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汇总31篇)》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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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助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重点,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和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3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882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022人次。
一是紧抓刑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刑事诉讼全阶段的援助机制,进一步缩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间,绝大部分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加强和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罪认罚的法律帮助值班实行固定排班和临时预约相结合的方式,着力解决律师资源紧张和需求量大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市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一件事数字化建设工作,依托政法一体化平台,通过统一的电子端口,在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中,实现与检察部门间简便高效的值班律师预约、审批指派、检律协商、线上阅卷、认罪认罚具结、归档、数据统计等,促进值班律师有效履职、履职留痕,提升检律协商具结效率,进而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效率价值。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进入立项阶段。
二是做好民生行政领域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人群等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为重点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品牌活动,共组织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农民工讨薪、新兵无忧进军营、优化营商环境、情暖半边天、与你童行、走进共享社幸福里等宣传活动40场。及时办理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讨薪救助绿色通道”转办件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应。融入大救助践行共同富裕,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为受援人提供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远程视频会见、和律师公益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三是丰富援调结合工作模式。由法律援助中心牵头,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4月6日出台《关于建立工伤案件“速调速援速裁”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效率机制,全程贯彻“以调为先、仲裁断后、全程援助”,实现工伤案件快速化解。5月20日,援助中心在石帆街道组织了首场“援调结合”业务培训会,并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纳入下半年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课程安排中,建立一支懂调解懂援助的调解员队伍,使基层案件能够迅速进入援助通道。同时成立由15名援助律师和仲裁员组成的业务交流群,推动工伤案件专门团队专办。目前不仅工伤案件,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调援裁”流转都很顺畅。
四是优化办理及便民举措。依托枫桥司法所和——司法所建设,着重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站点及时收集群众法律需求信息、进行援助申请基层代办的作用,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工作网络。以“万人双评议”为抓手,着力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全域通办、代办申请、上门服务、电话预约、代书服务等便民举措,健全和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今年共办理容缺受理6件、代办申请11件、上门服务5人次,电5话预约25件,提供代书撰写和辅导100余人次。
五是紧抓咨询和援助质量工作。通过每周四分管领导或科室工作人员下沉窗口,局政治处不定期暗访窗口、回访当事人、抽查电话录音,加大对法律咨询的抽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实施“五位一体”质量监管体系,综合运用网上监控、庭审旁听、法官意见征询、满意度评价、结案审核等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今年共听庭11件,交叉评估案件238件,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六是打造专业服务队伍。重点抓好值班队伍建设,严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选拔机制,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进行一年一选拔,优进劣出。通过培训、讨论、互学等措施,提高律师业务水平。基于今年疫情原因,集体培训以线上为主,上半年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法律援助工作指南》进行三次更新,及时就更新内容进行线上培训。同时对新援助律师开展2次小班制线下培训。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异化补贴发放机制,对律师案件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分发放补贴。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主线,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xx年12月20日,共接待来访群众940人次,热线咨询91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其中刑事360件,民事464件,行政2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民生导向,开展优质服务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更接地气的法律援助。
(一)、从细微处入手,疫情防控不隔断。
自1月30日开始取消休假,全员24小时待命,进入警戒状态。暂停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服务,2月20日开始恢复窗口服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每天两次消毒,大厅安排值班人员实施体温监测,严格执行日汇报制。主动对接县发改局,收集相关信息和法律问题,及时有效为其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指导意见。深入企业走访,第一时间将《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 问题汇编》送到企业,指导企业精准诊断自身涉及的法律问题,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及时向企业宣讲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最新政策,助企有序复工复产。
(二)、从精准化入手,特定群体畅通道。
围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主题,联合各部门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如1月2日下午在万全镇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以昆阳镇鸣山灯笼节为契机,在鸣山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设置法律援助申请流动岗,让农民工随时随地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活动现场邀请律师为农民工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推行“三个当日”服务,缩短办结案周期,让农民工维权“零贻误”、“不落空”。截至12月20日,平阳法律援助中心共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3件。
(三)、从规范化入手,润民服务齐优化。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的'“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推行“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规范窗口接待,建立“五一”工作方法,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忱服务、一身正气办事服务准则。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对材料手续齐全的事项,实行受理、审查、审批一次性快速的办理;对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建立“容缺机制”,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及案件受理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截至12月20日,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1853件。
二、深化改革创新,搭建服务平台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的可持续发展。
(一)、打破平台壁垒,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全覆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法律援助公函,援助中心将案件初审、审批、指派等信息同步反馈给办案人员,法律援助通知书及案件相关文书同步推送承办律师,实现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全程无纸化、信息化,有效打破政法部门志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办案效率。截至12月20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受理案件215件。推动执法办案“一体化”改革。每周2次律师进驻县“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开展值班工作。平阳构建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执法办案机制的创新做法在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刊登,并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二)、推进阵地突破,支撑服务衔接。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去年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基础上,检察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对接法律帮助相关事项,采取定期值班模式,在检察院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值班。截至20xx年12月20日为止,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签署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1277人次。强化沟通协调,监管常态化。建立平阳县法律帮助工作流程。监管法律帮助案件,对律师提供认罪认罚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对值班律师所办认罪认罚从程序监管,要求律师5个工作日内将会见笔录、工作记录等文书材料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确保法律帮助质量。
