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汇编33篇】》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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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一直想看。首先,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在科技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竟能只用八十天就游遍全球!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克,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起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旅程。一路上,主仆俩历经磨难,勇往直前,终于打赢了这个几乎无法实现的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于我们21世纪的人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100多年前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只能靠船等一些低级的交通工具,想八十天就环游地球简直是天方夜谈的事!但福克先生却成功了!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让福克先生成功打赢这场赌局的,不是别的,正是福克先生坚强不懈的意志,和珍惜每分每秒,准确把握时间的能力。如果没有如此坚定的意志,当他面临着困难的时候,便会退缩、会躲避、会放弃;如果不珍惜时间,只需短暂的一秒,就可以让福克先生输掉他那赌上了全部家产的打赌的东西,使他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他实在令人敬佩,竟完成了那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任务;他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他的正义、善良、智慧、勇敢,还让我们感受到他坚定的意志。
我想,作者一定是希望我们读后有所感悟: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也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些优点,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困难不服输,知难而进,好好把握时间,这样,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
暑假,我看了法国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3
有一段时间我曾经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通过菲利普一家由原来讨厌、怨恨于勒,到后来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没有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但他不仅没有受到社会的赞扬,反而在一次评选“若干最……”的活动中,被评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钱应该归自己,不应该交还失主。这简直太荒.唐了!然而这是事实!这充分说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金钱至上”是资本主义社会天经地义的准则。“老”的资本义义也好,“新”的资本主义也罢,无一例外。
《我的叔叔于勒》确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我要向人们说:“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圈!”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4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
西谚曰:“叛祖国犹舟人自穴其舟也,可不戒哉。”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一句足以将他的爱国豪情展现出来。在这国难当头,他的反应不是退缩与投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愿以一死以换国之存。1911年编纂的小学课文,向孩子们这样讲述“爱国”:“国以民立,民以国存。无民则国何由成?无国则民何所庇?故国民必爱国。舟行大海中,卒遇风涛,则举舟之人不问种族,不问职业,其相救也,如左右手。何者?舟为众人所托命,生死共之也。国者,载民之舟也,国之利害,即民之休戚。”荆轲的确做到了这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展现了他的爱国壮举。评价他为爱国志士是毫不吝惜的。
孟子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荆轲也是这样的。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这不仅表现在他毫不畏惧地进入号称虎狼之国的强秦,更表现在他与秦王的斗争上。从他“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一句可以看出他的勇敢。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其怒叱太子,表现出了他刚烈的性格。“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句,颇有些壮举,但也透着淡淡的感伤。正所谓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易水诀别,表现了荆轲视死如归的豪迈气概。所以,他是一名勇士。
有些人认为,荆轲之所以刺不成秦王,是因为他有勇无谋,其实不然。荆轲刺不成秦王,因素是多方面的。为了此次秦国之行有信,使秦可亲,他向太子丹提出“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的要求,这是他智的表现之一;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并说服樊将军自献其首,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二;既至秦,厚遗秦王宠臣蒙嘉,此为其智的表现之三;秦武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秦武阳,一句“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更是表现出他的智慧……总之荆轲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侠义之士。
荆轲刺秦王,是反抗强暴的正义行为,他是个名副其实的爱国志士,勇士与智士!我只想给予荆轲八个字——
“生亦辉煌;死亦辉煌!”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5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个性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正因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个性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个性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6
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读后感·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
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7
当我读完《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的心犹如大海般不能平静。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作文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8
今天上午,我津津有味地读了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作品。它主要讲了一位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先生因为在改良俱乐部里与朋友们打了个赌,用20000英镑赌他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从伦敦出发,只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
当我读完这本书,感到回味无穷。福格先生花了高价环游地球一周。他最终赢得了赌注。福格先生因为有了信心,相信自己不会被困难所压倒,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完成这件事的。他那坚定的意志让他不半途而废,坚持到底,对胜利的希望充满无限的追求。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
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9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0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1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2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3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_,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4
刚放暑假,在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前,我和好朋友去北京的孔庙参观,在众多的展品中,我不知为何一眼看见了墙角极小,连字都看不清的二十四孝图,而且一眼看见了其中的“郭巨埋儿”。正如鲁迅所说,图的确很清楚,可我还是不愿意承认我理解的意思。图上还有批注,字非常小,我又一眼看清了,而且后来发现也只能看清其中的一列字,“子可再有,母不复得”,不过我并不知道他为什么埋儿。直到八月,看了《朝花夕拾》,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家穷,实在养不起那么多人,只好先养活老人,把儿子活埋。
这二十四孝图太恐怖了,为了一个“孝”字,竟要那么多讲究,甚至把自己、子女等全部抛弃。更何况,有时还是为了孝顺并未养育过自己的后母!难怪过去人见父母都是跪下说“不孝儿来见爹娘,求爹娘„„”就这二十四孝图,我与小时侯的鲁迅先生真是有同感,自己不要做孝子,并且希望父母也不要做孝子!画中的那个孩子还在她母亲的怀抱中笑着玩呢,旁边的他父亲却要。那小孩的母亲似乎有些不舍呢,我记不清了,若是,这婆媳关系将来好不了,若不是,那这个小孩也是孝子了!一点也不反抗他父母!
