质量主管及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外部供应的评审。
九、检验科技术主管:
1、技术主管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任命并授权。
2、负责任命技术管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的工作。
3、负责组织投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负责批准恢复检验工作。
5、负责对发生不符合项的责任组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数据控制程序的实施,负责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内的程序文件与数据修改的批准,负责检验报告修改的批准。
7、负责每年进行一次检验程序的评审工作,组织编制《检验程序评审报告》,负责评审报告实施情况的跟踪。
8、负责每年进行一次各检测项目生物参考值范围的审核、评审工作。
9、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方法的评价、确认、评审和批准。
10、负责组织技术管理小组编制《检验项目指南》,供患者和临床医生取用。
11、负责质控物更换和室内质控靶值修订的批准。
12、负责仪器设备校准程序的审批。
13、负责所有仪器设备的统一管理,配合医院设备科对仪器进行验收及安装。
十、病理科科主任: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4、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经院长批准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确定本科医、技人员的岗位轮换、值班、会诊、外出培训等事宜。制定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带教计划。
6、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及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具体意见。
7、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管理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配合校、院完成高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
8、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本科保管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结果和保管工作。
9、参加科内快速冷冻切片、科内外及院内外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10、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及医疗纠纷鉴定书。
11、组织本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应用新技术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督促本科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基金课题,并协调医疗工作与科研人员间的关系。
12、组织和参加本科室内外、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经常与临床各科取得联系,征求意见、相互配合、改进工作。
13、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在科主任外出时,经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同意,科副主任可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十一、病理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参加并协助科主任抓好科室的全面病理工作和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并负责下级人员的医德医风及医疗安全。
2、有计划地对下级医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指导下级医师的操作技能,避免医疗差错及事故。
3、着重担任重要的病理检查,参加本科室快速冷冻切片及疑难少见病例的诊断及会诊工作。
4、经科主任授权,主持或参加院内外疑难病例的会诊、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和医疗纠纷鉴定书。特殊疑难或复杂的病例交科主任或经科室讨论后做出诊断。
5、掌握本科所有的常规业务工作,掌握病理特殊检查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在日常工作中正确使用。
6、带头执行并督促下级医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保证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7、协助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研究生及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8、参加继续教育,指导医、技师结合临床开展科研工作。积极申报并承担科研课题,吸收、应用国内外医学新技术,努力开发新项目,扩大和更新工作内容,并不定期开展学术交流。
9、在科主任分配下,主持或参加主持大型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
10、协调本组和科内各组有院内各科室的工作联系。副主任医师协助主任医师做好本组工作。
十二、病理科主管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协助主任医师搞好病检、教学、科研工作及科室成员的医德、医风教育。
2、主管本科室一定范围的病理诊断工作,包括病理尸检和治体组织检查工作。
3、负责快速冷冻切片初诊;签发常规检报告,对疑难、少见病例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并提请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会诊。
4、熟悉病理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并能做出相应特殊检查的决定。
5、担任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分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研究生、进修医师的日常工作。
6、负责科内医师、进修医师的考勤及日常和节假日排班工作。
7、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相应职责内的病理检查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参加病理及临床病理讨论会,并完成分配的相关工作。
9、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掌握所必须的专科技术,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病理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参与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和总结工作。
10、确定自己的科研方向,并选出题目,申报各级各类课题。
11、在本组主任医师外出时,经科主任同意后可行使主任医师的工作职责。
十三、病理科住院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工作。
2、在完成医院和科室规定的基本培训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尸体解剖、活检取材和常规病理切片的初检等工作。经过一段培养后,可适当签发较典型的常规病理诊断,无快速冷冻切片报告权。对较复杂、较疑难和少见病例,可提出初步诊断意见,交上级医师会诊。
3、负责书写病理检查报告和诊断,参加计算机采图发报告。
4、积极参加科内外病理和临床病理讨论会,结合实际学习有关管专著和文献,提高业务水平。
5、了解病理切片制作过程及病理常用特殊技术的应用及诊断意义。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相应职责内的检查结果合乎规范要求。
十四、病理科细胞学医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收细胞学标本,并进行核对登记。
3、负责细胞学涂片制作、染色、观察和诊断工作,并保证合乎规范要求。
4、积极开展细针穿刺细胞学、液基细胞学诊断技术以及相关的研究工作。
5、负责细胞学诊断的教学和培养青年医生及进修生工作。
6、做好细胞学诊断阳性涂片及相关原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7、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十五、病理科主管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完成分配给的某一部分技术工作,如冷冻和石蜡制片、染色、特殊染色、免疫组化等技化,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要求。
3、参加蜡块、切片及其他原始病理资料的归档、保存和借还工作,做到及时、不乱、不缺。
4、参加分配给的教学、科研及技术活动等配合准备工作和进修生的培养工作。
5、积极参加新技术、新项目的学习和使用。
6、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十六、病理科技师:
1、在科主任领导和技师长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并参加门诊、病房或技术室的常规病理、快速冷冻、特殊染色及免疫组化等技术工作,并保证合乎技术操作规范。
3、负责和参加收取送检材料、登记收费和管理病理报告取送工作。
4、负责蜡块、切片、登记、病理报告等原始资料及时归档和借还等管理工作。
5、负责科主任安排的教学、科研及学术活动等配合准备工作及进修生(包括技术员)的培养工作。
6、密切关注技术新动向,积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满足医疗需求。
7、负责与诊断系列各级医师的工作配合与协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5
一、 组织领导
为提高职工健康意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除四害的工作力度,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曹国祥;组员:孙荣福、王君达、王新华、顾蕾。除四害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各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除四害情况及方法,并制订除四害的工作制度。