(三)、打造智慧法援,突破宣传模式。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着力打造“全媒体”宣传态势,传播法律援助“正能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实行网络宣传和实体宣传的融合服务。在中心、鳌江镇、水头镇、海西镇、南麂列岛分别投放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咨询和在线实时咨询、留言咨询等服务,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的权利。
三、注重长抓常管、提升服务质量。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紧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规范服务机制。
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坚持法律援助“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积极对接财政,提升法律援助各类补贴,开展差异化案件补贴,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完善监督路径。
推进“听查评访”案件监督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对归档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防止不按程序受理、承办法援案件现象发生。今年已开展援助案件听庭听庭12件,回访50件,评估265件。对推诿拖延、敷衍应付,特别是打着法律援助幌子进行有偿法律服务、损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
根据市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现将宣传日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将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作为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接到市局文件通知后,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详细布置本次活动计划和相关要求,并在经费、人员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为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二、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提高宣传的社会效果,9月1日上午8时,我局在县繁华地段,开展了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期间,组织部分骨干律师、公证员参加,进行法律咨询,解答有关法律援助的事项和问题;印制《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知识问答、法律法规宣传单,向过往群众发放,让群众学习和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当天共解答群众各类咨询余50人次,悬挂过节宣传横幅2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依托媒体、加大宣传
为使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我局与县广电局联合制作了一期法律援助电视专访节目。中心主任对法律援助的意义、对象、范围、形式、申请程序等一些老百姓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在节目中公布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欢迎经济困难的群众来申请法律援助。目前,节目正在进行紧张的后期制作,近期将在县电视台播出。
通过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为今后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4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5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6
一、志愿者值班需要具备如下知识:
1、法律方面的所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懂得,不仅指对法律的了解状况,还包括你要援助的对象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的了解;
2、作为志愿者从事这项工作仅凭着满腔热情和爱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对这个职业的良知和责任心。
3、因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不仅是贫困群体,也是低素质群体,他们很少受过正规的教育,有些甚至是文盲,他们大多数都有着冤屈急切地想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诉说,但是他们并不讲究说话的方式,也更不懂得说话的方法,所以在反映情况时经常言语激烈。当面对这些法律援助的对象时,更要有耐心。
二、值班工作经验
由于条件有限,目前没有实质工作经验。
三、值班经验教训
法律援助的'低有偿性与法律服务的高收入性造成行业认知上的差异,宣传力度不足。建议通过雷锋日、12月4日的普法日做简单的户外活动,推广法援中心,宣传法援的知名度与无偿服务性。
四、法援内部建设以及拓展案源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真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多联系、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五、注意事项
我发现志愿者们在到法律援助中心之前,对这项工作了解很少,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个窗口,在工作中如果有偏差就会有损形象。所以年轻的大学生志愿者们最好在选择做志愿者之前先对这个职业有些了解,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六、对指导老师建议
社会认可度的第一来源就是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如果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受到的是贴心的关怀,是耐心细致的服务,那么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一定心存感恩,那么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也一定是正面的、积极的。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7
根据省、xx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xx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xx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xx月与xx月xx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xx月,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xx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xx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xx月和xx月xx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xx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xx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8
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xx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xx、20xx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xx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xx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xx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xx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xx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三、建立制度网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xx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xx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xx年只有5起,而20xx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9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0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
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校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克孜勒库都克小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1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初,市司法局提出律师服务进社区试点计划,要求包河区滨湖和园、康园、明珠三社区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提供平台,因此,包河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多方协调,积极为“社区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20xx年7月20日,区局按市局要求与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社区律师”合作备忘录》,“律师进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实施方式
一是律师坐堂咨询,驻区律师每周至少安排两个半天时间准时出现在社区的律师工作室,接受社区工作者及居民的法律咨询。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居民会在约定的时间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二是律师预约登门服务。针对律师在社区值班时间有限的实际,在律师不在社区时,居民可以自行与律师联系约定时间,律师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在值班时间,社区也可以就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与律师另行约定服务时间。通过预约登门服务,使社区律师在服务上不再局限于一时一地,有效延长了律师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真正做到便民亲民。