旧社会真是万恶,人们说的没错。而且我想,郭巨的母亲会不会是故意的?她不会想不到郭巨会埋儿吧。因为郭巨一定一直很孝顺。
后来,我与我的朋友一同去首都博物馆玩儿,,又看到了二十四孝图,这次的图很大,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他听,她也深感恐怖。看来鲁迅先生认为的不错,小孩子们都是可爱的,且心意相通的。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5
这个暑假,因为有好书的陪伴,所以我不再孤单。《隋唐演义》,这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带领我开辟了一个新的精神世界,这个暑假,因为有它才更精彩。
《隋唐演义》这部书的内容历史跨度很大,自隋文帝起兵伐陈,一直写到唐明皇去世,前后一百七十多年,小说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主要刻画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描写隋末奢靡的宫廷生活,主要刻画了隋炀帝的荒淫残暴;二是描述隋唐间的草莽英雄故事;三是描写唐朝宫廷故事。这部小说以宽大的场面展示了隋唐时代的历史画卷,囊括了那个时代重要的历史事件,暴露了封建统治者的腐朽和残暴,赞颂了唐朝开国功臣的创业之功和英雄品质。
这部小说在隋唐历史小说中,可谓佼佼者。例如隋炀帝、唐太宗、秦琼、程咬金、武则天、杨贵妃等隋唐历史人物,千百年来之所以能家喻户晓,耳熟能详,《隋唐演义》一书功不可没。但是这部小说的思想局限也是明显的。例如对历史演变的唯心主义解释,因果报应,天降吉凶的说教随处可见。这在现实社会中的确是与理论不符的。但是,这是产自古代的古典文学小说,在古时,没有天气预报,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科学研究,可以说,在强大的天在面前,人就如那渺小的蝼蚁,毫无还手之力,人们所能做到的只有求神拜佛,念经烧香,其他的别无所能。所以在《隋唐演义》中出现神鬼迷信的画面,也是十分正常的。我们应正确看待《隋唐演义》一书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
与视觉享受,不应管中窥豹,只看到了迷信的思想,只有如此,才能对我们未来的学习与研究产生巨大的作用。
此书以描写“义”、“忠”、“孝”为主线,秦叔宝为了义而投身到反隋大军中,王伯当为了忠而随李密出生入死,最终落得个万箭穿心的下场,花木兰为了孝毅然替父从军,代父出征,种.种如此,它带给我们精彩的精神收获。在本书中,尽管隋炀帝荒淫无道,昏庸无能,但是他对嫔妃的真情义也夹杂在其中,嫔妃们有的在炀帝死后也随之自尽,以示忠节,这一点无可厚非,尽管历史上隋炀帝是一个无能腐败的暴君,但是他对妃子的情感也被千古传诵,所以我们不能被事物的
外表所迷惑,应多层次的去看,纵使些人恶胜过善。但我们应公正公平的去评价他,不应只是简单的说他们是好人或是坏人,对此人我们所了解的及确信的是他们都是人!