二、 灭鼠工作
⒈把除四害工作列为本单位爱卫工作、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人人参予,个个动手,家家户户不留死角。
⒉灭鼠工作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防、灭相结合,药物与工具相结合,每季度开展一次药物突击灭鼠活动,常年有灭鼠工具,有切实可行的防鼠措施。
⒊及时清理室内外杂物,经常检查仓库、墙角、墙缝、鼠洞,及时堵塞,对鼠笼、鼠夹应及时投放和清理。
三、灭蝇、灭蚊工作
⒈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和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积水,不乱倒乱丢垃圾。
⒉定点、定人、定时对孳生场所进行药物喷洒消灭。
⒊完善防蝇设施,垃圾箱有盖有门,密封存放垃圾,厕所定人打扫,定时喷洒药水。
四、灭蟑螂工作
⒈每年每季秋季开展药物消灭蟑螂突击活动。
⒉饮食、食品存放处必须开展经常性的灭蟑螂活动,确保“药
⒊职工家庭厨房要经常彻底清理蟑螂栖息场所,并搞好室内外卫生,清洗厨房每个角落,确保饮食卫生。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6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订全院护理工作计划,护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护理科研项目,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认真布置落实,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质量标准、医德服务规范,并组织落实考核。定期组织修改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定期参加晨会交接班,深入科室检查督促各项护理工作质量标准的落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与负责质控的领导联系,通过信息反馈,加强质控措施,贯彻落实责任制护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4、严格检查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防护理差错事故发生。如有差错事故发生,按《卫生部医疗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共同研究讨论,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上报院长。
5、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术考核。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职业道德教育,协助解决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
6、做好来院进修、实习护士的.安排管理工作,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加强各级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开展护理继续教育学分制,制定人员培训和梯队建设计划,并组织落实。
7、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领导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考核意见,护理人员调动科室应及时通知院办。
8、经常深入检查,认真做好三级护理和责任制护理,落实护理工作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改变,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9、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进行护理业务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人员支援。
10、每月主持召开护士长例会或全院护士大会,分析护理工作情况,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分析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任务,同时表扬好人好事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护理质量。
11、定期交叉对全院护理工作检查、考核,开展护理信息管理,收集国内外护理专业发展动态,完善各级护理记录,做好系统分析、控制和评价。
12、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13、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与科室签订护理科研合同。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完成者提请院长奖励。
14、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定期召开各级护士会议,倾听意见,提出要求,保证护理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断改善。
15、不断总结经验,应用医学理论和护理学理论,撰写学术论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7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进库货物质量关。
二、严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库房。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四、仓库须有“三防”设施,原料库禁存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进出货须有记录,领用物品要签名发放,每月进行清底盘库。
七、确保库房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8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帮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学校的工作。
(二)协助学校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学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家长委员会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促进学校质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定期听取学校领导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学校工作总结汇报。
(二)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广泛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学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学校联系,交换意见。
(四)参与或主持学校的大型活动。
(五)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六)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学校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七)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八)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总是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九)开展评优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五、家长委员会成员每年九月略作调整。
一、组成
1七宝中学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分会,年级分会由各年级组建,并报校家长委员会批准。
3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家长代表担任。其成员由各年级分会推荐组成。
二、宗旨
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权利和义务
1家长委员会权力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2)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9
1、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村务、党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重大事项、人事安排、村干部效能作风等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
2、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对村级重大资金开支、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镇政府方可受理。
4、村级财务支出凭据,须经村民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报销入账。
5、村民监督委员会发现村“两委”有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利益的,可以提出批评并要求予以纠正;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废止,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6、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镇党委或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镇纪委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与日常管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其监督水平;要积极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0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节省能源与费用开支,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节约燃料,做好行车记录,及时按照上报有关情况;
