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合集三篇》
编制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
编制财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驻马店市邦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会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促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自我约束能力。它是制定具体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的依据,是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有效实施的保证。
第三条:总经理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为职能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方法正确、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备,符合时限。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当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备,数字准确。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
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置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账簿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性账簿。各种账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或者记账凭证汇总表等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必要变更,一般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予以充分说明。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公司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形成总体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完整核算与成本单独核算相联结的、有机的会计核算整体。
第九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公司财务管理部作为公司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统管所属范围内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编制财务管理制度 篇2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科学、有序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为公司外界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人员的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遵守本制度
第2章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3条财务报告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4条会计报表的种类及内容
1.按照编制时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2.按照服务对象分为外部会计报表和内部会计报表
3.按是否反映子公司的情况分为个别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
4.向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部门提供的外部会计报表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第5条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6条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下列情况给予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
5.影响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主要原因
6.报表调整事项和需要说明的事项
7.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3章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7条财务部负责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在编制之前财务部门人员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准备管理制度》布置、落实编制工作
第8条财务部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9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第10条财务部会计人员通过人工分析或计算机信息系统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校验以下项目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
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11条公司合并、分立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做出恰当会计判断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
第12条公司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编制财务报告;清算期间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4章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13条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编制之前财务部将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方法以及发生变更的`情况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14条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后对所属编制范围内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执行如下规定
1.统一执行公司财务部制定的会计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2.母子公司内部相互之间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严格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相关的账务处理必须符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3.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统一设定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格式和有关明细表报送相关资料
第15条财务部的会计核算及合并报表执行如下规定
1.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权益性资本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2.设立在境外的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并根据折算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3.合并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编制工作底稿编制抵销分录后计算合并数据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第16条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应说明以下事项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2.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各公司财务数据的增减变动情况
3.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各公司
4.当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时的处理方法
5.其他事项
第5章附则
第17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
第18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编制财务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