《隋唐演义》这个假期常伴我左右。室内有书香环绕,整日遨游书海,快哉快哉!身边有好书相伴,正如鱼入大海,放虎归山,心边自然又涌上一股乐趣。书香常伴我左右,书魂常驻我心中!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6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7
有时候会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或走在寂静的小树林,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或偶尔读到了一些深刻新奇的看法,我常常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采用一种与平常迥然不同的心态来审视自己,思考社会。我要怎样活着?自己平常习以为常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是社会错了还是我错了?有时候我会沉浸在自己精神的小世界里,看看自己喜欢的书,憧憬着一些荒诞离奇的生活。可是当太阳升起,又投入到井然有序的生活中的时候,那种奇妙的状态就消失了,自己也就变得理性起来,对未来的想象变得很具体:体面地工作,房子车子票子,毕业,婚姻。每一样都在逼迫在自己停止做白日梦,理性一点,计算起来,做那些有现金流的事。一些令自己激动的想法,引起星空下散步的几句诗,显得微不足道。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着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着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着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着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着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着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着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着自己的本性活着。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着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初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着,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着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8
《环游地球八十天》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斐利亚·福克先生和英国改良俱乐部的牌友们打了赌,说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以两万英镑来赌。最后,福克先生以他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勇敢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障碍,成功地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他完成了在常人眼中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本书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故事生动,情节曲折,悬念迭起。他笔下的人物一个个栩栩如生,如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福克先生;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等人。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我整个人融入到故事情节中,我的心情时而放松,时而兴奋,时而愤怒,时而抽紧,时而喜悦,仿佛自己变成了福克先生。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欢乐,更增长了见识,还有无穷的智慧。它教我做人要正直、守信、勇敢,真诚,以及怎样面对困难,怎样使自己从危险的困境中脱身……我感谢这位伟大的作家,给了我一片知识的海洋。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让我百看不厌。我相信,只要肯努力学习,有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成为福克先生这样的人。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19
“田野里,一个老者,牵着一头老牛。”
他慢慢地走着。
我慢慢地读着。
这是一本讲述生命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坦白地说,书中的道理只是隐隐约约地懂得。毕竟才13岁的年纪,什么大起大落都还未经历,对于生和死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地印在脑海里,真切地,就是发自内心的感动。
于是我静静地坐着,听着福贵讲述他的一生。年少时的福贵是个冷漠的浪子,直到赌博输光了家产才想到回头,可晚了,父亲在巨大的打击下猝然离世,他们一家迁居到小茅屋内,这时的他已懂得体恤亲人,参与劳动,可不幸纷至沓来,福贵被抓去服役,在炮火中滚打,看尽了流血与死亡,好不容易逃回家来,妻子家珍却在不久后生病死亡。儿子有庆,女儿风霞,孙子苦根,母亲,二喜,这些曾相依为命的家人都在苦难的生活中一个接一个的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劳作。福贵说:“我会好好地活着。”这句坚定的话,却充满了悲凉。时间如流水般,带走了他生命中所以的人和事,最后的福贵,孜然一身,只剩下满脑子过去的回忆。
可福贵的一生中何尝就没有温情,风霞嫁人时的幸福,儿子长跑第一名时的自豪。但这些时光很短促,在他体会了活着的幸福后,只一下,就又尝到了死亡与分离的痛苦。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地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总而言之,他生命的魅力所在,就是那无征兆的变化。在历经种种之后,福贵两脚踏地,怅然长叹的感觉,是我可能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为什么仍然活着?因为仍然在生命的长河中行进。
福贵的生命可能即将结束,可是我的生命仍在起航,读了这本书,使我对自己未知的生命魅力有了更多的向往。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0
《隋唐演义》一百回,是一部兼有英雄传奇和历史演义双重性质的小说。作者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终身不仕,文名甚高,能诗善文,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轶闻,著作颇多,最能代表其文学成就的是《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叙事从隋主伐陈开始,以“安史之乱”后唐明皇回京作结。它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以隋炀帝--朱贵儿为中心人物的隋末官廷故事,二是秦琼、单雄信、程咬金等“乱世英雄”反隋的故事,三是唐明皇--杨贵妃为中心人物的“安史之乱”前后唐代官延故事。全书将隋炀帝--朱贵儿与杨贵妃--