5、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6、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奖惩考核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次,一学期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扣除相应工资后解聘;
2、严禁旷工,违者每次处以日工资三倍罚款。一学期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扣除相应工资后予以解聘;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杜绝电话请假,每缺一次扣款50元。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上班期间由后勤处统一实行车辆调配,其他任何教职工或司机均无权批准或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若后勤主任不在且因工作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应经学校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如果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校区,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学校并可视情节轻重选择是否继续雇用,一学期中累计3次或月累计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6、司机轮流值班时间,相关司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临时调度;值班时间为从早上接车回来至下午送学生止,值班司机必须在值班室范围内,未到班者每次扣款100元。两次以上者扣除相应罚金后予以辞退。
7、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8、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进行处罚后予以解聘;
9、保持匀速行驶,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爱惜车辆,因本人原因造成车辆刮擦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故意隐瞒未上报者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学校卫生标准者,取消每当周卫生奖20元。
11、必须服从学校调度命令,有不服从管理或安排任务后没能及时执行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2、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更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3、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与学校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处于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违章费用等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4、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获得安全奖300元。“交通事故”是指因此事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学期奖金额最高为700元(含优秀司机200、安全300、卫生100、全勤100奖项),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度初。
3、参加工作一年且下学期继续为学校服务者享受本奖项中的优秀司机奖项(评选比例为30%)。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1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小学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制度6
1、按时作息,不得提前、推后。下晚自习后,应及时洗漱、归寝。
不准在操场上打球、打闹、相互追逐,非就寝时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
2、起床后整理好内务。被子叠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洁,并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承担垃圾处理费。
4、不准在寝室里打闹,熄灯后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影响别人休息。凡违反者,一律实行纪律处分。
5、值日生要认真打扫寝室清洁,垃圾、脏水不准存放在垃圾桶里,更不准将垃圾倒在厕所里,饮料瓶、快餐面碗、果皮等不准往厕所里扔,以免堵塞粪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须打扫,特殊情况下适时打扫,学校专人检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还要补扫,直到合格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认真打扫各自的`清洁区,要冲干净厕所。值日生要关闭电灯。学校专人检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还要补扫,直到合格为止。
7、下课十分钟不准进寝室,钥匙不准转交他人。
8、寝室里不准留宿外人,更不准不假外宿。对故意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9、寝室里不准点蜡烛,冬季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等烧火烤,严防火灾。自己的钱、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盗。
10、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更不准打闹推搡。凡违背此项制度,酿成事故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11、不准乱动床铺、电路、灭火器等设施。凡有损坏,照价赔偿。
12、铝合金窗开关要仔细,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谨防窗扇滑落损坏,乃至伤人,凡乱推乱搡,造成损坏或伤人者自行承担有关全部责任。
13、严格服从寝管老师的管理。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2
第一条依据
根据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关于办理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的'
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提高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第三条性质
工作室为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工作机构。
第四条职责
工作室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调解纠纷当事人申请或区法院委托的民事纠纷。
二、承担委托人民调解的咨询工作;
三、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四、协助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五、及时向区法院和区司法局提供人民调解的各类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和信息简报等资料;
六、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建议;
七、负责对已受理的人民调解民事纠纷的转委托或协助调解工作。
第五条制度
工作室应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工作室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讲评上周工作,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对策。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可派员参加。
二、信息制度:按月向区司法局上报纠纷受理统计月度、年度报表,对重大或特殊的纠纷做到一事一报,及时反映相关情况。
三、回访制度:纠纷解决后,工作室应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或通过当事人所在居(村)委调委会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四、保密制度: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五、档案制度:调解结案后,应及时按规定立卷归档,做到纠纷调解一案一档。此外还须建立调委会组织名册、调解受理情况登记、培训记录、工作室月度、年度纠纷调解统计表等。
第六条纪律
一、耐心接待,竭诚服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二、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职责。
四、举止端庄,统一着装,正确佩戴胸卡、徽章,不浓妆艳抹。
第七条保障
一、工作室所需工作经费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协商,安排预算、各自承担相应的份额。
二、区法院负责安排工作室外出调查所需用车。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3
l、凡遇重大手术,新开展手术,危重、疑难、抢救病人等护理工作中存在难点、焦点问题应及时申请会诊。
2、申请会诊科室须填写会诊申请单送护理部,将会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伤口护理组、导管护理组、糖尿病护理组等。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