三是律师以案说法,开展法制讲座活动。先后组织驻区律师在烟墩街道滨湖和园社区、义城街道滨湖康园社区举办了社区普法讲坛,驻区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为近百位居民讲解了物权法等法律知识,并教授居民如何如何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方法,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截至目前,驻区律师已解答社区居民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多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
三、典型案例
20xx年5月18日下午3:30左右,滨湖和园小区5幢楼居民陆某被楼上抛下的拖把砸致肋骨骨折,住院费、医疗费等花费320xx多元,无法确定拖把系何户所抛。包河区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陆某进行法律援助,并且指派滨湖和园“律师进社区”驻点的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为其进行维权。社区律师同社区工作人员一同走访住户、召开协调会等,陆某将楼上23户诉至包河区法院。因该案涉及被告众多,为了通过该案的审理教育引导小区居民弘扬文明新风,杜绝高层业主随意抛物的陋习,构建平安和谐社区,经市司法局指导,区司法局、和园社居委等共同申请,区法院决定启动“巡回法庭”,于20xx年2月20日在事发地的滨湖和园小区广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0xx年2月20日上午9:00,该案顺利开庭,择日宣判。该案是合肥推广“社区律师“以来,首个民事侵权案件。
四、继续推广
安徽百大律师事务所、安徽华慧律师事务所积极加入到合肥市司法局、包河区司法局推广的“律师进社区”活动中来,通过自由结对子方式分别入驻滨湖世纪金源社区、滨湖家园社区,为更多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五、法律援助
20xx年,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包河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深入动员。及时召开全区动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结合工作重点或主题节日,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投入2万元,印制2万余份“包河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指南”和“连心卡”宣传册,发放至维权单位及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是扩大援助范围。将所有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仲裁案件,只要持有失业证、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和残疾证、低保证等证件及本异地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无力负担律师费用的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四是建立困难群体基本信息库。与区残联、工会、低保中心、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联动,搜集辖区内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等应援对象的基本信息,分门别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动态资料库,库内潜在受援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将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只要申请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当即受理,简化了申请、审批程序。
五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区法律援助中心、9个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依托街道司法所在全区近143个村居建立起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联系点确立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联络员负责村(居)的法律援助宣传、掌握辖区法律援助需求、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并培养1065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形成了由区中心、街镇4工作站、村居联络点组成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
六是实施“点援制”。区法援中心建立律师信息库,将全区53名执业律师和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姓名、执业证号、联系方式、专业擅长等信息在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公示,由受援人在名单中选择承办人。
七是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在办理法援案件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职能的优势,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案情简单的尽量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调解处理,降低受援人的纠纷处理成本。20xx年我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3件,比去年同期大幅攀升,目前已办结归档256件。区司法局通过听庭、回访、约谈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受援人满意度颇高,并且没有一起投诉。
20xx年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中,包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拓面、增量、保质、争优”为原则和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2
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xx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 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 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为“国家法”时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和影响力,让法律援助真正走到群众身边,20__年6月1早上六点,定边县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利用农民工找工作的机会,来到定边县东环路农民工招聘市场,开展“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及农民工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重点讲解,结合生动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承包经营权、借款合同、婚姻财产等农民工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在场群众互动交流,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4
一、活动情况
活动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20xx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服务能力、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为民服务、便民服务、优质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调研机会,争取政府重视,把增加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县政府拟出台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
二是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按照岗位职责承担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
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进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
四是确立法律援助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
三是加强咨询录入。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工作站法律咨询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丰富咨询信息内容,实现咨询系统管理,提高咨询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群众出发,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按照《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正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申请。
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传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
三是加强对律师所、法院、看守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接待、有经费办事、有规范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群众学以致用着想,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是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宣传员,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
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作为创建必检单位,利用创建契机,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规范接待礼仪,准确及时解答群众咨询,提升服务形象;
四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积极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法律援助规范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5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在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