在反隋英雄中,秦琼一生的经历最具典型性。秦琼曾充任过地方上的“捕盗都头”,对造反的“勾当”几度迟疑。当“盗贼”程咬金、王伯当等人以拜寺为名在家聚义时,他出于江湖义气,毅然冒着生命危险放走了众人。在亲眼看到了麻叔夜吃人等一系列惊心动魄的事件,彻底认清了隋王朝的极端腐败本质后,他自觉主动走上了反抗道路。参加起义队伍后,他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声望,为壮大农民起义队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在瓦岗寨上,他成了翟让军事集团的中坚力量之一。 你知道我读完了这本书以后,我最恨的是谁吗?让我告诉你吧:我最恨的是杨广,为了权力连自己的父亲都杀害,造成了天下分裂的局面。
我读了这篇文章,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爱父母爱兄弟姐妹,热爱祖国,忠于社会。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1
《灰姑娘》是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
灰姑娘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女孩,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经常欺负她。后来,灰姑娘得到了小鸟的帮助穿上了裙子和水晶鞋参加舞会。最后,灰姑娘和王子结婚了。
读了《灰姑娘》这篇文章,我要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做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灰姑娘》还告诉我要勇敢:有一次,我上游泳初级班,老师让到一米七深的水区去游,我就是不下,但是,我想到了灰姑娘那么勇敢,就咬咬牙,跳下去了。我终于战胜自己,做个勇敢的女孩。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2
在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寒假期间,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遗留着古人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种种广告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电视栏目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里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散发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才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里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决不允许任何虚假的玷污!让我们共同祝愿:让诚信永驻人间,让诚信保留最真实最美丽的容颜!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3
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桌角上的座右铭赫然映入眼帘,霎时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于是我干劲十足地奋斗起来。
那年,当老校长问起周恩来总理为什么而读书时,他那句石破天惊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便响彻了整个世纪。
而现在,我又要为什么而读书呢?我这样问自己。中华已经崛起了。眼睛一骨碌,我提笔写下这一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是的,我们的祖国还仅是发展中国家,落后就要挨打,所以我们的国家要富强要发达!我要为祖国未来的富强而奋发!从此,这句话便成了我桌角上的座右铭。
学习了中国近代史,观看过历史影片,那残暴的一幕幕,那被欺凌的耻辱,那血的教训……真叫人又气又恨。我捏紧拳头,恨的咬牙切齿,直想此仇不报非君子!忽然又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耷拉着脑袋——确实非常愤怒,可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某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哦,对!我要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于是猛的挺直腰,全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初三毕业班,学业真的很繁重,不苦不累是不可能的。时间紧迫,大事小事一大堆。又考砸了;怎么学得这么糊涂;为什么又是失败……我心情烦躁,只觉得好累,好想瘫软下去。然而头一低下来,便瞥见那句——“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怔住,像忆起什么似的。对!中华需要为国效力者。我爱我的祖国,我要报效祖国,把自己奉献给祖国!而现在如此病蔫蔫的,又怎能成大器呢?所以我要积极,继续努力奋斗!这样想着的时候,斗志猛然。
一张张写着“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的随意贴被我粘遍满屋。时时刻刻的见面,让我开始疯狂地实践着,让我争分夺秒地拼搏着。我知道,我的努力将不会白费,我的勤奋将会带我走上成功的捷径。风一吹来,随意贴便哗啦啦地歌舞着,它是在为我打气呢。
一天,老师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啊?”看着她,我粲然一笑:“为中华之富强而读书!”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4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余华的小说《活着》,让我感受很深刻。这本书讲述了福贵苦难不同寻常的一生。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穷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尤其是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死去时,他心底那种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读过了《活着》这本书,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长岁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种种磨难,总会遭遇无数的坎坷挫折,总会体验到痛苦难当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当自己还幼小的时候,总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觉得很是烦恼,总认为被父母责骂,被老师冷落,被同学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遭遇流言蜚语的打击,遭遇考试失败,就是没有希望的的人。读过《活着》之后,我才发觉跟福贵经历的这一切比起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贵在经历一种无言的痛苦,一种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头去扛的痛苦。