4、参加会诊人员有科护士长、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业务指导组人员及申请科室的护理人员。
5、会诊前应与病人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告知会诊的目的及程序.消除紧张情绪,取得配合。
6、会诊者应详细了解病情,分析讨论护理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诊科室护士长详细记录会诊经过及小结。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4
1、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讨论审定年度教学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听取社区教育办公室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3、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4、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布置下季度工作安排。
5、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教育专职干部、教师会,听取工作情况及总结交流经验,布置检查工作。
6、学校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社区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工作。
工作汇报制度
1、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半年向镇社区教育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要为本社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办1—2件实事。
社区与学校双向服务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参与支持本社区的.教育。
2、由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将社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挂钩,签订内容具体的双向服务协议书,并每半年检查一次。
3、逐步完善本社区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4、开展军民和社区文明共建活动,社区教育办公室负责签订共建协议书,每年检查修订一次。
5、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市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教研活动制度
1、联系教学实际,搞好经常性的教学研讨活动。
2、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原则,不定期组织教员的理论学习,开展学术交流。
3、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
安全卫生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2、电视机、录像机等应有存放室、柜,并有专人保管。
3、坚持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考核奖励制度
1、镇政府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和岗位职责,把社区教育工作作为考核部门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社区教育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在社区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服从分工,加强团结,搞好协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注重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认真讲课。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听取学员意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一、本镇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各类教育基地的设施、设备、设施、资料等教育资源,均建立向社会开放制度,为社区教育活动提供服务。村、企业和驻镇单位应积极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为学校师生组织参观学习、开殿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方便,实现社区教育共享,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中小学的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室内体育馆、活动室等可用于有组织的社区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的操场、球场节假日对社区开放,促进社区居民的体育锻炼。
三、各级各类图书馆(室)均建立社区居民借阅制度,并合理收取借阅费用。文化中心的阅览室常年对外开放。如造成损失的,加培赔偿。
四、使用社区内其它单位的教育设施、设备、资料等教育资源,使用者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如造成损坏的,使用者要给予赔偿。
五、发挥好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作用,社区学校开展社区教育的师资,应先在社区教育志愿者中选择。本社区不能满足的,可与镇社区教育中心联系,由社区教育中心在全镇社区教育志愿者中帮助解决,也可直接向外聘请。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幼儿园大局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一岗双责”是指一个工作岗位,承担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两种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恪尽职守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职责:园长对本单位总体工作和全体人员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和人员负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对本班(任课班级)工作和幼儿负责,其他责任人对其所负责的工作和人员负责。
三、“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项业务、制度、安全等的落实情况。
四、“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时,发现职工或幼儿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要做好交谈记录,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迅速向分管领导或园长汇报。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建立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监管体系。
六、进一步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具体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形成高效有力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七、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考核细则,不断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6
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务性、实效性特别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
四、文件办理要及时迅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文件。
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行文必须遵守行文规则,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须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
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
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九、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
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秘密文件泄密。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7
一、目的:
为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客户的满意度,提升服务品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二、月检对象:
公司下属各管理处
三、月检方式:
每月不定时检查
四、月检组织: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成立月检小组
五、月检项目:
详见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月检表》
六、月检结果评估:
月检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被检部门,不合格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将作为管理处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七、要求:
管理处要积极配合好月检工作,若对月检工作有好的`建议或对月检结果由异议,可直接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或通过“建议箱”向公司反映。