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五)探索进取,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是扩大案件受理范围,由过去的刑事辩护、工伤事故代理发展到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抚养纠纷等全方位的服务。二是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听庭、办案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多种制度。三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法律服务工多办案、办好案,使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四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名援助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XX年工作重点与近期规划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愧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6
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我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农村和社区,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广大职工的表率,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在工作上,围绕年初律师事务所制定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能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主要完成了如下工作:
1、深入农村和社区宣传法律,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送法到田间地头和家门口;
2、深入企业,向单位领导和职工讲解法律知识,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引导职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坚持到信访局接受来访群众的涉法咨询,为信访群众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4、认真办理单位指派的各项法律事务,冒着严寒在寒冬季节出差到等地区,不辞辛苦的为纺厂讨要被骗货款,先后走访数十家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利用各种合法渠道向自治区人大、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案情,直到能够立案才返回,这种一丝不苟、勤恳执业精神深受领导好评;
5、坚持公平和正义,决不挑词架讼,努力做到依法办案,决不利用非法手段干扰法院的审判工作,配合法院法官办案,解决纠纷。
在作风上,能遵章守纪、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耐劳、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勤劳简朴的生活,时刻牢记律师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时候都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学习系统性不够,虽然我对学习很重视,但由于工作较忙,学习的时间总觉不足,造成学习理论的深度不够;
二是在工作中有一些急躁的情绪,不细致,沉不下心来,在处理和化解矛盾的工作中还需更加深入细致。为此我要一是坚持学习。在继续坚持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法制理论的学习;
三是加强个人修养,勤政务实,埋头苦干、实践自己“先做人、再做事”的人生原则。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预料我们律师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更高、更广。
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律师工作技能,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构造和谐社会,提高律师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7
20xx年法律援助年终总结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xx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司法所
20xx年X月x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8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乡中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书记以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此次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宣传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__年“两会”精神和自治区七八次党代会精神。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干部教师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同时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结合讲座、手抄报、作文、视频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的各项活动。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莫乎尔乡中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巩留建设作出新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9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湟源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一、《法律援助法》进机关
1月12日,东峡司法所开展“促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送法进机关活动,在新春来临之际为辖区机关干部送上法律知识和美好的新春祝福。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各50余本,发放宣传海报40余张,同时向基层干部宣传宪法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读本很有益处,他们将在闲暇之时学习知识读本,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法律援助法》进寺院
1月13日,日月司法所联合日月乡政府到东科寺开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为寺院僧侣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在法律宣传栏上粘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东科寺寺院僧侣纷纷上前咨询与自身实际相关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僧侣讲解宣传了《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三、《法律援助法》进农村
1月13日上午,申中司法所在申中乡卡路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普及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各类法治宣传品,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率,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并为群众介绍推广“法治湟源”微信公众号及12348法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营造了“法律援助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湟源县司法局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县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0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1
为妇女儿童维权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__年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尽援助所能,帮妇女儿童所需,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社会热点问题,依法维权,为妇女儿童解难,为政府分忧。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已在工、青、妇、残、看守所、部分高校、45个社区设立了站、联系点,健全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机构。制定了《“148”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值班咨询、来电、来函)制度》、《呈贡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援助制度。
二、应援尽援,切实维权
20__年我局对妇女儿童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年为妇女承办案件8件,儿童0件。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损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财产、合同等纠纷。通过办理以上案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
为扩大法律援助在全区妇女、儿童中的群众知晓率,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我局利用各种契机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在妇女儿童群众中的知晓率。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2
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局自199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00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927件,因经费困难只对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2-3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5万元,1999-20xx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3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
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4
近年来,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业律师团队,明确任务,采取措施。目前,我局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做到了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