《活着》说了一种乐观的精神,福贵承受了一切的苦难,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生存,这让我受触动最深。他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一切了,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贵承担的痛苦比起来,有时候我们显得很消极,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开始垂头丧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活着》告诉我,让我相信了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沧海一粟,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的对待生命!好好活着!正是他想说的,也是我从中明白的一个道理。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5
读完李密的《陈情表》我感触颇深。在表中,一方面感激朝廷的知遇之恩,一方面又要为病重的祖母床前尽孝。进退两难,实为忠孝两难。他说道“我是败亡之过的俘虏,身分卑微低贱,受到朝廷的提拔和委命,哪里还敢迟疑徘徊,有更高的希求呢”感恩之心,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于祖母相依为命,在她年高体弱的时候,实在不能弃她离家远行。在最后,他乞求陛下怜恤苦心,成全其愿,准允他为祖母养老送终。那样的话,生愿以生命奉献,死后也要结草图报。忠君之情于一片孝心,令人感动涕零。
李密是懂得感恩的,他为了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而放弃做官显达的机会;他又为了回报朝廷的知遇之恩,许下了“生当陨首,死当结草”的报国之心。最终晋武帝为其孝心所感动,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赏赐奴婢二人,并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人,应该常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感恩是发自内心的。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而我们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人在一天天老去,我们是否可以像李密那样做到,暂弃某些机遇而回报亲人的养育之恩。感恩是一种对恩惠心存感激的表示,是每一位不忘他人恩情的人萦绕心间的情感。学会感恩,是为了擦亮蒙尘的心灵而不致麻木,学会感恩,是为了将无以为报的点滴付出永铭于心。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6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7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8
有人说畅游书海是一种享受。是的,但想让自我的心灵得到充实,想让自我的人生得到完善,并不用这样。俄国作家巴别尔曾说:“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而《战争与和平》无疑是那其中最该读的几本之一。
在和平中体会战争,是因为环境不一样而无法理解?还是能脱离现实找到属于自我的真理?一切都有可能,回顾中华五千年,还是1805-1820年这一动荡时期,有多少太平盛世,又有多少战火纷飞。我忽然悟到了:五行虽相克却能相生,战争与和平不也是如此?战争能造就以后的太平,长久的和平底下却隐藏着毁天灭地的灾难;和平的时间越久,战争就越骇人。相反,战争的规模越大,和平的时间也越久。但与其说是我悟的,倒不如说是千万人消失于历史的画卷前告诉我的,还有一句话:“这是大自然的平衡。”
《战争与和平》紧紧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与华西里这四大贵族家庭展开,描绘一幅恢弘壮阔、精彩纷呈的俄罗斯民族的历史画卷。为何说《战争与和平》是部巨作,经典之处就在于托尔斯泰刻画人物与叙事的高明。就比如在小说开头的安娜和舍勒家进行的上流社会聚会:安娜的“引导人”身份十足趣味,比如介绍“甲”给“乙”认识,或把正在和“丁”交谈的“丙”插进“戊”与“己”的争论之中,为此,她忙得不亦乐乎;之后,托尔斯泰在聚会上经过人物的对话一针见血地点明当时拿破仑蠢蠢欲动、大战前夕的历史与时代背景。据说,为了描述这场战争的起、经、果,托尔斯泰引用了很多材料,拜访了卫国战争的参加者,还考察了当时的波罗金诺战场,足见托尔斯泰的认真付出,也所以造就了这一鸿篇巨著。
关于《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自我以往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资料的一本小说。”那他想表达什么?首先,全书重点歌颂俄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其次,托尔斯泰创作时仅有37岁,正是一人最为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黄金盛年,所以他在这部巨著中倾注着烈火般的爱国热情。我想到,我们不是也和托尔斯泰一样是意气风发的青年,虽然年龄还有点差别,但健壮的身心是一样的;我们也和他一样有颗要让自我国家强大的心,虽然国籍不相同,但那一颗心是一样的。
读过此书后,我明白了,不论是和平的花园,还是战争中的战壕,不论是丰满的沃土,还是平瘠的沙地,我们,都要把属于中国红色的鲜花遍布,使它绽放出自我最耀眼的光芒!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29
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_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30
其实,很早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某天一个下午,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小时,我一直攥着手绷紧了神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相比之下,电影显得太温柔,张艺谋显的太温柔。
死去,其实才是活着的真正名字。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而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它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释然。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我们俨然不能从他平淡的语言里,感受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拿到大学通知书时的喜悦,还是失恋时的伤心,只要活着,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苍白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31
我翻开书,看见自己色彩斑驳的青春。
谁没有过迷惘的青春?怀疑朋友的友情,无视父母的亲情,对存在的意义和世界的真相提出质疑。混混噩噩不知前路在何处,只得相信自己,一个人蜷缩得更紧。
人活于世,无非迷惘于未来,纠缠于情感,徘徊于成败,超脱于生死,这些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来的。而在现在这个社会,十八九岁这个年纪,我们已接触到了全部,并深深陷入其中。
在旁人看来,我们只是自说自话的无病呻吟。“哪有如此多的苦痛落在你们身上,等到你们长大了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比这个残酷的事物还多着呢!”诚然,在他人眼里,这些莫名的伤感都是无用且乏味的。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被种.种迷惘纠结所缠绕不胜其烦,其苦痛怎轻于他人?