行政人事部要做到月检工作认真、记录真实、评估客观,严禁利用月检工作徇私舞弊,进行个人打击报复。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8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二种方式。预约挂号需提前两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4: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 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16点30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门诊部并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加盖预约专用章。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10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疗服务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十一、本制度从20xx年6月XX日起执行。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19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本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接受教育,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创建平等、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出现此行为的教师,记教育教学失误一次,且取消本年度评优选模的资格。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为学困生提供发言的机会,抓住其闪光点,多鼓励,不指责,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四、全体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依据本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困生转化方案,并与中期和期末写出书面总结,向学校反馈学困生转化结果。学校将结合学科检测成绩进行核实,其结果记入教师本人教学绩效中。
五、科任教师、班主任学困生转化的任务是:中期转化40%,期末转化60%。学期结束时本学科的学困生均要得到发展和提高。达到这一指标者期末评为学困生转化先进个人。
六、科任教师、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采取结对帮扶、小组评比等方式,鼓励学生帮扶学困生。也可以采取压担子、搭台子、给梯子等措施,促进学困生自觉转化。
七、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生活上、纪律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使学校成为学困生生活的乐园。
八、科任教师、班主任要对学困生做到动之以情的引导和感化,树立每一个学生都是人才,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材的新理念,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学生。对于因转化方式、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或引起学生普遍不满者,学校要依据《教职工考核方案》进行处理。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染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强化对结核病预防工作的领导。
第三条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业务的归口管理。
第四条结核病预防工作应当以农村为重点,强化对传染源的辨认出、化疗和化疗管理。
第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卡介苗接种制度。
第六条对在结核病预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不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省、市(地)、县结核病预防机构,或选定医疗防治保健机构分担结核病预防机构的职责。
第八条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与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帮助制订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报经批准后非政府实行;
(二)负责全国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管理非政府全国结核病预防工作的综合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定国家结核病防治技术标准、规范。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结核病预防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
(一)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管理本地区结核病的'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数据、分析和预测工作;
(三)负责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技术的推展工作。
第十条其他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管理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行;
(二)与防疫机构合作共同开展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
(三)负责管理本地区结核病监测,以及结核病疫情的统计数据、分析和预测工作;
(四)负责落实本地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化疗管理工作;
(五)对特定人群展开预防性结核病健康检查;
(六)对肺结核病高发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普查;
(七)积极开展结核病预防科学知识的宣传工作;
(八)培训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结核病预防机构和选定的医疗防治保健机构,应强化结核病预防技术的研究,提升预防工作的质量。
第十二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和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业务上受上一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强化基层结核病预防网络的非政府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防治保健网,积极参与结核病的预防。
企业的医疗防治科室和人员,在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下,负责所在地区和单位结核病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化疗管理以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结核病专科医院和其他医疗防治保健机构负责管理结核病人的住院治疗,并按规定展开疫情报告和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预防接种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制订本地区卡介苗注射工作规划、目标,并非政府实行。
第十六条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都有义务按规定承担所在地区、单位或指定区域的卡介苗接种任务。
第十七条卡介苗注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县级以上结核病预防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专门从事注射工作。
第十八条卡介苗接种必须按计划免疫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卡介苗注射情况应及时插入统一派发的计划免疫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片。
第二十条卡介苗接种发生差错事故和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如实报告当地县级卫生防疫机构,不得延误或隐瞒不报。
第二十一条卡介苗的交付计划供应由结核病预防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共同制定,由省级防疫机构统一订货。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1
一、在院长及主管业务副院长领导下,门诊部主任兼预防保健科主任,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人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人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门诊部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学习、三基三严培训与应急演练管理。各项管理均成立管理小组,实行科内三级管理体系。组织小组成员制定计划和目标,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并检查督导管理指标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点评,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接受职能部门的督导检查。并根据督导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持续改进。
五、定期召开门诊例会,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人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六、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健康教育、诊区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慢病报告等工作。
七、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八、根据我院实际,制定相应条款,合理筛选住院病人。