(一)积极参与“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切实提高干部及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识。借“三八”节开展活动妇女较为集中的契机,我局派出法治宣传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有关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为妇纲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多渠道开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为确保有关妇女的维权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途径扩宽宣传覆盖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村舍”活动,以专题宣传等人们喜而乐见的形式展开,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二是进企业宣传女职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宣传规范用工行为,对欺骗性招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企业女工的特殊权益。三是充分利用法治集中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节日,采取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图版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二、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畅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以法律援助为契机,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法律援助机构针对涉及妇女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简化了相关程序,放宽了对经济困难的审查,畅通了妇女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为妇女答疑解惑,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妇女给予法律援助。
(一)建立法援网络。在县法援中心设立留守妇女儿童法援服务窗口,为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供便捷服务。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接待咨询、安排代理、组织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目前,全县8个乡镇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开通法援热线。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畅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畅通妇女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化解和受理妇女遇到的难题和案件。
(三)引导依法维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其法律援助人员以热心、耐心、细心、爱心为妇女解疑释惑,疏导化除妇女的忧怨,引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优先接待妇女的来访咨询、优先审查受理侵害妇女的案件、优先办理妇女维权援助事项的“三个优先”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100%的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按照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考虑,努力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在基层、在萌芽状态解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5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克州三小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咨询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4月3日、26日,各班级组织老师、学生大力学习和宣传。
(三)送法上门。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经营场、农牧区所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举办法制培训班。州教育局局派出流动宣讲组,深入基层,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基层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片,完善了学习园地。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服务责任区机制,使人员职责清、责任明,监管服务无死角;加大我校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不法行为。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克州三小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
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向祖国六十华诞献礼。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6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近年工作回顾和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在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
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五)探索进取,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是扩大案件受理范围,由过去的刑事辩护、工伤事故代理发展到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赔偿、抚养纠纷等全方位的服务。二是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听庭、办案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多种制度。三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激励法律服务工多办案、办好案,使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四是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2名援助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二、xx年工作重点与近期规划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愧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7
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6月与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南陈居委会、二七街道陈庄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协议之后,遵照市中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师深入走访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从婚姻、继承、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履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一,为社区群众开展专场法律知识讲座12场。在南陈居委会、陈庄社区主管领导张云雁主任和毕佳琪主任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所王新升、阎振东、张培军、王义国、王涛、沈涛、陈忠德、于吉叶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刘春健、宋开波等先后在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堂”,为社区群众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在讲解中,各位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办案经历,以案说法的方式既有效地进行了法制宣传,又能解决老百姓的疑惑与实际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积极参与社区联合调委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主管领导的安排下,我所律师积极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例如,崔某某与儿子、儿媳之间的垫资买房纠纷,残疾人张某某夫妇与邻居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等纠纷中,经过律师认真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细致的劝解工作,使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结,并主动去适应对方和化解双方多年积怨与矛盾。
第三,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安排,本所律师在每堂法律知识课讲完之后都抽出时间为前来的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安排专职律师接待到事务所来咨询的社区居民。本所考虑到社区居民主要咨询婚姻、继承、房屋买卖、相邻纠纷等相关事项,特别组织参与解答咨询律师们进行专门的学习和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和居民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了诸多法律上的疑问。既满足了社区居民们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同时又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供需双方宣传教育“共赢”的良好局面。律师们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双百活动走进社区为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受到如此欢迎,心里有一种成就感。咨询中,律师们向社区居委会表态,社区居民如有法律咨询方面的需要,可随意打电话到事务所,若有不便,他们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家住2号楼的一位秦女士说:今天足不出社区便与律师面对面,为她解开了压抑在心里很长时间的苦闷,她很开心。居民张先生说:“这种走进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应该不定期地坚持搞下去,形成制度,这样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就会不断地推向深入,不断提高社区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知法、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建设和谐济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所律师经过将近一年的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涉及面广,并且基本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特点,同时社区法制宣传对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要求每个参与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奉献精神。