我苦于这些事情无人诉说,形单影只地走在成长的道路上,邂逅了《挪威的森林》。
从书中我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跨越时间的真理。
初读时,我看见了一种在世人眼中称之为颓废的生活和思想。主角渡边无所谓明天如何,对大多数人漠不关心,按照自己的步调行走人生,平时去大学上课,周末呆在宿舍洗衣服和晾衣服,到了晚上去打工,如此反复。这种人生无所谓好不好,谁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只是我想,在一味追求成功与荣耀的现在,能不受周围环境与世俗理念影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与信念,实在难能可贵。这点给我感触颇深。
我还看见了凄苦的爱恨纠缠。渡边的情感被往事和现实所缠绕不得解脱。代表过去的直子,渡边对她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有少时便存在的憧憬,还有因自觉认为被友人所托付而产生的责任感等等,真正称为爱的部分占的比例并不高。在直子住院后,渡边遇见了代表现实的绿子,与直子不同,绿子身上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生活洋溢着热情,是个人见人爱的角色。渡边同样深深地为她着迷并且感到为难,无法从示爱的两人中选择,体现了他优柔寡断的一面。
再读时,我看见了自己。与渡边相似,我对生活也没有十分的热情,提倡顺其自然,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导致朋友寥寥无几。但就是这样的自己,也平稳地走过了十八年,并且将继续淡然地生活下去。读完《挪威的森林》,带给我的并不只有故事完结的悲戚惆怅,同样还有对未来无限的希望。
到第三遍,我不再局限于从故事具体情节和人物情态中发现什么了。从整本书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我悟到了,书中反复提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的确,怎样才算人的出生和终结?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真的消失于这个世界了么?亲友的记忆,遗留下的物品,都彰示着这个人的生命的痕迹。只是形体的消亡,真的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么?
我还悟到,所谓青春,是横贯古今中外共同的命题。青春的迷惘、无奈、惆怅无论是村上写下《挪威的森林》的八十年代日本,还是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都未曾变过。这一命题还将继续困扰数以百万的年轻人,并且谱写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生命之歌。
我合上书,侧头看见湛蓝的天空,和远在天际的未来。
后记:于昨晚我真正意义上读完了《挪威的森林》,暑假也即将结束。虽然现在我把书暂且搁置一旁了,但我的思绪并没有完全从中剥离。写的这篇读后感,权当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32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他的舍身告诉我们,忠心为国,不畏牺牲,乃英雄所为。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佳作百年孤独阅读心得感想2025 篇33
走进名著的世界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题记法国大文豪——大仲马写过一本小说《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故事内容也十分精彩。《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著作之一,又译《三剑客》,《三统士》,《侠隐记》……该小说以路易十三时期为法国宫廷为背景,描述年轻的男主人公德·阿尔塔尼昂从法国乡间,带着父亲的嘱托,来到巴黎,最终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故事。德·阿尔塔尼昂和“战术专家”阿托斯、“大力士”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米斯结成了生死之交,四个人卷入了路易十三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其他国家和党羽的较量。共同经历了一系列冒险。《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成名作之一,100多年来被不断翻译成各种文字,书里也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德·阿尔塔尼昂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嫉恶如仇、波尔托斯的粗鲁莽撞、阿拉米斯的文雅灵活……他们为了和平,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坚强不屈的品质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呀!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做;它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正是这样,他们的冒险才得以成功。世界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那样的“黄金搭档”呢?所以真正的友谊是宝贵的、是无暇的、是纯洁的、是善良的。如果你拥有这样的友谊,那你一定要把它把握好,不然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