九、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十、完成分管院长及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十一、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主管急诊科工作,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2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科门诊与医技科室(包括检验科、影像科、特检科、药剂科)之间的协调,提高内科门诊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要求制定门诊与医技科室协调工作制度。
一、 门诊部和医技科室之间加强协调、沟通,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
二、门诊部医师按照医院“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要求,根据病情开具合理的检查申请,医技科室按照医技科室相关规范及时检查并及时发出报告。
三、门诊部医师对检查有特殊要求的,请事先与相应医技科室联系、沟通,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更好的满足患者需求。
四、门诊部医师的检查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医技科室应主动与相关医生电话沟通,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减少病人的来回往返。
五、门诊部医师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医技科室沟通,必要时医技科室再次复核。
六、急诊患者需要进行特检科项目检查时,除正常上班8小时之外,拨打特检科听班电话:180*5220(座机可直拨5220)。
七、门诊部医师在接到辅助科室“危急值”报告时,相关医生要根据“危急值”情况进行处置和登记。
八、门诊部医师在接到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品审核、调配过程中,怀疑处方配伍不恰当或出现超常规用法、用量等不合格处方通知时,门诊部医师要立即进行修正,确保用药安全。
九、门诊部医师发现门诊药房发药不正确时,应立即电话与门诊药房联系,让门诊药房工作人员来再次核对或亲自将相关药品送到门诊药房核对,不得让病人到门诊药房来回往返。
十、由于门诊部医师和医技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原因出现的投诉,将按照有关规定查找原因,对责任人按照医院的规定给予处罚。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3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4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5
一、树立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弘扬救死扶伤、不怕牺牲的人道主义精神,以高尚的'品德和优良的技术,做好发热门诊工作。
二、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对每个发热病人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资料收集及认真检查,根据流行病学资料、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和肺部影像学检查综合判断进行临床诊断,避免漏诊。
三、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可疑病人,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一人一室),并立即向医务科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遇有疑难病症,及时会诊,以免延误病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诊室每天进行两次紫外线消毒、两次过氧乙酸消毒地面、物品表面。
七、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着装,避免感染。下班时,用“84”消毒液浸泡双手,认真清洗。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6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对纠纷的正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调委会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会议,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每次学习要有文字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要内容等,要求清晰明确,调解主任每年组织调委会委员学习不少于6日,组织调解员学习不少于1日。
二、信息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及上报任务。
1、信息报告范围
(1)因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民转刑、群体械斗、群体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间纠纷。
(3)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
(5)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诉讼阶段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较长典型的案件。
2、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一般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即(居)调委会——(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基层科)和街道综治办。
3、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
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内(6小时)向街道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要及时分析、及时总结。报告原则上采用文字材料的形式。
4、信息报告任务
各调委会每月报送矛盾纠纷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提供的典型事例材料不少于3篇。
三、纠纷登记排查制度
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调解文书,调解结束后,将纠纷情况反映在调解台账上。
排查的重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排查的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3、因社会集资、企业债券不能正常兑付引发的矛盾
4、因土地、宅基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因学校的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7、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8、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
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
四、纠纷讨论制度
各调委会对重大、疑难的纠纷调解要进行研究,由调委会主任主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纠纷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请示。
五、共同调解制度
共同调解制度指两个或两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制度。共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有主持调解方和协助调解方。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受理纠纷;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有关资料,制定调争方案;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确定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主持调解,制作调解文书;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负责统计和档案管理。
协助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协助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配合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六、纠纷回访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回访内容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对调解工作中的问题要加以纠正。
七、纠纷办理移交制度
调委会对涉及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3天内办理,将情况可适当延长调解时间,但最长不超过5天,对些类矛盾纠纷一般调解三次,若当事人双方不服或者仍然不能平息事态,应及时书面向司法所、综治办报告,度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八、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一案一档,专人负责制,对调解的案件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规定的七种文书格式,整理存档,同时年终应将《调解纠纷登记簿》,调委会工作情况,调解文书等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九、岗位责任制度