同时,我们认识到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可以使社区居民正确地理解法律、了解律师,树立了济南律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了鼎舜律师的奉献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商机。律师通过社区服务大有作为,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结识了许多居民和企业家,又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所将根据服务计划,将“双百”进社区活动踏踏实实继续进行下去,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尽一份力量。我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氛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经常化,开创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环境,倡导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新风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8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全面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辛集司法所联合辛集镇法学会工作站、镇妇联在镇驻地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页、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并向群众重点普及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对于群众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和法律问题释疑,以此激发群众学习法律的热情,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辛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深入学习法律援助知识,深耕群众路线,深挖援助线索,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影响力、扩大群体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9
今年已接近尾声,下一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0
汉源县司法局立足县情,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致力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贡献。
一、完善机制,强化职能,着力构建服务网络
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从局机关、司法助理员中选派22名干部兼职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依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推进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和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第一季度,共受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20人次,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宣传,突出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我局不断加强与妇联等组织的协作,加强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深入基层和学校向群众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通过热心细致的讲解,消除当事人认识上的模糊,减少顾虑,帮助妇女儿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注重线上,创新“互联网+”宣传模式。为适应新时代普法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润汉源”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以案普法、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丰富了关注人群阅读素材,提升了法律思维,第一季度,共推送10期。
(二)抓牢线下,拓展法治宣传平台。积极探索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的法律宣传新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针对妇女在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劳工维权、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问题,从多个维权领域作了细致的解读,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宣传层次。一季度共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场次,专题讲座1次,受益人数达12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50余份、悬挂横幅4余条、制作展板2块。
三、创新方法,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
我局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的审查。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充分发挥援助职能,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第一季度,我县各级各类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47件,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纠纷7件,维权成功案例7件。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1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使命、深入分析四川实情、奋力实现四川作为,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法援"五年三步走"规划,以管理运行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完成刑事法律援助司改目标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48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服务248828人次。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在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川绵竹的《刘某劳务受伤人身损害纠纷案》获得全国十佳优秀案例佳绩,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一、对标全国一流,完成法律援助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
法律援助中心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新思想,积极响应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号召,提供整理材料、选派人员,配合完成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及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法律援助中心分析了当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不足,在充分调研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受理案件数、咨询接待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向做得好的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在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创新优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在而不空泛、精准而不粗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高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并提出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周年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等等举措,在五年之后,综合实力排名达到全国前七位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
20xx年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九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中的扶贫解困分项目中。四川省司法厅年初制定了《20xx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作为司法厅对各市州司法局20xx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司法局,督促提早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各地又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设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0xx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上半年,全省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293件(服务人次38586),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1386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23997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66%。20xx年计划在4个县(市、区)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截至日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受理大厅均已完成选址,工程进度稳步推进,预计1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xx年计划在全省新建26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已建成70个,19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已确定,在建中。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省中心每月都详细统计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