调委会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以提高调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纠纷预防、法制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凡发生纠纷及纠纷苗头,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和调解,纠纷调解率必须保证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司法所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依据。
十、总结评比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一般是半年进行一次初步总结,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今后开展工作的打算和要求等等。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7
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普通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2、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幼儿园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业务部门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培训工作,年级组负责教师、幼儿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党工团支部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的宣传和校园环境,总务部门负责后勤职工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4、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幼儿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5、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幼儿园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6、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使用普通话的能力和规范语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9、针对幼儿的年龄特点开设语言区,开展诗词学习、看图讲故事、拼图讲述、识字认读等活动,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幼儿说话的逻辑性。开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图编故事比赛,锻炼幼儿用普通话说故事的能力。组织幼儿参加“推普周”和“啄木鸟”活动,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鼓励幼儿学说普通话。每年积累一些在幼儿中开展语言文字教育的活动资料。
10、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园务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检查、研讨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8
1、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各部门、各科室工作质量。
2、质量控制办公室根据日常检查、抽查、追踪监查资料,及时分析、评价医院各部门、科室、部门工作质量,有记录。
3、按月收集、汇总各部门、科室的医疗、信息报表,并对月度汇总表进行初步评估,对信息报表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
4、质量控制办主任定期召开质量控制部门全体成员会议,根据检查记录,月、季度报表,评价各医疗科室、工作质量,分析存在的工作质量缺陷、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5、医疗、后勤保障质量分析评价结果按时上报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
6、质量控制办公室应作出全年的质量现状的综合分析报告,针对全院存在的问题,提出质量控制对策。
7、医院质量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质量检查例会,分析评价医院工作质量。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29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四项办案工作制度。
一、重要案件督查制度
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督促检查制度。凡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初核案件和挂牌的立案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所属纪委、派出纪检组自办的大案要案一经立案,应及时将《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立案呈批表》各一份报市纪委案件联系室备案,以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检查,凡立案后15日不报送“两表”的.案件,不得作为加分案件参加当年的考核评比。
二、案件查办综合指导制度
1、市纪委、监察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要按照办案区域分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委、派出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2、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查办案件指导组,指导组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分工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及检查室主任组成。
3、指导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办案工作形势,经常到所属纪委(纪检组)检查了解办案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4、下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在办案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力时,指导组应及时帮助分析案情,必要时可派员指导和协助;对下级纪委、监察局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请示应及时给予解答,自身无法解释的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不能含糊其辞或置之不理。
三、乡镇纪委办案督促检查制度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1、强化办案时效观念。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初核为2个月,立案审批为1个月,立案调查为3个月,一般案件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属疑难复杂案件或大要案,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
2、从事信访、检查、审理的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如被查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故交,应主动申请回避。
3、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如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将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或发生查而不处,弄虚作假,泄漏案情,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初核案件报结时,经领导审查认为取证不到位的,调查人员应及时补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认为证据不全的,调查人员应独立或与审理人员一道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着不办。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0
1、制定孕前、孕产期、哺乳期膳食指南和饮食原则。
2、制定营养门诊宣教制度、利用宣传展板、知识讲座、现场指导多种形式在人群中开展围产期营养保健知识宣传和咨询指导。
3、建立孕妇营养信息档,利用营养软件开展围产期营养,估和咨询指导。
4、为围产期妇女提供体格评价、膳食调查、膳食评价制定个体化膳食计划和食谱。
5、为妊娠合并症及体质指数异常妇女提供营养评估管理、开展临床营养治疗并进行定期随访追踪评价。
6、做好围产期营养信息管理资料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7、有计划开展人群营养状况或膳食结构调查、建立各类人群营养数据库、开展科研和其他人群的临床营养工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总结并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学校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学校明确要求校内必须要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每个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里的所有人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
(二)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板书和作业批改用字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学校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培养目标,纳入学校管理范畴,纳入师生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渗透到德、智、体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四)学校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学校——教导处——教师——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五)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六)学校要求并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并做到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符合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与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列入业务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实现教师及各类管理人员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二、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要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师生员工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争创语言文字先进集体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三)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职员工应把普通话作为学校工作语言,在教育教学、集体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教师备课及板书、宣传材料文字应书写规范,作为争创先进教师评比的条件之一。
(五)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六)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七)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三、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学生作业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以及校园内师与师、师与生、生与生之间的交流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六)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七)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八)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学生活动发展中心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育教学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加强课堂教学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监督检查力度。
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五、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六、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一)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一次普通话比赛。
(三)学校领导率先垂范,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时时处处使用普通话。
(四)教师无论课上、课下,无论与同事交谈,还是与学生交谈,或是在其他场合,要自觉使用普通话。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周的说话课,为学生创造实践机会,训练学生说普通话的能力。
(六)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激发学生学习、使用普通话的兴趣,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七、教师教学常规制度
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前候课,下课不拖堂。
课上坚守岗位,不接待家长,不看书、杂志,不接打电话等。上课过程中不得离开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科学利用教学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运用现代教学技术,优化教学过程。
注意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语言规范,态度自然平和,不得坐着讲课。
要注意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和学习习惯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注重教学卫生。
上课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提供不同层次学生的练习机会。
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坚持使用规范字,讲普通话。
八、作业批改制度
(一)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内外作业,对于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并使知识转化为技能技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具有重要意义。按学校要求,教师只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给学生布置作业,其他学科一般不布置作业。
(二)语文科的配套练习,初一、初二年级的生字,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的作文写字必做必阅,数学科的配套练习,教材中的课后练习两类作业必做必阅。作文每学期至少4篇,写字每周至少1篇。全年级学生课外要写周记或日记。
(三)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家庭作业量高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中年级不超过30分钟,低年级一般不布置作业。节假日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读、写、算作业,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对学生的作业不仅要从书写上要求,而且在作业封面和内容的整洁程度上也应提出规范,真正达到书写工整、卷面整洁。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补做,但不要罚抄罚做。
(五)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及时,全收全改,批改符号要统一规范。无论语文、数学作业,凡需要打正确符号的地方,一律划“√”,凡需要打错误标记的地方,一律划“×”,阅完后要恰当评分,注明日期。作文类作业批改要细,批语要准要精,以正面引导为主。不准有错判、误判现象发生。
(六)学校委托教研组长负责对作业批阅一月一检查,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为形成良好学风,学校也定期举办作业展评,以激励先进。
九、教师备课制度
(一)备课是教师进行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备课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写好教案,开学后交给教导处检验。经检验合格者,在课堂教学中运用,并予以补充、修改、完善。同级同科老师要互相参阅教案,互相学习交流。语、数、英教师必须做到无教案不能上课。
(二)教师备课必须按照新课改、新教法、新学法的要求,按统一编制的教案表格填写相关内容。“教学过程”50岁以下教师必须详写,50岁以上教师可以略写。
(三)新授课教案必须有科学、严谨、富有艺术性的板书设计。
(四)教案批阅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平时一月检查一次,学期初要检查每位主课老师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编排,根据《教参》核定备课节数。
(五)为推广教师们的优秀教案,学校将定期进行教案评展。
(六)教师教案备写应使用规范字,不能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对教案中出现不规范用字的教师按《语言文字规范化奖惩制度》处理。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篇32
一、来访者需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正确的宣泄,未经辅导老师允许不得自由进入心理辅导室。
二、进室者请脱鞋,严禁穿鞋进入室内。
三、在开始活动前,请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活动中必须切实注意自身的安全,不得影响他人的安全。
四、凡在心理辅导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爱护宣泄室物品及其设施,严禁刻意毁坏。若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辅导老师;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乱丢垃圾,保证室内的卫生。
六、应该在规定的涂鸦板范围内涂画。
七、在没有辅导老师的允许下,不得随意触动沙盘和沙具。
八.如宣泄人或沙袋仅供大家捶打踩踢,切勿撕扯、掰弄,更不得使用小刀等利器刮刺。
九、若大声呐喊或大声播放音乐时应该注意关闭门窗,以免影响到他人。
十、宣泄时间的.长短,应视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情绪反应而定,切勿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
十一、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来访者宣泄时如有疑问请向辅导老师咨询,并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请来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由来访者自行负责。心理辅导室是帮助广大学生调整心态,适当、适时、适地地宣泄释放压力,维护心理的健康和平衡的场所,请大家共同爱护和珍惜这一片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