三、肩扛责任担当,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末我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的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155个,占法律援助机构总数的76%。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均设有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咨询窗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咨询办理窗口,受理大厅都实现了网上(电子政务外网,下同)办公,同时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20xx年,全省要依托这批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此基础上将其全面改造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草拟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市内标识规范》,计划于20xx年完成69个中心建设,20__年完成71个中心建设,20__年完成70个中心建设,三年共改造建成2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除雅安、眉山,全部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原先的工作日8小时服务升级为全天时24小时响应,咨询信息储存、统计,咨询服务范围扩大到司法鉴定和公证业务领域,实现了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舆情收集等功能整合,优化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省厅建成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实现对21个市(州)热线的互联,监控管理、数据汇总;实现热线与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法律援助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法律援助咨询数据汇总。20xx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求转人工总量63094次,接听总量35426次。
(三)12348四川法网建设。20xx年10月1日起,"12348四川法网"全面投入使用,法网主要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司考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狱政公开、行政审批、戒毒所务,共10个板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网的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20xx年上半年,中心草拟了《关于12348四川法网上线运行的通知》、《12348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上半年12348四川法网的182名驻场服务人员共接收并回复中国法网312个咨询,回复四川法网4272个咨询。
四、落实司改任务,积极完善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
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xx]216号)、《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xx]217号),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范围,提供帮助对象,值班律师工作载体,值班频率,值班补助等。《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确定在全省9个地区、33个单位开展工作,明确了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条件,明确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明确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文件下发后,司法厅厅领导主动带队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每年200万省本级经费,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的补贴发放。省中心利用多媒体工具,与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强调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确保文件贯彻落实。省中心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注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律师赴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高质量的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现场学习辩护技能,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律师讲解刑事辩护技巧,学习刑事诉讼辩护技巧。司法厅与省高院在上半年联合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值班律师进行法援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在部分地区全覆盖试点的两项举措下,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0xx年上半年总数为4040件,其中,因试点工作增加案件数为2841件。同时,法援中心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在《四川日报》做了三期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开展系列报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五、服务重点人群,做好"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川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了20xx--20xx年度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114件,其中,办结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88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4474.3万元。此次活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渠道、创新优援,广元旺苍县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团冒雪深入贫困村,现场受理90户农户28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纠纷和172名农民工20万元的讨薪纠纷援助申请;攀枝花对异地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即将返乡的农民工,申请材料可采用传真、微信、QQ提交,减轻异地农民工往返成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参与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除成都主会场外,广元、遂宁、达州三市也同时开展启动仪式。司法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共同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是我省在东北的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沈阳工作站成立第二天受理了四川省政府沈阳办事处转办的阜蒙县兴荣商业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拖欠川籍200位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的讨薪案件,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在年初,分两批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0万元、151.354万元。
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大落实",提高服务质量
20xx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及志诚厅长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是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素质和能力的需要。4月25日-27日,在攀枝花市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市州、19个百万人口大县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学习传达志诚厅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学习省厅调研组最新调研成果,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推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20xx年,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四川法制报评选出了20xx年度四川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在收到的79篇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十篇,优秀论文十篇。省法援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文章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并安排了10位作者交流写作理念,10位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论文点评,《四川法制报》对此进行专版报道。此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大学习、大讨论"的一项举措,创新学习方式,激励全省法援干部多思考、多研究,促进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
在大调研工作部署上,省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和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了《四川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xx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针对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硬件设置、软件配备、实施效果等情况完成了《在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量、增长变化、律师资源、经费保障、刑附民案件代理等情况完成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数据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